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火種】(2 / 2)

周赫煊解釋道:“《大公報》準備做一個深度係列報道,討論國民的受教育權。這個問卷調查,就是收集老百姓對此的觀點。”

“哦,明白,”譚熙鴻讚道,“這就跟做科學實驗一樣,需要收集分析數據,想不到辦報紙也有如此講究。”

周赫煊說:“一拍腦袋寫出來的新聞,難免脫離實際情況。我們《大公報》的辦報方針是不黨、不私、不賣、不盲,這個不盲既要不盲從流俗,也要不盲目報道。”

譚熙鴻肯定道:“這也是搞科學的態度。”

兩人沒走幾步,周赫煊便找到個小販說:“你好,我是《大公報》的問卷調查員。”

“嘛呢?”小販一臉懵逼。

周赫煊詳細說:“城北的希望小學裡麵,有個學生的父親是殺人犯,母親是娼妓,其他學生家長反對他讀書,要求開除。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小販說:“當然要開除啊!”

“為什麼?”周赫煊一邊紀錄一邊問。

小販道:“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殺人犯的兒子更不能讀書,以後當壞人會害死多少人啊。”

周赫煊又問:“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所有國民都擁有受教育的權利。你認為這個學生有讀書的權利嗎?”

小販理所當然道:“還讀啥書?老爹是殺人犯,老娘是娼婦,這種人長大也肯定不是好東西,早點死了省事兒。”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周赫煊說,“請問你的姓名、年齡、職業,有沒有讀過書?”

小販笑道:“我叫李全,32歲,賣糖堆兒的,不識字兒。”

周赫煊又陸陸續續問了七八個人,甚至連印度籍巡捕都調查了,得到的回答驚人一致:殺人犯和娼妓的兒子不該讀書!

譚熙鴻目睹了整個經過,不可置信道:“怎麼會這樣?怎麼可以這樣?”

“彆急,慢慢來。”周赫煊又截住一個戴眼鏡的,看樣子是個知識分子。

那人說道:“當然有權利讀書,現在都民國了,進步的文明社會就要給每個國民以受教育的機會。”

周赫煊問:“如果這人長大學壞呢?有知識的壞人,可比文盲危害更大。”

“那就更應該受教育,學校可以導人向善,糾正他危險的行為觀念。”那人道。

周赫煊笑道:“謝謝你的配合,請問你的姓名、年齡、職業和受教育程度。”

那人痛快地回答:“我叫魯杏芳,字潤良,29歲,金融碩士,洋行職員。”

這個問完,譚熙鴻才說:“看來還是讀書人明事理。”

“那可不一定。”周赫煊說。

很快又問到一個賣菜大媽,她說:“多讀書有好處,這殺人犯的兒子,說不定長大也有出息呢。”

整整忙活半天,總共收到五百份調查問卷,最後統計出來:持否定觀點的占87.2%,認為殺人犯和娼妓的後代不應該讀書;而持肯定觀點隻有12.8%(其中絕大部分是婦女和知識分子)。

看到這個結果,周赫煊默然無語,他沒想到會如此糟糕。

譚鴻熙都把自己此行目的給忘了,歎氣說:“國人的觀念還需要進步啊。”

第二天,《大公報》把調查結果披露出來,立即在京津知識分子群體中引發熱議,許多學者紛紛發表文章闡述自己的思想。

前一章我們提到,民國初期有三種教育。其中民眾教育理論,認為無論男女老幼、貧富貴賤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曆史上,這種理念正是發源於北伐時期。

周赫煊沒想到的是,自己那一篇報道,居然促使“民眾教育理念”提前興起,點燃了全民教育的火種。

做為幾十年後的現代人,你很難想象民國初年那種蒙昧,罪犯的兒子不配受教育,居然會是大多數老百姓的共識。

解放思想,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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