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音和李銘奇到的時候,劉美娟剛好在家。
聽清楚兩人來意,她高興壞了。
“采訪我?”
“又要上電視啦?”
隔著茶幾,蘇音笑吟吟道:“是啊,美娟阿姨,我身邊這位就是市電視台的記者。他今天過來,就是為轉成采訪您。”
“記者?”
劉美娟看向李銘奇,忍不住道:“小夥子這麼精神,剛乍一看,還以為是市台新招進來的播音主持。”
李銘奇有些不好意思。
蘇音不由看向坐在旁邊的青年,白襯衣、牛仔褲,身材清瘦,乾淨的臉上一雙黑框眼鏡,典型的文藝男青年裝扮。
是挺好看的。
怪不得後世那麼多重要新聞事件報道,現場直播連線時,都會是前方記者李銘奇上鏡。
這張臉應該起了很大作用。
不過再看好,也沒自家男朋友好看。
腦海中劃過秦朗那張近乎完美的臉,蘇音唇角笑意不由加深。
回過神來,就見劉美娟起身,忙活著沏茶。
她趕緊出聲阻止:“美娟阿怡,等會采訪結束,李記者還要回電視台加班。時間有些匆忙,不用那麼麻煩了。”
“大周末,都晚上了,還要上班啊?”
劉美娟雖然有些疑惑,但還是配合地坐下來。
李銘奇不愧是專業的記者,雖然剛才麵對劉美娟直白的表揚時有些不好意思,可一旦進入工作,自己熟悉的專業領域,他立馬表現出專業人士該有的嫻熟和乾練。
在冷飲店時,針對蘇音提出的問題,李銘奇就已經給出初步方案。
剛才來時出租車上,兩人又針對初步方案進行討論、補充和整理,逐漸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方案。
省廣播台那檔節目,乍聽起來是讓人生氣,可仔細想想,裡麵說的也不無道理。
人販子的確是華國公民,擁有人權,受法律保護。
打人也是不對的。
毆打致人販子受傷,的確讓人解氣,從道德上講也完全沒毛病。可如果站在法律層麵,打人者是應該承擔相對應的責任。
可有沒有責任是一回事,警察願不願意追究又是另外回事。
程青明的思路,歸根結底,就是利用大眾那點同情心,迫使警方關注人販子身為公民的那部分權利。保外就醫的同時,連帶追究蘇建軍這個“出頭鳥”相對應的責任。
弄明白本質後,破解起來也很簡單。
直接將大眾有可能產生的同情心,提前撲滅就行了。
所以這會,采訪內容也很簡單。
“拐賣兒童的罪犯固然可惡,可除去譴責外,社會上隱隱有另外一種同情聲,同情犯罪者被打傷。對此,您怎麼看?”
劉美娟:“這些人,腦子沒問題吧?”
“也不看看他們乾了什麼事,拐人孩子、好好地一個家庭就被這麼破壞了,簡直喪儘天良。都已經做得這麼過分了,不打他們打誰?”
問題二:“這些同情者還認為,犯罪者受傷,還要被審訊,執法部門未免太不近人情。他們呼籲,應該關注人權,保外就醫。”
省廣播台節目中提及過“保外就醫”的字眼,蘇音還不知道程青明跟犯罪集團之間的牽扯。站在她的角度,隻單純覺得,吳瑜恨她恨到,甚至連人販子都要保,簡直喪心病狂毀三觀。
李銘奇也覺得這點喪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