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裡克敏銳捕捉到了這個遊戲的漏洞。
那就是‘審判者’的話語,可以被‘非審判者’所聽到。
可彆小看這東西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聰明的審判者可以自己創造凶手。
約裡克思索一陣,旋即沉聲道。
“安柏是你的同夥吧?”
“什麼?同夥兒?”
女人聞言頓時尖叫起來。
“你搞錯了,我根本就不認識他。”
“求你彆這麼對我,我不想死啊!”
約裡克一字一句道。
“不,這些都是你的狡辯,事實上,你跟安柏相識多年,同時你們也是藏屍案的凶手。”
女人崩潰了:“你憑什麼這麼說,你到底有什麼證據?”
約裡克答道:“證據就是,如果你不認識安柏,為什麼會一口咬定前麵那個男人的身份就是安柏?”
“我記得我沒有告訴你他的名字吧?”
聽到這句話,女人頓時一愣,隨後臉上的恐懼更加濃鬱了。
“不,不對,你誤會了,我真的不認識他,你有什麼證據——”
然而未等女人解釋,約裡克就按下了有罪的搖杆。
事實上,在約裡克來到這裡之前,這些被審判者就已經接觸了一陣子。
女人會知道安柏的名字,或許是因為後者在這段期間進行了自我介紹。
或許他們是舊識。
又或許,女人隻是單純地推斷出來而已,
就像是女人說的那樣,約裡克沒有證據。
但事實是,身為審判者的他根本不需要任何證據。
他自己從女人嘴裡推斷出了對方有罪。
所以,她就是有罪。
幾秒鐘後,女人被致命的機關給殺死了。
第三個人出現在了屏幕裡。
但約裡克卻沒有理會他,而是閉上眼睛,心情緊張地等待著什麼。
一秒,兩秒,五秒,十秒,三十秒......
一分鐘過去了,他腦袋上的上帝之窗並沒有被啟動。
成功了?
約裡克睜開眼,心中頓時湧出一股驚喜。
他不知道這女人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他隻是憑借自己的主觀意願進行的宣判。
他逐漸摸清楚這遊戲的規則了。
首先,‘有罪’與‘無罪’這兩個概念本身就是偽命題。
‘審判官’最重要不是還人清白,而是‘審判’這個行為本身。
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審判進行下去。
他把視線放在了屏幕上,很快笑聲就凝固了。
第三人是一個須發蒼白的老人。
他穿著一件破舊的夾克衫,看向屏幕的眼神裡充滿著平靜。
未等約裡克說話,老人率先開口了。
“我知道你是誰,也知道你在乾什麼。”
“這麼多年了,我本來以為你放下了,沒想到你還是回來了。”
約裡克說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老人露出淒涼的笑容,他歎了口氣,道。
“約翰,你是不會原諒我的。”
說完,他從懷中取出一把手槍,竟然直接將槍口塞到了自己的嘴裡。
他說完這句話,就直接扣動了扳機。
砰!
老人半邊腦袋被直接轟爛,他整個人如同爛泥一樣軟軟倒在了地上,徹底死了。
這一幕發生的實在是太快了,快到約裡克根本沒有反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