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人類扮演守則第七條(2 / 2)

雖然高阿姨這話多少也是在說女人不是女人,是一件前期歸屬娘家後期歸屬婆家的物品,可她覺得,自己要是不用另外一個可以壓製父母的對象出現,巫望望就會走回頭路了!

巫望望忙擺手:“不是,阿姨你聽我說,我這兩天問過警察了,他們說,作為父母,有權得知我的信息,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找不到我,最終去報警的話,警方還是會找到我,然後帶著他們過來,到時候,我還是會被主人家辭退,這樣跟以前那次有什麼區彆?”

高阿姨沒想到這一層,她以為隻要躲開他們找不到就行了:“以前他們都是自己找過來的,他們敢去報警嗎?”

“沒有錢的時候,沒什麼不敢的。”巫望望苦笑著說。

其實以高阿姨的認知,她明白越是家裡橫的人,到了外麵越膽小,巫望望的父母對孩子那麼狠,說不定遠遠看見警察就開始低頭發慌了,不一定是心虛或者覺得自己會被懲罰。

單純就是覺得自己地位低的人碰上有一定地位人士的恐懼。

就好比古時候的百姓看見衙門裡的人就害怕,縱然對方可能隻是一個在衙門裡掃地的,但古時候進衙門就要先滾釘板,百姓很難不害怕。

現代縱然已經沒有狀告懲罰這一項,有些恐懼卻是刻在本能裡的。

聽巫望望說父母可能會因為走投無路而選擇去報警,就為了找到女兒,高阿姨其實不太信,可她擔心萬一,就像巫望望現在不一定真的預見他們會報警找女兒,卻不能忽略這個可能性。

有這條路在,他們又是父母,那就等於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父母對於兒女,總是犯錯也不能說的的,隻有真的把孩子害成殘疾、殺了才會得路人一句“他們不配當父母”,其實屁用沒有。

高阿姨思來想去,越想越覺得巫望望說得有道理:“好像確實是這麼回事,是阿姨想當然了,忘記了還能報警這回事,那望望,你是想我給你們分彆找三個活,哦不,還有你弟弟,是四個活兒,還是你們都在一處乾啊?”

巫望望抿了口清爽鮮甜的西瓜汁,道:“分兩處吧,最好是,我跟媽媽一處,我跟爸爸一處,我洗衣服、我媽媽打掃房間,我爸爸當園丁、我弟弟……弟弟乾什麼都行,就是,儘量,儘量把我們按照性彆分開。”

“為什麼要這樣分開?”高阿姨不能理解,她很少見這麼分的,一般來說,家裡如果有男人去富人家當管家或者司機,那麼老婆肯定會跟著去當阿姨的,畢竟一家子都在的話,平時也能見麵。

而且如果是巫望望自己、父母一起、弟弟單獨乾活,或者她自己、父母弟弟在一處乾活高阿姨都能理解,按照性彆分,是什麼分法?

最主要的原因,當然是巫望望想給自己一個不在場證明以及證人的身份,不過這話肯定不能直接說出來。

巫望望解釋說:“我是這麼想的,我要是跟他們分開了,他們肯定擔心我會跑,就算給他們找活乾,他們也不會乾,帶上我媽的話,可信度就高很多,可以先給我跟我媽找,等我跟我媽去看過富人是什麼樣的生活後,我媽自然會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