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意難平(第二更)(2 / 2)

蘭言之約 寒武記 5997 字 6個月前

客廳有個大大的落地窗,還有一個小陽台。

站在陽台上,能看見海市的入海口,風景真是很優美了。

蘭亭暄嘖嘖稱奇:“衛總,您可真是厲害。這種房子怎麼找到的?真的是月租3500嗎?”

帶他們看房的中介有點尷尬地笑,說:“這間房子的房主要求比較多,而且要求一年的押金,所以符合條件的房客比較難找,因此房租不高。”

“是嗎?都什麼條件啊?”

中介翻了翻自己的手機,找出一份pdf文件,給蘭亭暄發了過去。

蘭亭暄大致瀏覽了一遍。

估計這房主並不差錢,不指著這房租付房貸,因此隻希望找到條件不錯的房客,能幫著保養房子。

所以對房客的學曆、工作、年齡和生活習慣都有詳細的要求,並且表示一旦違反,押金就不退了,還要付法律責任。

這樣的合同,看起來是挺嚇人的。

蘭亭暄看了都犯嘀咕。

衛東言卻說:“你的閨蜜不是律師嗎?把她叫過來幫你看看合同,我還有事,先走了。”

蘭亭暄一聽也對,立刻說:“那麻煩衛總了,您先請。”

衛東言轉身離開。

等他走了,中介才好奇地向蘭亭暄打聽:“那是您朋友?是哪個公司的?高管嗎?”

凡是帶個“總”字,大家都自動認為是高管。

蘭亭暄笑了笑,沒有回答,隻是給田馨發了條微信,加一個地址。

田馨周日早上也沒什麼事,正琢磨是不是找蘭亭暄吃個飯鬆弛一下。

一看她的微信,馬上就步行過來了。

從她那裡到蘭亭暄看房的地方確實很近,步行抄近路隻要五分鐘。

她一進來就說:“這麼好的房子,我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蘭亭暄在微信上說了是讓她幫著看租房合同的。

中介聽說她是律師,馬上把合同給她發了一份。

田馨站在陽台上看完合同,隻提出把有關法律責任的條款具體一下。

她說:“我們也不是反對付法律責任,但是既然提出了這個條款,就必須細化,具體說明是哪個方麵的法律責任。隻是隨便一說,在合同法上麵,是完全可以作廢的。呐,我是為你們房東著想哦!”

中介聽了直笑,馬上聯係房東。

房東確實不差錢,聽了田馨的意見,對這房客的印象非常好,馬上對中介說:“按照她們說的改,馬上簽約。我可以一次租給她們兩年,房租不變。”

他覺得這是個好房客,值得他的房子。

中介也是大喜,馬上跟蘭亭暄和田馨說了房東的意見。

蘭亭暄當然同意,一次租兩年,而且還能優先續租,多好的條件啊!

再說還有田馨給她看著合同,對方也不是二房東,而是真正的屋主,沒毛病。

蘭亭暄很快簽了合約,轉了一年的房租當押金,又交了半個月的房租,就拿到了鑰匙。

她現在的房子需要轉租出去。

不過長亭公寓那邊的房子不愁租。

蘭亭暄和田馨回去,剛把轉租的帖子發到長亭公寓的論壇上,就有好幾個私信要來看房。

下午時分,一對小情侶看中了蘭亭暄這套公寓,原價接了合約。

蘭亭暄辦好手續,告訴他們她下周搬出去,剩下一周的房租不要了,他們可以提前一周搬進來。

衛東言周日晚上跟她視頻,聽說她還要一周時間才能搬家,很是無語,說:“給你找了房子就是要你趕快搬走,你的東西很多嗎?還要一周才能搬完?”

“……確實挺多的,我還沒打包呢。”

“你彆管了,我去給你找個專業搬家公司,一天搬完。搬家費我當活動經費給你報銷。”

蘭亭暄:“……那倒不用,搬家費我還是出的起的,不過你找的搬家公司靠不靠譜啊?”

“女子搬家公司,行嗎?”

“真的!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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