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怎麼說?”
“就是之前沈思明把我推遊泳池裡落下的後遺症,老毛病了。”
在聞煙十二歲那年冬天,沈思明不知道發什麼瘋,把她推進了沈家的遊泳池裡。
那天是她第一次來月經。
寒冷的天,刺骨的水,虛弱的身體。
如果不是沈確跳下去把她撈起來,她可能會溺死在寒冬的泳池裡。
人總是會對拯救過自己的人,產生一種莫名的情愫。
而這份情愫,在往後的日子裡,逐漸變成了喜歡。
聞煙喝著沈確給她倒的溫水,思慮再三,還是跟他說:“小叔,你要是有喜歡的人了,要告訴我。”
沈確站在床邊,居高臨下地看著她,“怎麼,你還要給她紅包?”
“你有喜歡的人,我們的關係就要結束了呀。”聞煙說,“我不當三。”
再喜歡都不行。
沈確彈了她腦門一下,“你腦子裡麵整天都在想什麼?”
想的顯然是跟沈確想的不一樣。
聞煙怔神的時候,沈確突然俯身。
她往後一退,手裡的水杯差點都打翻。
“小叔,你……”
“我想了想,一周見一次的頻率太少。”
聽到這話,聞煙的心砰砰直跳。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和喜歡的人能天天見麵。
但沈確說:“次數太少,保不齊就有時間看上彆人。”
這人嘴裡就是說不出好聽的話!
聞煙把水杯往沈確手裡一塞,“那你去找彆人吧!”
去找那個高挑美女。
聞煙翻身躺在床上,把被子拉得老高,恨不得把腦袋都給遮住。
卻又豎著耳朵聽他是不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