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隻爪爪(2 / 2)

然後他注意到沈淩一邊迫不及待把冰棍含在嘴裡,一邊甩甩手,把之前被包裝袋上的水珠弄得又冰又濕的手指往他袖子上亂揩一通。

薛謹:……

嗯,是錯覺呢。

這姑娘並不會用崇拜的眼神看人,而是理所當然

表揚人伺候自己伺候得好的那種得意啊。

“我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仆人”——看來這種意識教育也要儘早提上日程了。

——薛先生如是想,再次抓住了沈淩在他袖子上瞎揩的手手,從手提的華潤0果購物袋裡掏出紙巾來幫人一根根指頭把殘留水珠擦乾淨了,還微微用力搓了搓她的手。

薛·很自然在行使仆人義務·謹:“之前被冰棍冰到了?現在還冷嗎?”

沈淩含著冰棍,突然皺了皺鼻子,模糊不清地說了幾個字。

你彆突然抓我爪子,阿謹,你一抓我爪子我就耳朵癢,討厭死了。

薛謹沒聽懂:“什麼?”

沈淩再次皺皺鼻子,同時“唰”地從薛謹手中抽出了她的手,將其直接塞進了自己的褲子口袋裡。

她還“嗒嗒嗒”往後退了好幾步,對準薛謹又皺皺鼻子。

薛謹:……

好的,這嫌棄的動作讓嫌棄的意思顯而易見。

索性和沈淩本就不是什麼有感情基礎的夫妻,也不存在“眼神一暗,心裡一痛”的情況,最多就是作為仆人被用完就丟有點糟心(?)——薛謹扶扶眼鏡,便打算仔細向沈淩解釋“夫妻之間牽手是件正常無害的事,而除了牽手以外更過分的肢體接觸你也要逐漸適應”,突然一頓。

他想起來了。

沈淩是不是……之前從某個大型賣|淫團夥逃出來,才會流浪到這個城市的?

那麼,會對與異性的肢體接觸感到本能的排斥,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薛謹本身並不怎麼在意女孩的貞潔,相反他很佩服沈淩在之前的情況下依舊勇於抗爭,跑出來流浪後仍保持著樂觀積極的狀態——但如今,他第一次鮮明地意識到一件事。

過去的經曆,可能會導致沈淩對任何形式的異性接觸產生抵觸情緒。

也許還會有點應激反應。

那麼,自己就不能用普通的夫妻相處之道來和沈淩“循序漸進”培養感情……

薛先生眼前一黑,突然預見了自己未來兩年以上的正常婚姻生活——此處特指性生活——將是一片愁雲慘淡。

普通的妻子……溫婉而成熟……過著普通的婚姻生活……為什麼他看著沈淩在雨裡蹦蹦跳跳的時候完全沒意識到這些隱患,

而是失智地把人拉去領證了?

慈愛果然能喚起人類本能照顧幼崽的衝動?

“阿謹?阿謹?阿謹阿謹——你發什麼呆?這個超好吃!但它一直在淌水……你想想辦法好不好?”

沈淩可完全不知道薛謹已經某種意義上預見了未來兩年的生活,也不知道這個男人在懷疑他自己是個男媽媽。

她舔了兩三口冰棍後有點冰牙,但看到上麵不停化開的糖水又很不舍得,便張著嘴巴“哈哈”呼了幾口氣,同時把冰棍焦急地舉到薛謹麵前,指望他想想辦法製止美味的流失。

薛謹木然地看了她一眼,從華潤O果購物袋裡掏出了一隻乾淨的小紙杯,將其放在冰棍下麵,盛到了淌下來的糖水。

沈淩看看他萬能而神奇的華潤O果購物袋,又看看一滴沒浪費的冰棍,讚歎道:“哇塞!”

她“哈哈”著吐著舌頭緩過一點溫度,又開開心心地重新舔冰棍,金色的卷毛一翹一翹的:“唔唔唔嗚嗚!”

這次薛謹聽懂了,她是在口齒不清地表達“阿謹最好啦”。

……算了,他原本娶妻也不是為了這檔子事,更沒有繁衍後代的必要需求……不能做就不能做吧,這姑娘從各種意義上而言都適合被當作兒童好好照顧。

這位從各種意義上而言都比較佛係的普通人斟酌片刻,自覺“普通人守則”裡的婚姻生活應該把妻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便做下了決定。

“阿謹,我吃完啦!這個真好吃!”

“好的,沈小姐,記得把吃完的木棍扔到垃圾桶。”

薛謹發出一個較之前長度更大的歎氣,意思意思哀悼了一下注定一輩子處男的自己——畢竟如無意外婚姻是要維持一輩子的,不是嗎——便伸手揉了揉了沈淩的卷毛。

這姑娘的發質就和她的皮膚一樣又滑又嫩,所以薛謹本打算揉一下就放開的手停留得久了一點。

“吃完了嗎?沈小姐,接下來我們去建材市場吧,你有什麼想采購的家具嗎?”

被揉腦袋倒是挺舒服,比起抖耳朵的衝動,沈淩更想“咕嚕咕嚕”往他掌心裡蹭臉。

但這個形態不可以往阿謹掌心裡蹭臉她還是知道的,於是沈淩為了忍耐用力咬了咬被自己舔乾淨的冰棍——不,

如今是小木棍了。

薛謹:“沈小姐,請不要咬木棍,這不雅觀。”

沈淩皺皺鼻子,把木棍的末端咬折了。

她之前突兀抽出手時的動作就是皺鼻子,薛謹仔細觀察了一下,判斷這是沈淩感到煩躁不耐的表現,便直接伸出手,打算把她嘴裡的木棍扯出來。

不想要和異性進行肢體接觸慣著沒問題,亂咬不能吃的東西可不是健康的好習慣。

“沈小姐,這種木棍是不能吃的,我理解你覺得它還有點冰棍的糖味所以要含在嘴裡,但請不……”

沈淩望著伸到自己麵前晃悠的手,這隻手恰好是之前接她離開娃娃機、讓她穩穩坐上去的右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如今無名指上還帶著銀環。

這枚銀環不是阿謹送給她的漂亮小寶藏,也沒有另一枚上麵鑲嵌的閃亮亮的白色小石頭,沈淩一直覺得它又灰又醜。

——但戴在低等鳥類的手上,竟然和她那些寶藏一樣好看。

唔。

嗚嗚嗚。

沈淩又想抖耳朵了,為了防止耳朵從頭發裡蹦出來,她忿忿咬斷了嘴裡的小木棍,吐掉木渣,生氣地把腦袋探過去。

“你煩死啦!不要再對著我晃爪子了!阿謹煩人!”

——下巴墊在他的手掌上蹭了蹭,又側過臉滾過他的掌心,然後整隻埋進去用鼻子在裡麵嗅嗅,確定薰衣草和雨水的味道與窩裡的抱枕被套相同,便再次磨磨他的掌紋,發出滿足的“咕嚕咕嚕”聲。

爽了,雖然咬他羽毛也爽,但果然還是一邊被摸腦袋一邊蹭手下敗雞的爪爪最爽了。

薛謹:“……”

麵對這一幕,隨著抽搐的神經,他不禁抽搐了一下自己的食指。

沈淩敏捷地張嘴咬過去,剛吃過冰棍的舌頭泛著一點點涼意,卻讓被舔被咬的受害者直接感到那裡的血管仿佛被冰凍了三十天——凍傷導致了奇怪的灼燒感,而這灼燒感卻直接從指尖傳遞到大腦——

薛先生“唰”地抽出手。

和之前沈淩“唰”地抽出手如出一轍。

“沈小姐。”沒蹭爽的沈淩鼓著臉抬頭看他時,就發現這人眼鏡上的白光幾乎遮住了一切。

“請不要再做這種行為了。你會害我去做截肢手術。”

而且動搖我剛剛下定的決心。:,,,,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