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證據(2 / 2)

李倌眼睛一亮,“去,快去!”

程令禹無奈的看著李倌,這個老太太,是被灌了多少**湯?我們全分部檢察官幾乎日夜不休的希望能找到什麼理據使得法庭能立案,但希望卻越來越渺茫,就這小子,說能幫上忙,您就信?

您還是當初,那個用木槌丟向蠱惑律師的我大姨嗎?

“真要等他啊?”程令禹無奈的問。

李倌瞪眼:“怎麼,和我老太太多待一會兒,都覺得我煩了是吧?當年我多踢了你幾腳,還懷恨在心呢?”

程令禹無奈,也不敢再說。

時間不長,陸銘回轉,將手裡檔案袋遞給了程令禹。

“李倌,如果您確定不會排到您主審此案,您也可以看看。”陸銘對有點按捺不住的小老太太點點頭。

李倌立時一把將檔案袋搶過來,三兩下麻利的解開細繩,掏出了裡麵的東西,也就是那十幾張照片。

本來很興奮的李倌,眼裡突然變得憤怒,看了幾眼,將照片摔給了程令禹。

程令禹看著這一張張照片,又震驚的看向陸銘:“這些照片?你怎麼來的?”

“金正義藏在物優美超市的儲物櫃裡的,我無意中發現的。”

陸銘沒有提去過金正義家裡,倒不是自己搜證用的非法程序之類的,自己拿到這些證據時,和控方毫無關係,所以,不存在搜證程序的問題。

就比如,警方在嫌疑犯門前,如果沒有搜查令貿貿然破門而入,是必然違法的,但如果有平民百姓踹開門衝進去拿到一些關鍵性證據,警方再逮捕私闖民宅的這個人,得到他拿出來的證據,那就是贓物,可以合法扣留,而不違反任何程序。

陸銘不提是因為從金正義家裡拿到的鑰匙,那是警方沒能找到的東西,自己找到了,會令檢察分部惱羞成怒責怪警方辦事不力,那麼,自己就成了警方,尤其是當天搜證人員眼裡的敵人了。

無謂莫名其妙去得罪人。

程令禹自然知道陸銘言不由衷,但此刻這些照片怎麼來的並不重要。

他看著照片,蹙眉道:“看起來,不是偽造的,地點,就是東瀛人的地下密室,但那裡,我們並沒有找到血跡和屍體,這個被殺害的男童,可能就是金正義提到的被虐殺的小男孩之一,但沒找到任何屍體,更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陸銘笑笑:“至少,應該能通過法庭的聽證會,法庭也有理由,立案審理了。”

“是啊!”程令禹點點頭,急急站起來,“我這就去提交申請!”兩步就到了雅間門簾前,突然頓住,回頭道:“李姨,我走了!”又看了陸銘一眼,低低說了聲“謝謝!”

接著他便掀門簾快步走出,聽著樓梯一陣急響,自是風風火火的去了。

“小家夥,做的不錯!”李倌小眼睛巴巴的盯著陸銘,“還等什麼?還不回去準備,這案子,你要輸了,我告訴你,你會後悔認識我這個老太太!”

“程檢……”陸銘剛剛說出兩個字,就被李倌打斷,“他現在還有拒絕的理由嗎?你就快點去就行了!”

小老太太急躁的時候,也是真的急。

陸銘隻好起身,告辭離開。

李倌聽著外麵慢條斯理的腳步聲,直恨不得衝出去推這小兔崽子下樓快跑幾步。

可隨之,不由啞然失笑,搖了搖頭,從窗戶看著陸銘上了輛黃包車,輕輕歎口氣,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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