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審判。(1 / 2)

《我的三十六罪論》全本免費閱讀

“所以那件事情....你們查出來了嗎?”

許永肆罕見的點燃了一根煙。

他在小時候第一次偷偷學著抽煙的時候,被父親發現打了一頓。

這之後他就沒有抽過煙了。

那根煙很嗆,而且十分苦澀。

許永肆忍住了想咳嗽的衝動,和小時候一樣。

“許老師不怎麼抽煙吧?”

那個警察看出來許永肆生疏的動作,他熟練的吐出了一個煙圈。

許永肆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

“不好辦。”

那警察搖了搖頭又重複了一遍。

“不好辦。”

他用食指和中指夾住了那根煙頭,在空中比劃著。

“犯罪嫌疑人是個女的,但這個不重要。”

“她是被拐賣過來的,這個也不重要。”

“她是個殘疾人,但這個還不重要。”

那警察說到關鍵地方,停頓了幾秒,吊足了許永肆的胃口。

“重要的是她有精神疾病。”

“你也知道,一扯到精神病,法律就成什麼樣子。”

許永肆點了點頭,他雖然不是這方麵的老師,但一些基本法律的學習也是一個教師的基礎素養。

“所以....她不會被判**嗎?”

許永肆的聲音被他壓的很低,他正在努力克製心中的悲傷和憤怒。

可那警察的聲音卻很大。

“何止!”

“她不光是不會被判**,可能都都不用進監獄。”

“最多也是一個安上沒什麼意義的罪名,然後判到精神病院。”

“沒有判無罪已經是看她情節嚴重的份上了。”

許永肆抽完的拿根煙,將煙頭扔在了地上,用左腳攆了幾下。

“那她為什麼要那麼做?”

他的語氣和他今後的生活一樣,充滿著迷茫和不解。

警察歎了口氣,望向了天空。

“那可得好好說道說道了。”

許永肆擺了擺手,他不想聽那麼多故事,隻想知道她的**動機。

“嗯.....”

“簡單來說嘛。”

“就是那個女孩是被老板買來的。”

“倆人原本都不是什麼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