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2)

給我渣! 睡芒 9832 字 4個月前

10.

“……哈??”

陳斯然當即清醒了:“白鈞言你要做什麼,你又不是GAY,直男騙GAY,天打雷劈!”

白鈞言手裡兩把筷子活似一對鍘刀:“那又怎麼,就因為我是直男,我不會被渣男皮相迷惑,很完美啊。”

陳斯然不懂,平日看起來特彆溫和的一個人,有時候卻能有這樣可怕的報複心,報複的手段有那麼多種,偏偏選擇了這種以牙還牙的方式,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那你怎麼裝GAY,你會撒嬌嗎?”

“不會。”

“你這人,又不會賣萌,又不會撒嬌,你除了聲音好聽一點,嘴皮子花點,長得……長得雖然不差。”是長得很乾淨順眼的類型,皮膚白淨,瞧著家教家底好,且越看越耐看,有酒窩,蠻討GAY喜歡的。

“但是拜托,我這個上海艾瑪沃森從他麵前走過他都麵不改色!你覺得哪點能吸引彆人?”

“嗬,請問艾瑪沃森小姐本人知道這件事嗎?她要是知道,肯定連夜爬上崆峒山,許仕林找了胡媚娘,你不要碧蓮了。”

“白鈞言你這張嘴……救命。”他戴上了痛苦麵具,發誓努力學歇後語,隻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

“我這還不是為了幫你!”

“你少管,我有法。”接觸下來,白鈞言甚至覺得李赫有點M,當然那可能隻是表象。其實……和自己想象中的樣子很不一樣,肉眼來看,根本不像那種人渣。

應該沒有搞錯對象吧?

想到李赫的性格,他稍微有些不確定了。

“你有什麼法子,你還在貼吧下載撩漢手冊,你不信就去試試,你用那些,往身上倒紅酒的方式嗎,人家不當場起訴你才怪!”

可白鈞言說什麼都不信他了,陳斯然的方式要是奏效,還用得著自己親自出馬嗎?

夜幕深沉,二人告彆,陳斯然進了地下通道,白鈞言坐上出租車,他特意調出之前私家偵探調查的資料,又看了一遍。

李赫是獨子,李輝唯一的兒子。

今夜有月食,深藍夜空上掛著一輪詭譎的血月,出租司機說:“網上有人說,這種異象最好不要看,會有壞事發生。”

“是嗎?”哪來的這樣的說法。

興許天性就不信邪,他聽完不僅沒有低頭,還仰著頭盯著多看了一會兒。

到家後,白鈞言看任昭沒有上播,就給他打了電話。白鈞言最近勸他去尋找一份新感情,任昭雖然嘴上說好,卻很不自信:“我住的民宿附近,有家餐廳老板的兒子就很不錯。但是人家怎麼可能喜歡我,我長得也不行,又沒有錢,也沒有工作,我家裡還……”

白鈞言嘴皮子都說累了,不曉得要開導任昭多少次,告訴他,他沒有那麼差勁。

便沉吟了下,試探道:“我剛在路上看見一輛車,一輛黑色的賓利慕尚。我記得,那個渣男座駕就是慕尚吧……?”

“是……”任昭不懂他怎麼突然提起這個來,“上海那麼多賓利,多半不是他的。”

“嗯嗯,我就是覺得像嘛,當時又生氣,就踢了一腳,我記得,車牌號好像是,5…541,對,就是這個。”

“……”

任昭沉默了。

“喂?昭昭你怎麼不說話了,不會就是這輛吧?”

過了幾秒,電話那頭才“嗯”了一聲。

任昭記得的,那天司機開著車來為他送傘,任昭看見車牌的時候還笑瘋了,因為車牌號剛好是541,讀起來很像“我是1”。

“是他的車…上海真的好小,”他語氣仍然帶著一絲痛苦,“鈞言,你真的不要去找他麻煩,我知道你對我好,可我不想再跟那個人有什麼瓜葛。”

白鈞言的心落到了穀底。

自己沒有找錯人。

他換了話題:“今天晚上彆出門了,有紅月,那個看了會倒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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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月的影子漸漸退去,就掛在窗外梧桐樹後方的當空。

“是因為月食嗎,今晚怎麼這麼邪門,一直在輸,李赫你說,你是不是偷偷請了什麼黑財神回家?”

李赫麵前的籌碼已經堆積如山了。

他搖了下頭,桌上兩張紙牌仍舊蓋著,一次都未曾翻過來看過一眼。乾淨修長的手指夾著香煙。

此舉早就引起了人的注意:“你從不看手牌,怎麼還敢玩到最後?”

“習慣。”

唐淩就笑:“這小子我早說了,他是會算牌的,就算他不看手牌,也有贏的底氣。跟他玩牌隻有輸的份,上次,我就輸了一輛車給他。”

“噢,原來唐總你的gamera就是輸給了他啊!”

“算牌,原來玩德撲也能算的嗎?”

“不能,”李赫說,“隻能賭概率。”

“概率,誰不知道賭概率啊!關鍵是今晚你就沒輸過。”雖然並非每一把都贏,但沒有把握的時候,會很乾脆地Fold,加上德撲玩法的特殊,導致他桌上一堆籌碼。

“今晚手氣好。”他很簡潔地解釋,把籌碼往中央一推。

一桌十個人都望向他:“All in了?”

兩分鐘後,李赫手裡籌碼全都輸光,眾人笑他:“贏了一晚上,最後一把全部輸給唐淩了,你這是,把好運用光了啊。”

“賭博不就是如此,牌桌上贏來的,最終都會輸出去。”李赫拿上外套,倒是淡定的笑了一下,“我也沒籌碼了,你們繼續慢慢玩。”

“不是吧,你這就要走了?”有人道,“來我這還有籌碼,借你。”

“不是,有點事要回家,車在外麵等我了。”

“這是家裡有人了?”

李赫還是搖頭:“沒人,有隻狗。”

“哦……”唐淩想起來了,“你把星期五也托運回來了是吧。”

他點頭。

唐淩:“你自己住?沒有保姆麼,不幫你遛狗嗎。這才十點半,再多坐會兒。”

“不了。”李赫解釋明天還要上班,“你們慢慢玩,我就不掃興了。”

“你還是這樣,從來不乾半點出格的事。”唐淩有些無奈。在他和李赫認識的十年裡,見證對方從稚嫩的少年成長到如今的模樣,或許李赫乾過最出格的一件事的,就是花了一百萬刀買了一家位於懷俄明州的林場——目的隻是為了讓收養的上百條流浪犬有家可歸。

動物為他提供情緒價值,以至李赫身邊從來都沒有戀愛對象。

三年前,二十歲時的唐淩在佳士得買藝術品,不到二十歲的李赫,在林場的湖邊釣魚,親手下廚招待來林場認養狗狗的陌生人。

唐淩認識的許多人,同樣家境身家的,哪怕聰明、努力,可因為一些天生的優越感,仍然有許多不好的習性。

而李赫玩冰球,打壁球,愛衝浪,喜歡在沙灘曬太陽,和狗一起玩沙灘排球,沒有半點不良嗜好,他被自己帶的染上煙癮,但更過分的,李赫說什麼也不碰。

“這樣,也不能讓你白輸,小燦,”唐淩喚來家裡表弟,“你帶小赫哥去酒窖,把我剛帶回來那瓶Perrier Jouet給他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