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唐人街也被稱為中國城,目前總共有六十多萬華人居住在這片地區附近,東海岸華人們主要集中於此。
1848年,兩男一女乘坐“流浪之鷹”號帆船到達美國,這是最早移民美國的華人。當十九世紀末加利福尼亞州最早頒布實施《排華法案》後,被排擠和受迫害的華人大批向美國東海岸遷移,最終選擇定居在了葉冬青腳下的這片土地上,並且不斷壯大著規模,由此形成今天的北美最大華人聚集地。
在紐約的唐人街,通用的語言主要是粵語,也有其他各地方言。
一眼看去,許多街口有中文報攤,開車可以聽到中文廣播,晚間看的電視是中文節目,路邊餐館數量極多,大約每三家店就有一家是中餐館。
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再加上膚色和文化背景等原因經常遭到排斥,很難找到讓人滿意的工作,所以這裡的華裔大多選擇做些小生意,或者學一門手藝等等賺錢維持生計。
紐約人把這裡稱為“貧民窟”,由此就能看出他們的生活狀況怎麼樣,當中固然出現了些富人,但算起比例,遠遠不能跟白人們相比,絕大多數處於社會底層。
有些上了年紀的華裔甚至不會英語,說是生活在紐約,更像是活在這個與其他地方“隔絕”的小社會裡,沒辦法融入美國主流社會中。
葉冬青在這邊長大,對此十分了解。
他奶奶上世紀四十年代才逃難來到美國,爺爺家那邊更早些,從華夏離開時候還有皇帝在位,打拚那麼些年,沒積攢出幾個錢,勉強湊合活著。
到了他父母這代,日子才稍微舒服些。
因為葉冬青的老子是會計,拿到AICPA證書的那種注冊會計師,可惜隻是從社區大學畢業,大公司不會要這種學曆低的人,沒實力換棟好房子,賺些錢養家糊口足夠了。
印象中,父母出意外去世前,一家人擠在破舊小房子裡也蠻開心。
奶奶去世早,四口人擠在六十平米左右的老房子裡,後來那位煙鬼爺爺生病去世,他這才有了單獨的小房間。至於母親家那邊的人,沒太多印象,貌似從沒見過麵,他們去世時候葉冬青還小,記不起太多事情。
意外發生後,他就去了姑姑家居住,幾年時間過去,父母去世的賠償金被花得乾乾淨淨。
三十多萬美元,架不住幾口人一起隻花不賺,租房、表弟表妹的學費,都是開銷大頭,姑父還喜歡賭錢,葉冬青成年之前,連房子都賣掉了。
當時年紀小,他還為此生氣到大哭,但監護人有權處理這些資產,最後還是被姑父得逞。
從那以後,恨意更深,隻想早點從他們家離開,說起來似乎從沒想過把錢追討回來。不過,即使想追討也不容易,這種官司很難打贏,完全可以推脫說是為了葉冬青才租大房子,已經在“培養”他的過程中用完。
眼不見心不煩,上次不想為此生氣,這次更不願意,父母跟姑姑家的那點情分,到他這輩早已消耗乾淨,從此是路人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