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老鷹在抓兔子!”自打離開木屋,朱瑪的情緒很快就被太陽曬化了,又變成了愛說愛笑的年輕姑娘,把之前的訓練有素全扔到腦後,看見什麼都要大驚小怪一番。假如洪濤樂意講解講解,她更願意聽。
“大雪讓小動物們有點措手不及,食物都被蓋住了,不得不出來冒險找吃的……看,這是羊或者鹿的腳印,它們也下山了!”
洪濤本來就不是沉悶性子,有人聊天當然歡迎。不就是多費口舌多喝點水嘛,這裡彆的都有可能缺,唯獨不缺水,漫山遍野都是。
“能獵到嗎?”看著雪地裡一串不知名的腳印,朱瑪再次投送出崇拜的眼神。這個男人簡直就快趕上山神了,事無巨細,對山林裡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那棵草何時開花結果,有沒有藥用和毒素;那種動物叫什麼名字,生活在什麼環境裡,肉好不好吃,全講得頭頭是道。
還不僅僅就事論事,他還能和其它地區的相似動物做比較。你要說是瞎忽悠吹牛吧,這玩意也太能編了,即便真是牧民都沒法跑遍這麼多地方,總不能放羊放到國外去。
“噓……仔細聽!”洪濤突然停了腳步,一把揪住朱瑪的脖領子。他做的踏雪板很有意思,說是兩副,也確實能讓兩個人用,但實際上隻能算一副半。
他把朱瑪受傷的右腿和自己的左腿從膝蓋往上綁在了一起,兩條腿共用一隻踏雪板。這樣走起路來,自己既不用扶著她,也不會讓她的傷腿踩踏吃力。隻要能稍微熟悉下節奏,就能像玩遊戲一般走路,還不太影響速度。
朱瑪適應的很快,沒多久就能完全配合男人的節奏了,真好像兩個人的腿長在一起。隻是什麼時候走、什麼時候停還達不到心有靈犀的程度。
“槍聲!”側耳聽了聽,沒有收獲,乾脆拉開頭罩露出耳朵再使勁兒聽,眉頭馬上皺了起來。
隱隱約約傳來一種短促的聲響,有點像敲石頭又有點像敲樹乾,也有點像霰彈槍。在這種情況下,她本能的選擇了最後一種。
“噓,不是槍聲,是公盤羊為了搶媳婦用角互相撞呢。每年這個季節盤羊們就會在山腰聚會,母的一邊看著,公的上場比武,誰贏了誰才有交配權。”
“要說還是動物省心,隻要留意彆被吃掉,把身體鍛煉好搶個漂亮媳婦這輩子就算拿下了。再看看人,從上幼兒園就開始爭,一直爭到閉眼,死了還得繼續爭,爭取能埋個好地方。”
在訓練場裡可聽不見這種聲音,如果不是在疆省流浪了這麼多年,洪濤也會第一時間把這種聲音當成槍響。但此時此刻他強調的不是如何分辨各種聲音,而是在感慨,人活著為啥就這麼累呢。
“可你即便打贏了,好像對母羊也沒什麼興趣!”朱瑪的回答挺有歧義,像是在挑逗,實際上是真的迷惑。她之所以被大修女選中真不是聰慧過人,更沒有當間諜的天賦,完全就是因為漂亮,姐妹倆都很漂亮。
這些年也沒少從大修女那裡學習該如何展示自身魅力,充分利用美貌和身體當武器,可是連續兩個晚上這件武器都失效了。
兩個人就住在一間與世隔絕的木屋裡,還睡在一張床上,但這個男人除了拿著根木炭在自己腿上一頓亂畫之外,啥過份舉動都沒有。哪怕自己暗示了多次,他好像也看懂了,依舊石沉大海。
退一萬步講,就算沒接受過任何訓練,也不會熟練使用身體當武器,僅憑長相和身材,難道不應該讓男人有啥想法嗎?
“……你不是個好學生,沒有注意聽講。發情期懂不?盤羊並不是全年都打鬥,它們隻在初冬進入發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