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淼淼躺在車廂裡,對馬車的行駛速度已經絕望了,還沒她跑得快。
出來兩個月了,才堪堪走到江蘇地界。
擱在現代,開車也不過十幾個小時。
而且還顛得慌。
唉,沒有橡膠車輪的年代,路上隨便一個坑,就能把人的內臟顛出來,真是要了命了。
車廂裡鋪的軟墊,跟假的一樣,完全不起作用。
半個月之前,她把林大武放在了途徑的一處小鎮上,還把碧雲也留在了那裡。
女俠嘛,哪有行俠仗義還帶著家人的?
就連馬車,都是她一路走隨便租的,隻用一程,完了就換。
也不是為了隱藏行蹤,純粹是為了方便,不然乾嘛收拾劫匪呢?
再說了,跑出來的主要目的,就是讓夏侯永寧牽掛,不留點兒線索給他,萬一他找不到,豈不是白瞎了?
抵達目的地,結了車錢,林淼淼聞著濕潤的空氣,心想走的也不遠啊,夏侯永寧咋就追不上來呢?
還是說,他隻是做做樣子,其實根本就是個渣男?
沿著路邊往前走,林淼淼打算先吃頓飯,然後住一晚,明天繼續趕路。
有個小孩撞在她身上,道了歉剛要跑,被她揪住領子:“還玩這手呢?”
小孩驚慌不已,卻還在強撐:“欺負小...”
林淼淼輕鬆把他提起來:“不想死就還給我。”
小孩瘋狂眨眼。
林淼淼把他放下地,卻沒有鬆手。
這一路上,她已經不記得遇見多少次了,偷東西就偷東西,來來回回總這麼一個套路,太沒新意了。
小孩掏出荷包還給她:“放,放我走。”
“想得美。”林淼淼笑的溫柔可親:“姐姐問你,附近有沒有山大王?”
小孩好像找到了主心骨:“你給我等著!”
“嗯,我就在這條街上的飯館裡等著。”
林淼淼鬆開手,還好心地幫他整了整臟兮兮的領子:“一定要來哦~”
小孩似乎被驚到了,撒腿就跑。
林淼淼衝著他背影喊:“千萬不要忘了喲~”
誰讓她身上錢不多了呢。
彆人出門花錢,她不一樣,她賺錢。
這一路上遇到的土匪山大王,全都讓她收拾個乾淨。
見義勇為嘛,順手弄點兒錢不過分吧?
那都是不義之財對不對?
既然來路不乾淨,還是讓它們回歸老百姓口袋裡。
林淼淼花起這些錢來,絲毫不覺得心疼。
再說了,官府剿匪花銷多大呀?
她一個人就搞定了,還替官府省錢了呢。
要是遇上跟土匪勾結的官府,她還能順便再撈一筆,就當替夏侯典那個老皇帝,肅清官場。
吃飯吃到一半,小孩果然帶著大哥來了。
挺意外的,這回的大哥,走的竟然是儒雅路線。
往常那些吧,都五大三粗的,臉上寫了三個字:沒文化。
要說還真是吃了沒文化的虧,仗著膽子大,憑著三腳貓的功夫,都敢稱霸鄉鄰了。
來人長的眉清目秀,穿著一身白色長衫,看著有些舊,卻洗的挺乾淨。
找到林淼淼所在,他自來熟地坐在對麵:“在下陳立,舍弟偷了女俠的荷包,還請女俠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