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找上家門(1 / 2)

晚上七點,肖曉芳女士做了一桌好菜,她解下圍裙扔到一邊:“來,兒子,幫我把桌子挪一挪,順便幫我把那瓶紅酒拿出來。”

“是這瓶嗎?”顧晨隨手拿出一瓶。

像這樣的紅酒,家裡還有很多,倉庫更多。

“沒錯,這是你張大媽送的。”談話間,肖曉芳女士又從廚房端出兩盤菜。

顧晨趕緊腦補了一下,這個張大媽,莫非又是肖曉芳女士在跳廣場舞時認識的?

顧百川走過餐桌,對著他最愛的皮皮蝦看了兩眼,問道:“今晚加餐?”

“可不是嗎。”肖曉芳女士抽出凳子,道:“兒子頭一次上班回家,總得鼓勵一下啊。”

隨後她又看著顧晨:“是吧兒子?”

“是是是。”顧晨已經洗好手,乖巧的坐在一旁等待用餐。

這是一家人勞累一天最開心的時刻。

在顧晨的印象中,小時候的父母因為工作單位的私有製改革,最後都出來創業了。

那時候,一家人擠在城南批發市場一個小出租屋裡,兩個家長每天忙前忙後,很少跟顧晨一起吃飯。

某天晚上,顧晨一個人縮在出租屋裡,外麵很黑,可顧晨卻突然像發瘋一樣衝出房間,對著外麵的灑水車大聲說謝謝。

因為那天,灑水車音樂放的是生日快樂,而那天,剛好是顧晨的十歲生日。

當時的顧爸爸和顧媽媽,還在外地某采購商家裡追討貨款,根本是沒法回家的。

可當顧晨回到出租屋時,卻發現幸福社區派出所的張敬德,帶著他的一幫小徒弟,手提一個大蛋糕來給自己過生日。

那時候顧晨笑著笑著就哭了……

心說做警察真好啊,過生日還能紮堆的,最起碼,還能有很多人跟自己說聲生日快樂。

那時候的顧晨,也不知道警察意味著什麼,總感覺就是看到製服的那種莫名的安全感。

而現在,自己也成了當時自己最崇拜的人。

“兒子,想什麼呢?你不吃菜啊?”肖曉芳女士打開紅酒,打斷了顧晨的思路。

而顧百川同誌則是早已迫不及待,自顧自的尋吃起來,正當他對一隻皮皮蝦下毒手時,肖曉芳女士則是成功打退了他的進攻。

“先彆吃啊,兒子剛入職,咱得慶祝一下,碰個杯。”

“一家人沒那麼多講究。”顧百川同誌無奈,隻得再次舉杯:“顧晨啊,做了警察可得注意形象,你代表的可不是你一個人。”

“了解。”顧晨舉杯,一家人正式開餐。

“兒子,你可是咱們家第一個警察,咱們親戚家裡各種海陸空,現在就差你這個警察了。”肖曉芳女士也是興奮不已。

顧晨則是苦笑一聲,心說您這是在湊吉祥物呢?

“我還不算正式警察,隻是個見習警。”顧晨說。

“那就爭取早日拿到警察證,以後回家必須穿警服。”顧百川同誌的虛榮心,必須得到滿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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