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已經打了幾個月了。
陸銘看得搖搖頭,看來清佬身邊人,對他已經基本報喜不報憂了,他要查自己,能查得清清楚楚,但他想不到的這些變故,也沒人會主動跟他講,免得他徒增煩惱。
所以,他還提議自己存錢進寶銀呢。
嗯?翻到最後,卻有兩頁紙箋飄落桌上,陸銘看去,一張,是10000元整的支票,收款方戶頭,是瑞德律師行。
最下麵的紙箋,卻是一份協議書,陸銘拿起來看,魏寶增本來伸出手想要回來,但想了想,歎口氣,沒再阻止。
這份協議書,是瑞德律師樓和魏寶增父親魏老董事長簽訂的代理協議。
裡麵清楚寫明,這三個月的律師費用,總計36700元,還未支付的尾款1萬元需要寶銀銀行方付清後,以下協議才生效。
鑒於寶銀銀行的困境,瑞德律師行本著客戶至上原則,從現在開始,不再收取額外律師費用,但官司結束時,如果法庭裁定己方勝訴,寶銀銀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歸瑞德律師行所有,用來抵扣律師費用,若法庭裁定己方敗訴,寶銀銀行需繳納律師費16萬元,若不能支付,則轉為對瑞德律師行的債務。
也就是,官司贏了,瑞德律師行變成擁有百分之二十股份的寶銀銀行股東,官司輸了,看現在情形,寶銀銀行肯定破產,瑞德律師行就成為寶銀銀行的債權人之一。
一式兩份的協議上,都有魏老董事長的簽名和蓋章,瑞德律師行作為甲方處是空白,應該是魏寶增準備拿去瑞德律師行,等對方簽字,就正式生效了。
陸銘搖搖頭,看來魏家已經走投無路,這種協議都能同意。
瑞德律師行,就更是吸血鬼了,簡直是趁你病要你命,律師費簡直是天文數字。
前麵收3萬多已經很誇張,後麵16萬?簡直在開玩笑。
當然,16萬元的律師費,也是魏家琢磨著打官司要輸了的話,反正銀行也沒了,到時候這些債權人怎麼切割瓜分銀行資產和己方已經沒關係,他獅子大開口,那隨意。
而如果官司打贏,要將銀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轉讓給瑞德律師行,這一點,條件更是極為苛刻,但魏老董事長及接班人魏寶增怕對官司抱著極為悲觀的看法,如果能打贏,這慘痛的代價也值得。
“陸律師,你莫笑我……”魏寶增深深歎口氣,“這官司,瑞德的大律師們說了,贏的希望很小,但如果真贏了,有瑞德律師行作為大股東之一,也許,對寶銀,也是件好事,我們是需要改變了!不然,早晚被時代淘汰!”
“我曾經想求變,可阻力卻很大,我昨天還在想,如果這官司能僥幸勝訴,哪怕失去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但對寶銀,絕對是一件好事,我那些親叔父,堂叔父,堂爺爺們,就會沒權力對我指手畫腳了吧?隻要,瑞德肯支持我……”
說著,魏寶增慘然一笑,隨之,又搖搖頭:“陸律師,您覺得,這官司,是不是輸定了?”
“唉,算了,我也該走了!”見陸銘不說話,魏寶增起身,也覺得交淺言深了,但看這位年輕律師看那份協議,自己胸中那股鬱悶,便有些不受控製,可能,和這個還算陌生的年輕人傾訴一番,沒有什麼顧慮,反而是身邊的人,這番話,自己便說不出口。
陸銘沉吟著,突然道:“魏兄,這官司,我來給你打吧,我覺得,至少有一半的勝率。”
魏寶增一呆,愕然看向陸銘。
陸銘琢磨著,說:“這個案子,對方,肯定是引用‘飲料瓶裡的飛蛾’這個判例原則在打是吧?認為寶銀銀行,或者說,認為你父親和原告,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關係,也給原告,造成了損失,是吧?”
本來,魏寶增正要出言拒絕,雖然聽說這年輕律師很厲害,但再厲害,不也就十九歲吧?腦子裡能有多少彎彎繞?
清佬要捧他,以從政角度來說,他確實有很多可以宣傳的噓頭,尤其是那東瀛人的案子,他出了大力,可以很誇張的去宣傳,選民們能懂幾個問題?隻要宣教角度得當,那就是一群人雲亦雲的傻子,而年輕,策略運用的好,反而是優勢,是一種迷惑選民的光環。
尤其又是,將他扔去綠黨盤踞數十年的鐵盤選區去折騰,去直麵那四麵楚歌的絕境,輸贏,對本黨都沒壞處。
但從法律業務層麵,那瑞德律師行是什麼所在?隨便拿出一個律師,應該都比這年輕律師厲害的多。
可現在聽陸銘這句話,魏寶增一怔,拒絕的話到了嘴邊,又咽了下去。
他本來不怎麼懂法律,但這幾個月聽著各種討論,對涉及本案的一些法律知識倒也耳熟能詳。
甚至知道了“飲料瓶裡的飛蛾”這個判例原則,是經濟糾紛中很重要的一個法律原則,已經誕生了五十多年。
最早是一位客人,在咖啡店,從朋友請喝的鐵罐飲料裡喝出了飛蛾,所以將店家告上了法庭。
而店家覺得很無辜,因為鐵罐很嚴實,看不到裡麵情形,他並不知道裡麵有飛蛾,所以,他又將廠家告上了法庭。
同時,廠家和商家,都認為飲料並不是該客人購買,所以,和他並不存在合同上的法律關係。
最後,法庭裁定,廠家和該客人,一樣形成了法律關係,判決廠家,直接賠付客人損失。
這使得現今透明玻璃瓶飲料越來越多。
同時,該案也形成了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法律上的“鄰居”原則,並不是一定要有契約保證,才形成法律上的關係。
在這個案子裡,自己的父親,就是處於這麼一種境地,雖然是給朋友幫忙,但原告方認為,原告和父親,一樣形成了谘詢業務上的法律關係。
如此,造成的損失,自己的父親應該承擔。
法庭,基本認同這一點。
“是,原告那邊的律師,是這麼說的!”魏寶增苦笑。
陸銘點點頭:“鄰居原則,從內在意義上來說是對的,但實際上,還需要完善,要多加幾點測試準則才能更客觀的反應事實,我感覺,我有機會說服法官。”
這個案子,是比較複雜的經濟糾紛,雙方律師都沒有申請陪審團審理,都感覺,從法律層麵,用枯燥術語說服陪審團太難,陪審團的反應難以掌控。
是以由法官斷案。
而就算經濟案件,隻要一方要求陪審團審理,另一方反對,也是無用。
聽著陸銘的話,魏寶增隱隱覺得,這位年輕律師,好像對這個案子真有點不一樣的想法。
可是,穩妥起見,自然不能就這樣將案子交給他,那簡直成了瞎胡鬨。
想婉拒,斟酌著措辭,突然想起一事,奇怪的問道:“陸律師,你現在,不有案子在身嗎?忙得過來嗎?”
陸銘點點頭:“我律師所還有兩名律師,大部分時間,可以讓他們出庭,我請半天假,一堂時間足夠了,如果一堂的時間不能說服法官,再多時間我感覺也沒用。”又問:“主審法官是誰?”
魏寶增立時無語,我這人命觀天的事情,你百忙中抽出半天時間給我?心下更是搖頭,隨口說著,“是北關法院的首席,克莉絲汀法官。”
陸銘“哦”了一聲,“原來是李倌的徒弟。”想來這案子太敏感,涉及太多儲戶利益,更關乎北關的金融穩定,是以才由首席親自出馬。
魏寶增眼睛一亮,突然想起,麵前這年輕律師和李倌非同一般的關係。
猶豫了一下,魏寶增道:“陸律師,如果,我是說如果,我將這案子交給您,您希望,得到什麼樣的酬勞?”
陸銘想了想,“如果咱們贏了的話,我隻要寶銀銀行百分之一的股份,而且,是作價購買。”
魏寶增一呆。
陸銘又道:“如果我輸了的話,律師費一文不收,而且,我賠你5萬元。”
說著話,笑了笑,“最近,正想進金融業呢,如果魏兄肯割愛賣我一點點股份,隻需要百分之一,我跟著魏兄學習學習,我就感激不儘了。”
魏寶增一時無語,打官司,怎麼還能對賭呢,輸了官司,律師賠錢?這是哪兒跟哪兒?
但陸銘後麵的話,說得甚是誠摯。
魏寶增想了想,“陸律師,我需要和家父商議一下!”還是明天找個借口委婉點推掉吧。
但今天,倒是不能去瑞德律師行和他們簽約了,律師圈子很小,被這陸律師知道,終究不好。
陸銘點點頭:“應該的,我這就填入黨表,另外,我給你寫點東西,就是我對銀行業的一點看法。”
魏寶增不明所以,但輕輕點頭,這年輕律師,有點神經質,完全不知道他怎麼想的。
清佬,是不是,真看錯人了呢?
人,原來,終究有老去的一天。
魏寶增心裡,輕輕歎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