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采薇昨天確實跟張小福說過,她一個學工商管理的,跑去試戲,太可怕了。
可當張小福勸她彆去的時候,她卻扯東扯西,就是不答應。
此刻張小福再次提起這事,讓白采薇十分不爽,可她還得努力維持人設:“是佳倫哥哥非要我去的,我不想讓他失望。”
換做以前,隻要白采薇提到沈佳倫的名字,張小福就跟打了雞血一樣,瞬間興奮。
可今天的張小福,已經不是昨天的張小福,她已經換了個芯。
聽見白采薇的話,張小福隻覺得虛偽。
明明是她自己想去,非要賴給沈佳倫。
不過呢,當然還是要去的,不然哪來的狗血劇情?
張小福可憐兮兮的揪著衣擺:“我,我穿成這樣,還是彆去了...”
白采薇當然不願意,如果張小福不去,誰來襯托她的美麗呢?
尤其是在沈佳倫麵前。
白采薇拿出以往對付張小福的辦法,伸手抓著她的胳膊搖:“小福福,你知道我膽小,你要是不陪著我一起去,我害怕。”
張小福心裡的白眼都快翻上天了,表情卻依舊可憐巴巴:“可是我穿成這樣,會給你丟人的。”
這句話還真打動了白采薇。
雖然她這些年一直把張小福當陪襯,可張小福這身衣服的確不合適。
作為自己的朋友,這樣出現在沈佳倫麵前,想想確實有些丟人。
狠了狠心,白采薇終於退了一步:“小福福,我先借給你一千塊錢,你發了工資記得還我。”
張小福沒有答應。
這幾年女二傻乎乎的,花在白采薇身上的錢,滿打滿算加起來也有好幾萬了。
如果這些錢用來提高生活質量,或者學習彆的技能,也許女二早就不用在超市打工了。
此刻白采薇割肉似的拿出一千塊錢,還不夠買新手機。
張小福低著頭,假裝沒看見白采薇的動作,雙手用力揪著挎包的帶子:“我還是不去了...”
白采薇看了眼手機,已經八點半了,再耽擱下去恐怕真來不及了。
她直接扯著張小福的胳膊:“聽我的,先給你買身衣服。”
“不,不用...”張小福假裝掙紮:“家裡有衣
服,我回去換...”
人一著急,就容易說錯話,白采薇也不例外:“你住的那麼偏,我怕遇上危險,還是買吧。”
張小福低著頭,真真切切地翻了一個白眼。
你就去這一次,都怕遇上危險,怎麼沒想過女二住在那裡危不危險?
還口口聲聲說兩人是好姐妹。
真是令人作嘔。
她們約好的地方本來就在鬨市區,附近就有幾家商場。
可白采薇說去商場太麻煩,看看周圍有沒有女裝店,先買一套應急。
真是為難白采薇,在一眾品牌女裝店裡麵,愣是找到了一家外貿尾貨小店。
張小福倒是無所謂。
反正她隻是為了給白采薇添堵。
小店玻璃門上掛滿了衣服,店裡也掛的層層疊疊,乍一看過去,亂糟糟的。
白采薇轉了轉,拿起一件白色的短袖:“我看這個就不錯。”
張小福瞥了一眼胸前的卡通老鼠,還有袖子上囉囉嗦嗦的綁帶,裝作驚喜的樣子:“好可愛呀,就這件吧。”
白采薇將短袖塞到她手裡,又拿起一條牛仔褲:“配褲子簡單大方,你覺得呢?”
張小福看著牛仔褲想笑,心想女主太厲害了,總能從一堆衣服裡挑出最難看的那件。
看來在扮醜女二這件事上,女主真是不遺餘力。
哪怕女二本來就很普通。
張小福沒有辜負白采薇的“好心”,痛快地接過褲子:“我去換上。”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