第23章 我可以簽賣身契(2 / 2)

臨走之前,她還聽見黃德貴跟身邊人商量什麼“人販子”“小孩”,看來過不久就會有新的動作,那些小孩應該能得到妥善安置。

這樣她就放心了。

抱著箱子,尹初穎鑽回馬車中,裡麵沒了金琉的身影,隻有那小乞丐一個人。

“金琉大人說由我一人送尹夫人回家。”

他抽起馬鞭,馬車平穩前行。

“對不起尹郎中,之前是我誤會你了,是我心臟,所以看什麼都臟。”

悶悶的聲音從前麵傳到後車廂。

“沒事,我沒在意。”尹初穎掀開箱子,從裡麵抓了一把銅錢放在他身邊:“小乞丐,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仝木,但我覺得後麵那個字不念木,尹夫人,您識字嗎?”

說著,他單手從兜裡掏出一塊破布片,上麵繡著歪歪扭扭的“桓”字。

“桓,和還錢的還一個讀音,怎麼,你家長沒告訴你嗎?”

仝桓低下頭,周身孤寂,像被全世界拋棄。

“觸及到傷心事就彆說了,不好意思。”

“沒什麼不能說的。”仝桓抬起頭:“我是娘在大街上撿到的,繈褓中有兩塊帕子,一個繡仝,一個繡桓,隻不過她不識字,一直喊我仝木。”

尹初穎好奇道:“另一張帕子呢,我給你看看,彆再連名帶姓都錯了。”

仝桓搖搖頭:“前些年娘生了病,那張帕子質量更好,賣出去看病了,但她沒撐過來。”

尹初穎除了“節哀”二字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

她關上簾子,在馬蹄聲中昏昏欲睡。

“尹夫人,我看您買了一個商鋪,不知道招不招夥計,您看我行嗎?”

尹初穎睜開眼睛,問道:“你不是馬夫麼?”

“我隻是臨時馬夫,明日金琉大人離開清流縣,就不需要我了。”

雖然可憐仝桓的身世,但她還是不敢把一個陌生男人帶到家裡去。

“你要不找找其他的活吧,我還不知道要乾什麼生意,一時半會開不了業。”

“尹夫人,我除了做些臨時的活,沒有一家商鋪敢招我,因為我沒有戶籍信息。”

尹初穎精神一振,這是黑戶啊,她家裡還有孩子,更不敢要。

正要拒絕,仝桓又道:“但我保證,絕沒做過違反大金律令的事情。”

“為什麼要來我家?”

“孩子們在我等您的時候,會喊我仝哥哥,還會給我送水,除了您,就隻有您的孩子給我送過水。”

見尹初穎不說話,仝桓又扔下一個炸雷:

“隻要包吃包住,我不要月錢,可以簽賣身契。”

大金國已經出現雇傭製度,雇主和下人雙向選擇,並有相關律法保證下人的安全與利益。

仝桓主動提出簽賣身契,是把性命交到她手中。

畢竟,簽了賣身契的下人,不能算作人,隻能算主家的一樣東西。

東西壞了殘了,律法不會提供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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