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十年(1 / 2)

“違背誓言就要接受懲罰?你一開始去他們家鄉的時候就知道這件事嗎?”

男子猛地閉上眼,臉一下子漲得通紅,喉頭艱難地滑動著,說道,“我那時候是真的很愛她,也以為自己能愛她一生一世,可是現在,我真的做不到。”

說完男子抱頭痛苦而又無力的說道,“我努力了,我避開和婷婷的聯係,可是沒辦法,越和林琪琪相處,我越覺得煩躁,甚至覺得她麵目可憎。我也不想這樣的,我真的不想的。可是我也沒辦法,我控製不住自己的心,不愛就是不愛了,無論我再怎麼努力我也不愛他,如果可以,我也想愛她一生一世,可我真的沒辦法。”

蘇瑜有些沉默,婷婷和林琪琪,通過名字,其實就可以明白他的感情天平。

但是感情這東西,真的沒法控製,如果可以控製,這世上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癡男怨女了。

可偏偏他的誓言就是涉及感情的,愛她一生一世,而不是陪她一生一世。

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而在反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

所以才會這麼的絕望。

誓言這種東西從來都沒有辦法去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隻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蘇瑜對於這個情況也很無奈,她深深地歎了一口氣,說道,“林琪琪那邊通過檢查沒有太大問題,修養一段時間就可以了。”

男子停頓了一下,然後慢慢的安靜了下來,一句話也沒說,側頭躺在病床上,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蘇瑜也有些歎息,好好的一對情侶,就這樣反目成仇。

這個男生半途放棄,移情彆戀,他是有問題,但那是道德問題,而不應該付出生命的代價。

隻是蘇瑜在他身上並沒有感受到金手指的能量波動,林琪琪身上也沒有,所以他的死亡懲罰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

但林琪琪樓下昏迷的女孩身上是有能量波動的,和趙麗雲身上的波動屬於同源。

所以蘇瑜需要找到雙方的共通之處,然而事實上,通過網警的探查和趙麗雲的表述,兩個人確實不曾有明麵上的牽扯。

兩個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回複了那麼一個留言,但回複的人那麼多,為什麼偏偏是趙麗雲還有趙嘉雲兩個人呢?

他們有什麼特殊的,一個是帶刺的嘲諷,一個是真切的祈禱。

據趙麗雲說,她當時並沒有質疑真假,她是異能者,經曆的玄幻事情多了,也認為外麵更多未知的東西,再說她也知道那是網友表達怒氣的一種方法。

所以就沒有辨彆真偽的想法,隻是想著,如果是真的就好了,她願意減壽十年來換取作亂異能者的全部緝拿,以還世間安定。

當時她是真切的祈禱的,並祈求能夠成真。

而那名女孩通過檢查,身體狀況和趙麗雲相似,器官正在衰弱。

可以想象,等衰竭一定程度,達到十年的概念,應該就會停止,然後醒來。

五百萬換取十年,這個代價實在是太大了,尤其是還在不真心的情況下。

蘇瑜皺了皺眉頭,同一評論下也有其他人,有點讚他們二人的評論,但他們沒得到錢身體也沒問題。

還有其他評論的,比如“我祝願那些充滿惡臭的蛆蟲全都原地爆炸。”

“隻祈求天下安定,國泰民安。”

“如果能給我五百萬,我也願意減壽十年。”

這些人也都沒有問題,最後一個和女孩的措辭幾乎一樣,但這個人也沒有事情發生。

所以其中的規律是什麼?

蘇瑜對此再次感到一個頭兩個大,還有媽神的存在和具體情況,他們也需要探查。

而且趙麗雲和該女孩的昏迷,如果他們的昏迷是帶有祈願性質的,那林淳又是怎麼回事呢?

到了警局還沒事,然而審訊到一半,交代完自身問題,正要說明組織的具體情況的時候,突然就七竅流血,死了。

事情很多,也很雜,很亂,蘇瑜努力的靜下心,把事情一一捋順。

找不到聯係和思路,那隻能說明是線索不夠,所以他們還需要去查更多的信息,從而構建出完整的證據鏈。

現在林琪琪和樓下的女孩王豔豔還在昏迷不醒,人已經送到ICU了,有醫療人員還有專家負責,信息由網警還有刑偵那裡搜索。

蘇瑜現在並沒有其他的事情,所以就去處理酒駕一事,一方麵是儘快把這個案子結案。

另一方麵也是為了讓自己置身事外,跳出那個圈子,用客觀的態度去看待前麵的一係列迷團。

張澤嘯等人手裡的探測儀也隻能探測異能量波動,通過受害者探測是否為異能者作案。

至於其他的,他們是做不到了,也隻能用科學的手法來探查是否是此人作案。

但酒駕那邊尚且還沒有開始審問,趙麗雲就倒下了,酒駕這事就暫時擱置了。

如今蘇瑜重新撿起來,經過她的探測之後,那人頭上顯示出一個光屏,“我令你沉醉”。

這是一個很可愛的女孩,名叫張寧依,最重要的是年紀也很小,隻有15歲。

在看張澤嘯等人給出的證據鏈,事實上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

G市這段時間在交通管製上對酒駕查的特彆嚴,而且也對每一個醉酒的用能量探測儀進行探查,其中有異能者波動的有32起。

每一位受害人都和張寧依相遇過,她總是穿著誇張的衣服站在路邊,有時候是玩偶,有時候是cospy,特彆的引人注目。

而受害人在和她相遇之後,受害人就會精神恍惚,出現喝醉狀態。

而且最初的那名受害者,也就是那名警官,張寧依甚至還一路跟隨過,一直到對方出車禍才慌張的離開。

至於其他的證據,是張寧依的家人時不時的會出現醉象,一直在數天前才得以好轉。

還有一點就是張寧依精神麵貌突然發生轉變,她開始低著頭走路,不愛和人說話,而且開始逃課,這個行為特征出現的很突兀,跟她以往的形象很不符。

當然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證據就是,警察在逮捕張寧依的時候突然中招,出現迷醉現象。

這也是張澤嘯等人沒有進行審問的原因,因為抓她審她的人一個不注意就會中招。

醉醺醺的情況下如何審問?而是這種迷醉情況下的審問筆錄也是不被采取的。

他們隻能等蘇瑜前來,剝奪她的異能之後在進行審問。

如今蘇瑜接手,確定異能之後並沒有實施剝奪。

畢竟他們所有的證據,也隻能說明張寧依可能就是凶手,但卻不能完全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