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馬三承受不住吐了,到時警方順藤摸瓜找到他這……
想到這,程青明第一萬次後悔。
怎麼就碰了賭?
賭博一時爽,全家火葬場。
不過他很快清醒過來,事已至此,後悔也沒有用。
讓馬三閉嘴才是正經。
樂觀點想,這次他做得好,上麵指不定會給獎勵。
這次掛牌的13號地就不錯。雖然這幾年他將事業中心轉移到那幾座一線大城市,可省城這邊有可以賺錢的項目,他也不會拒絕。
生意人,從不會跟錢過不去。
想到有可能獲得的經濟利益,程青明再次鬥誌滿滿。
已經到這一步,隻能硬著頭皮走下去。與其消極恐懼,不如積極應戰。
再想想吳瑜剛才那番話,害了他女兒那臭丫頭的爸爸?
正好,順帶給報複了。
老板椅轉回來,程青明重新拿起手機。
隨著周日電視、報紙、廣播、網絡……全渠道的轟炸式報道,“拐賣兒童案”迅速受到了熱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熱度越來越高。
除去傳統的表揚警方、譴責人販子、同情被拐賣兒童等主流觀點外,還隱約出現了另外一種觀點——為人販子叫屈。
起因還是在程青明。
程青明這邊各方麵人脈還不錯。稍微運作一下,當天下午,本省一檔收聽率頗高的廣播節目邊開啟專欄。
專欄依舊圍繞近兩日很火熱的平城拐賣兒童案,不過在一眾或表揚或譴責的主流觀點中,節目方獨辟蹊徑,研討刑事案件中罪犯的人權問題。
“就此問題,我們特意請來了省大法學院名譽教授,著名律師宋XX先生。”
“宋律師您好,就此案中罪犯被當街毆打一事,請問您有怎樣的看法。”
廣播頓了下,然後傳來略顯蒼老的聲音:“拐賣兒童的犯罪者,也就是大家俗稱的人販子的確可惡,這是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這點不容否認。”
“我國是法治國家,拐賣人口是違法犯罪行為。這種行為,自有法律去審判和製裁。”
“說完這些,我們再回到剛才的問題。人販子固然可恨,可他同樣是我國公民,依法受法律保護。任何惡意毆打致使其傷殘的行為,都應該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
節目依舊在進行,不過重點變成了“保障犯罪者屬於公民的合法權益”。
說直白點,就是譴責那些毆打人販子的普通群眾。
當然,節目組還是聰明的,並沒有牽扯大眾,而是把重點放在帶頭的“受害者家長”身上。
“被拐兒童家長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從法律的角度講,他惡意毆打致使人受傷,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還有平城當地警察,調查案件固然重要,但也要關注罪犯的身體健康。”
一番話說出來,看似不偏不倚。可隻要是明眼人就能聽出其中意思。
節目還沒播完,就有熱心市民打電話過去罵。
“你們這麼向著人販子,關心他們,跟他們一夥啊?”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不在少數,不過還是有一小部分人,不由被廣播裡的內容所引導。
尤其是那部分無原則同情弱者的,這會更是完全被洗腦。,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