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羚羊(1 / 2)

珍珍見陳揚一副為難的表情,便以為他是不想透露朋友的真實姓名。

“不一定要用真名的,假名或者外號什麼的也行。”

此話一出,陳揚腦海裡立刻迸出了一個名字,說道:“他叫羚羊。”

“羚羊?”珍珍很是好奇。

“對,就是那種行動敏捷,跑得很快的羚羊,因為他ICQ上的名字就是這個。”陳揚道。

“羚羊......嗯,聽起來還挺不錯的。”珍珍又重複了一遍,覺得這個名字還挺有趣的。

陳揚之所以會想到“羚羊”這個名字,並不是因為他對羚羊這種動物情有獨鐘。

而是因為“羚羊”代表了兩個人。

“羚”就是“琳”,“羊”則是“揚”,代表的就是陳揚和周琳。

珍珍見辣翅還沒吃完,便示意陳揚繼續:“你快吃吧,涼了就不好吃了。”

陳揚也不再客氣,笑了笑便繼續吃了起來。

珍珍這時道:“我會儘快準備好合同,到時候還要麻煩你寄給羚羊,囑咐他快點簽好寄給我。”

陳揚有些意外,抬頭便問:“怎麼還要簽合同?”

珍珍點頭,很認真的道:“是啊,歌曲版權的轉讓合同是為了確保雙方的權益,明確版權的歸屬,以及指定授權的範圍。”

“有合同的話,可以避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版權糾紛,保護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同時也能讓購買方明確自己獲得的權利和使用範圍。”

陳揚微微皺眉,放下了吃到一半的辣翅,平靜道:“珍珍小姐,其實我朋友昨天就跟我說過了,這首歌他賣就賣了,不想簽什麼合同,如果非要簽合同,他寧可不賣。”

“為什麼?”珍珍不理解,疑惑的望著陳揚。

陳揚輕輕搖頭:“具體什麼原因我不清楚,他也不肯說,我想大概是有什麼不方便說的理由吧。”

頓了頓,陳揚又道:“珍珍小姐,其實我這個朋友並不是音樂圈裡的人,他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寫歌純粹就是玩票性質......當然,也有想賺一點外快的小心思。”

珍珍點了點頭,暫時沒說話。

陳揚認真道:“珍珍小姐,我可以向你保證,我這個朋友絕不會因為歌曲版權的事同你起糾紛和爭議......”

“他昨天也在電話裡說了,這首歌署不署他的名都沒有關係,既然賣給你了,那以後就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珍珍還是沒說話,但腦海裡已經快速思索起來。

其實珍珍最擔心的是,這首歌並不是羚羊的原創,如果將來她在大賽上演唱,被真正的作者看到,進而產生了維權糾紛,那事情就太麻煩了。

陳揚馬上瞧出了珍珍的心思,於是便道:“如果珍珍小姐還是不放心,那買歌的事還是算了。”

說完,陳揚就擦了擦手,請珍珍將譜子還給自己。

珍珍一看陳揚要拿回譜子,當時心裡就有點急了。

“沒有,沒有,我沒有不放心,我相信你朋友!”珍珍連忙搖頭,同時也將譜子折好收進了包包裡。

離天潤杯的報名截止時間已經很近了,珍珍的時間相當不寬裕。

想來想去,珍珍還是決定賭一把。

就賭這首歌真的是“羚羊”的原創,也賭“羚羊”是個言而有信之人。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這首《最初的夢想》實在是太好聽了,讓她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

珍珍不想同這麼優秀的原創歌曲擦肩而過,否則她這輩子都會後悔。

陳揚一直在觀察珍珍,此時看她的表情和眼神就知道,她已經做出了決定。

於是陳揚便道:“珍珍小姐,我朋友還說,買歌的錢你交給我就好,這事他已經全權委托給我了。”

珍珍心中雖然有點遲疑,但想了想還是點頭說道:“好,那我們這就去銀行,我把錢取給你。”

陳揚微笑點頭:“好。”

隨後,陳揚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辣翅,幾口便喝光了橙C,然後同珍珍一起去了附近的建行。

排隊取錢一共花了二十多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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