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林東再入杏花村(1 / 2)

鄉村豔旅 沙鷹 3883 字 3個月前

林東在鄉政府有了自己的獨立辦公室,作為主管全鄉經濟的副鄉長,肩上的擔子夠重的,因為大河鄉是全縣經濟排名倒數第二的貧困鄉,要是不打乾出一番政績,是永無出頭之日的。

林東製定了幾個扶貧計劃,正和辦公室主任丁曉梅研究怎樣落實這幾個計劃。

突然,有點敲門,“林鄉長在嗎?”

林東說:“在呢,誰?進來說話。”

門一開,王慶輝推門走進來。丁曉梅驚訝地說:“王書記?”

王慶輝嗬嗬一笑說:“早就不是什麼書記了。你叫我老王就行。”

林東問:“王哥,那陣風把你吹到我這裡來了?”

王慶輝歎口氣說:“兄弟,無事不登三寶殿啊。我又遇到麻煩了。”

林東問:“什麼麻煩?”

王慶輝說:“還是杏花村的事。”

林東皺起眉頭,“問題不是都解決了?我答應事後給他們修一座拱橋,他們村支書也同意了的。”

王慶輝說:“那個事倒是解決了。可是新的問題又出來了。是這樣的,按照原來的施工計劃,我們隻要打通五六十米的杏花村村東那塊自留地,疏通河道的問題基本上就解決了。可是,前天,突然來了一兩軍用吉普車。”

林東驚訝地說:“軍隊的人?”

王慶輝說:“他們說是軍分區的,給我傳達一份文件,說我們施工方向下放,埋有國防電纜,施工路線必須繞道。”

林東點點頭說:“如果真有國防電纜,不論任何工程,都必須繞道的。”

王慶輝說:“根據刑法修正案(五)增加了第二款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行為的定罪處罰規定。而對於實踐中,建設、施工單位人員,忽視軍事通信線路、設備保護標誌,進行違章作業,致使軍事通信線路、設備損毀,構成犯罪的,一般以過失破壞軍事通信罪定罪處罰。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彆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我們必須放棄這條施工路線,改用第二方案。”

林東皺起眉頭說:“第二方案,有可能會繞遠,費用增加了是吧?”

王慶輝說:“如果僅僅是繞遠,多花幾十萬施工費,那倒算了。關鍵是,第二方案要穿越杏花村的一片墳地。那兒有十來個墳頭。麻痹的,我跟村民商量,希望他們挪墳。”

林東問:“村民怎麼說?”

王慶輝罵道:“誰聽我的啊?沒辦法,我隻好找到村支書白文忠,希望白支書能幫我解決這個難題。白文忠倒是也出麵了。他找村民協商了一下。並且動員村民挪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