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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溟子煜一大清早起來去上朝,天色沒亮就走了。
早上,上官若離讓廚房給他做得麵條,打了兩個荷包蛋,配上涼拌黃瓜,吃得倒是挺舒坦。
上完早朝,他沒去戶部,回了大理寺,處理那些心帶血的卷宗。
不知是這些帶血的卷宗隱藏著重大案情,還是恰巧案發時死者正在看,而被染上了血?
還沒等他動手處理,就收到排查戶部進出人員捕快的消息。
打更的更夫看到了當夜有人翻牆進入戶部,而經過描述的特征來看,正是容乾身邊的貼身侍從。
而那侍從是個單身漢,當晚自己在家睡覺,沒有不在場的證據。
經過嚴刑逼供,那侍從承認,是容乾指使他殺了死者的,目的是死者知道了容乾從江南貪墨了大量銀子。
案件有了進展。
容乾被收押,暫時關入了大理寺監獄。
東溟子煜沉聲道:“隻有口供,並不能斷大皇子的罪,安排到保護證人用的單間去吧。”
大理寺卿摸著胡子,道:“東少卿,你與二皇子是翁婿,按照規定,應該回避,退出這個案子。”
東溟子煜不卑不亢地道:“皇上下旨讓下官負責此案,下官會向皇上請示。”
大理寺卿點頭道:“應當如此!”
東溟子煜馬上給皇上遞了折子,請示是否回避。
下午的時候,就收到了皇上的口諭,讓大理寺卿負責此案,東溟子煜不用回避,協助辦案。
這說明,皇上並不信容乾是凶手,或者說,讓大理寺的正副兩把手相互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