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春華,性彆女……人民檢查院以被告人犯拐賣人口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查明,證據確鑿,指控罪名成立……
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四項,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規定,現判決如下:
李某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零七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這是一場公開審理,李春華狼狽地站在被告席上。她早就換上了囚服,素著一張臉,眼神渙散地看著法官。頭發雜亂如枯草,眼角下拉,眼袋明顯,比之前老了十歲不止。
旁聽席上不僅趙婉兒在,還有趙文,方言,甚至連抓人的警局隊長,取證的小圓臉,大家都在。
除了神色衰敗的趙文,其他人或多或少露出了喜意。
當聽到了李春華的判決,安靜的旁觀席發出了悉悉索索的聲音。
“這種人販子,活該啊。”
“就是,簡直死不足惜,為什麼不直接槍決。”
“槍決也太便宜她了,還浪費子彈。就該罰她做苦力。”
……
眾人對人販子可謂深惡痛絕,麵對這個結果隻差沒在法官麵前大喊大快人心了。
趙文聽著眾人的話,越發沉默了,也不知想了些什麼。
判決結束李春華被移回了牢房,旁聽的眾人也陸陸續續地散了。
趙婉兒和方言手牽手走出法院,趙文一個人孤零零地落在後麵。
“這次可多虧小妹妹了。”
小圓臉警察是個自來熟,想著趙婉兒拿出了關鍵性的證據,對她的映像分極高。
聽著小圓臉明顯帶著交好意味的話,方言卻沉著臉把趙婉兒拉開了,“這些事都和我們沒關係,希望警察同誌不要這麼說。”
一旁的隊長也拉住小圓臉,眼神示意他不要說了,接著對方言和趙婉兒說道:“確實和你們沒什麼關係,你們安心好了。”
小圓臉這才煥然大悟,臉色有些訕訕。
李春華隻是一個小蝦米,重點還是龍哥哪裡。拔出蘿卜帶出泥,這回可是真的解決了個大案。如果讓那些殘餘人員知道趙婉兒的存在,還不知道會給她帶來什麼麻煩呢。
想明了理由,他也不和兩人交談了,說完再見就跟著自己隊長走了。
“那麼凶乾什麼。他們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趙婉兒看著那兩人走了,拍了方言一下,似乎對他的行為有些不滿。
感覺危險因素已經走了,方言心裡一鬆,也不想讓趙婉兒明白為什麼。
他那晚回去就查了些東西。儘管麵上的資料都很淺顯,但他隱隱覺得酒吧那邊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