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1 / 2)

然而男主愛反派 橙子雨 14988 字 8個月前

陶小寧在學長班級門口耐心地蹲了一個星期。

很多人側目,但她不管。她從小到大已經習慣了用真誠又笨拙的辦法努力且不屈不撓地,為一切想要的東西奮鬥。

這次也很成功。性格很軟的小學長一開始還羞得不行各種躲她,後來被同學生生起哄了一個星期以後撐不住了,不得不走到她麵前紅著臉小小聲:“你能不能彆……彆蹲了。”

這個時候的陶小寧還沒瘦下來變成校花,還是個胖乎乎的娃娃頭。

然而一雙黑白分明的晶瑩大眼睛忽閃忽閃,滿懷期待的樣子活像隻萌萌的小貓咪。

學長憋了半天,硬是憋不出半句拒絕的話,吭哧半天說出來一句:“那我以後……每天送你回家好不好。”

陶小寧:“吼哇吼哇!”

從那天以後,陶小寧就再也不坐陳叔的車回家了,而是喜滋滋讓學長騎自行車送。兩個人甜甜蜜蜜,留下圍觀同學們各種不解:“寧寧真奇怪,明明身邊全是帥哥,結果喜歡那樣的……?”

“小學長也沒多帥啊,和寧寧一般高,手牽手走在一起看著都不像男女朋友,名字聽著也像女孩子。”

結果大家還沒疑惑完,學期末了陶小寧整個人突然抽條變得亭亭玉立起來,站在人群中極其美麗顯眼。

“……”

一時間,學校關於這對情侶的討論度直接飆升了不止十幾個層級。

好多男生悔不當初,之前那一團胖乎乎蹲門口的小蘑菇怎麼突然就搖身一變成了個難得一見的大美人了???

陶小寧其實沒有主動減肥,她是因為一個夏天突然長高了十幾厘米才把一身肉給平均了。

變高變漂亮衍生出了一個問題,她現在突然比男朋友高了大半頭,每天得向下15°才能看清男朋友的臉。

矮子男跟美女校花不相配,不少男生都暗戳戳期待著校花趕緊變心甩了他。

結果卻是,期待並沒有達成。變高變美後的陶小寧不僅沒嫌棄男友矮,看男朋友的眼神卻反而更加熱忱了。那一雙漂亮的杏兒眼裡時不時還會閃出一抹明(詭)媚(異)的光。

那段時間,一中放學路上的名場麵就是校花寧寧一臉陶醉地抱著她家小學長的小蠻腰。瘦弱沒勁的小學長則老老實實、費勁吧啦臉憋得通紅馱著她騎騎騎。

更有傳言,傍晚的學校小樹林裡,有人看到霸道校花把小學長抱起來摁在樹上。

“???”

最不願意信這個說法自然是陶小寧班上的女生,她們每天讀著《校霸與嬌軟校花二三事》,偷偷拿自己班上的男女生做原型——裴臨和霍修珣和書上寫的學霸一樣又帥又優秀,趙星路和楚真淮也和書上寫的校霸一樣又酷又霸道,女主陶小寧更是變瘦之後直接美貌逆襲,活脫脫和書上的嬌軟小校花一模一樣。

按照劇情應該馬上要四男爭一女了,買股文妥妥買起來啊!

結果事實卻是作為學霸的裴臨和霍修珣天天竊竊私語一些沒人聽得懂的東西,楚真淮則日常沒事把趙星路摁牆上。嬌軟萌的校花寧寧也同樣無視所有帥哥,日常熱衷把她那更嬌軟的男朋友欺負得眼睛紅紅。

……與現實的差距?

陶小寧:“沒有!我真的真的沒有欺負小學長,彆瞎說!”

傳言太過分了,她哪裡有欺負男朋友啦?她隻是初吻的時候有點激動不小心狠狠多啃了幾下,隻不過正好那時小學長的背後有棵樹,隻不過正好她沒忍住伸手掐了小學張的蠻腰,隻不過正好她嫌身高差親得不得勁提溜了小學長一下下……

小學長眼睛紅紅才不是被她欺負的,是缺氧啦!

手腕留下的一道道紅痕也不過是被她強迫,是小學長皮膚太嬌嫩啦,她這麼嬌弱的少女哪有那麼大的勁呀。

……

事情發展到這麼魔幻的地步,最受煎熬的當然並不是懵懂的同學們。同學們已經習以為常甚至開始嗑霸道校花小嬌夫的糖了。

真正無路可走的是穿越者們,眼睜睜看著女主完全脫離劇情一頭紮進了自己異常特殊的快樂中。

再看男主呢?

男主毫不在意女主有了真愛,人生路線每天繁忙而充實。各種比賽、打球、和反派雞飛狗跳地鬥嘴,一臉社死地領獎,完全就沒有旁人橫插一杠的餘地。

目測已經充分完成自強自立有了自己已經走上正軌的人生,不需要任何人去拯救。

眾穿越者:“……”

所以他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唯有畢瑩瑩不動如山,對著小本子花式吐槽:

【喂喂,男主正常了難道不是件好事嗎?不應該替他開心嗎,你們一個個都在失落什麼!】

【醒醒,男主一輩子都病著,隻靠對某個人廉價溫暖的扭曲占有欲而生存,除此之外感受不到世間的其他任何美好感情的那種情況,其實叫病態共生知道嗎?】

【病態共生的人內心是無法得到自由和安慰的,所以上一個世界才崩壞了,你們還想搞這一套也太離譜了吧想什麼呢啊沒事做就趕緊回家!】

畢瑩瑩本來以為“兩千萬字吐槽才能回家”這個要求應該無比難,實際操作之後才發現自己的吐槽能力幾近張口就來,以至於最近都開始自覺得給自己降工作量了,生怕一不小心提前完成目標勝利回家。

當然不是不想回家。

她也想念真實世界的朋友們,也想念爸爸媽媽。

可另一方麵,一旦回去馬上就要麵臨博士畢業論文的deadline。博士論文猛於虎,被論文折磨到抑鬱厭世懷疑人生的學長學姐比比皆是。她好怕。

逃避雖然可恥但有用。

畢瑩瑩想想自己的這三四年每天的心路曆程:今天必須振作點構思下論文,emm,但是小筆記裡的狗血劇情真好看。不行彆打岔了趕快構思,emm語文課本上的唐詩真好讀。真的再不構思不行了,emm晚飯時電視重播的老劇好精彩,吊打後來那些粗製濫造替身換頭網劇……

就這樣三四年過去了,畢業論文她事到如今也隻寫了開頭幾百字。

照這樣下去啥時候是個頭?

不禁讓她想到了曾經看過的一本鹹魚。主角被困在了同一天,卻不同彆人在幾千年重複的時間裡不斷學習進步充實自己,這一本的主角鹹魚得異常真實。

一想嗨呀時間反正多得是,果斷聯機打起了遊戲。

網絡遊戲猛於虎,沒有罪惡感驅使的情況下絕對可以天天打,膩了就換下一個打。就這樣過了一百多年,主角成了一個快樂的廢柴美食達人、遊戲達人。

又過了一百多年,主角又飽覽了各種電影電視劇,搭了一大堆樂高積木。

又過了一百多年,主角連紀錄片都看完了。

又過了一百多年,主角決定洗心革麵開始研究數學、物理、化學、科技,然後很快經曆了從入門到放棄。還是看看劇打打遊戲吧,反正日子還長。

一切仿佛她的今天。

穿越使人墮落!!!

……

初一初二的那兩年,學校裡情竇初開的當然不止寧寧一個。

就連趙星路那種憨憨,都開始有彆的班的女生偷偷傳來小紙條。而裴臨和霍修珣作為學校裡差不多優秀、又都很帥的男生,不僅下課常常有人匿名送來小點心小蛋糕,私底下甚至有人會為他倆到底誰是校草這個話題而爭論不休。

受歡迎程度其實差不多。但喜歡裴臨的那些少年少女們,明顯更加願意當麵表達出熱情。

霍修珣已經看過許多次。

學校綠色掩映的窗台下,明媚的少女雙馬尾一甩一甩,笑著蹦蹦跳跳把蝴蝶酥直接送到他手裡。

霍修珣知道,那麼多人敢那麼大膽而直白,主要是因為裴教授有一雙乾淨溫和的灰色眼睛,那種溫和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天然的信任——這個人絕對不會傷害我。

當然事實也確實如此。

裴臨總能輕飄飄不著痕跡地讓人安全落地,即便失落但也不會覺得太疼。

然而這種行雲流水的虛假溫柔,霍修珣早在上輩子十幾歲時就已完全看透。

那時候他還不明白自己的心,隻覺得煩躁,會抱著“媽的真假”的心態翹課跑出去打架。如今重來一次,他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陰陽怪氣一句“嗬嗬,裴教授真受青春期小朋友們歡迎”,然後露出牙尖尖幼稚地大口吃掉搶來的蝴蝶酥。

明明不喜歡,卻咬得咯咯作響。

霍修珣當然鄙視自己。

他本質也三十來歲的人了,擅長裴臨愛吃的菜色,把裴臨的兔子和貓養得肥嘟嘟,還用這幾年的時間熟讀了裴臨愛看的那些“有格調”的文學作品。

世界上已經沒有人比他更近水樓台。

明明什麼都具備了。

他可以演出來任何人喜歡樣子,隻要他願意。

可為什麼表現出來的卻是年複一年的笨拙。

甚至就連最初的“裴臨哥哥,小珣……”那一套撒嬌的招式都不會了。他現在已經十四歲,少年人的外表長手長腳,骨骼分明,再不是十歲的可愛綠皮小恐龍。再裝可愛自己都覺得惡心。

霍修珣最近越發心煩。

說到底還是都要怪裴臨太陰險。

一個沒有感情的機器人,卻成功做到了佯裝溫柔接納他,縱容他給他安全感,再潛移默化地一步步寵壞。這才短短幾年,他竟糊裡糊塗的就像是一隻日複一日被溫水煮的笨蛋小青蛙,被不著痕跡地一步步被煮掉了偽裝,露出了原本的模樣。

他原本的模樣很糟糕。

不像Seth精致、風度翩翩、邪惡又有趣。霍修珣本身無趣、彆扭又喪氣。

可裴臨不僅沒有表現出任何嫌棄的意思,卻反而這兩年越發饒有興趣、變本加厲伸手撩他、逗他。

霍修珣隻能將此總結為,機器人修煉成精了。

然後默默然天天被他拽著,在下雪的日子翹課去吃烤紅薯,陽光燦爛的時候一起去書店挑書,下雨的時候一人懷裡抱一隻小動物放好各種薯片和汽水,拉上窗簾在出租屋裡一起窩在被子裡用投影儀看電影。

裴教授除了做這些正常事,還經常會有一些不太正常的操作,比如扯著他去秋天去公園隻為了把踩枯黃落葉踩得咯吱咯吱響,拿著相機借位一通亂拍隻為拍各種奇形怪狀的影子,把學校小賣部的水晶貼紙貼滿冰箱,采一束野花插在花瓶裡,甚至他上次還拉著他跑了半個校園,隻為去欣賞教學樓某個縫隙在下午某個時間段漏下的一縷光落在手心的明亮。

這一類的操作,總會讓霍修珣產生錯覺——

這已經不是機器人,完全就是個鮮活的、有溫度的人類。

尤其每次陽光下,那雙灰色的眼睛看著他,帶著一絲小小的明亮,和幾分他並看不懂的,幾近要被他誤解成……寵溺的情緒。

每一次每一次,暗戳戳的心花怒放後,霍修珣都會一遍一遍提醒自己。

那麼多的前車之鑒。不要忘了這個人最擅長表麵溫柔。

不要忘了,這個人上輩子成功騙過了所有人。

不要忘了你在他眼裡可是犯罪分子。

你好歹也是個成年人了,怎麼能像那些傻傻的初中生一樣,寄希望於他絕對不可能忍心傷害你。

是,往好處想確實也許這麼些年的朝夕相處,不止是你,他也漸漸對你卸下了防備。也許你們確實逐漸互相信任,成了朋友。

然後呢?

然後你乖乖聽話,跟他考上同一所大學,與他共事。看著領導賞識他,給他介紹溫柔知性的大提琴手,看著他二十七八歲還不開竅,又恨又酸地屢屢想要把他攔腰抱回家鎖起來,卻又害怕看到他防備的眼神,害怕失去好不容易擁有的一切。

本質上,又和上輩子又什麼必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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