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不是你英雄救美?”
好基友難得回帝都,趙博浩也火速辭彆剛才鬨哄哄的局趕過來。
這會哥倆坐在小區附近燒烤攤上,短袖短褲喝啤酒擼串,跟初出社會的大學生沒什麼兩樣。
當然,這倆大學生顏值有點高。
秦朗就不用說了,360度無死角。趙博浩雖然沒他那麼完美,但也自有一股雅痞的氣質。
不過現在,這股氣質被八卦神情破壞個七七八八。
“就我們初三那年下鄉體驗生活,有女生被村裡大狼狗追著咬,眼看就啃腦袋了。當時一夥人都嚇傻了,還是你衝上去,兩招製服狼狗……”
秦朗記性很好,堪稱過目不忘,這也是他年紀輕輕就取得這麼大成就的原因之一。
聽趙博浩起個頭,他就回憶起了當時的一幕。
“被咬那人是她?”
“對啊,宋天嬌當時可是男生們評選出來的初中部四大美女之一,那次回來之後她就經常出現在我們班教室門口,當時私下裡不知道多少男生羨慕你。”
秦朗:……
這都什麼鬼?
“你們都誤會了,是她欺負那家女兒。”
秦朗不僅回憶起了救人那一幕,也想起了整件事的前因後果。
那次下鄉實踐,他們借宿當地村民家裡。農村條件自然比不上城裡,一部分同學難免怨聲載道,宋天嬌便是反應最大的一個。
她把氣撒在了村民家女兒頭上,德牧本就智商高,又跟小主人從小一起長大,急於護主掙斷了狗鏈。
那會他恰逢叛逆期,自詡一腔俠義心腸,看不慣世間一切不公,甚至想過要學武俠裡的大俠去劫富濟貧。
宋天嬌所作所為剛好踩到了他的雷點,所以他靜悄悄看著對方被狗追著滿村跑,直到最後體力不支跌倒……
“萬一她被咬傷,那戶村民家肯定會有麻煩。”
趙博浩:“臥槽!”
萬萬沒想到,青春期大家熱議過得“英雄救美”,真相竟然是這樣!!!
毀童年啊!
他有股淡淡的憂傷,同時又莫名想笑:“這……後麵你一路跳級考進軍校,宋天嬌也辦了休學,準備出國留學。據說她臨走前發誓,要考取名校,就算進不了部隊也要在其它方麵努力,等學有所成便回國跟你表白。”
當時好多人都知道這事,學生時代大家還都很單純。一個漂亮姑娘,為了追求愛情那麼努力,的確感動了不少人,包括趙博浩。
如今真相揭開,卻發現這段癡戀的開始,完全就是個誤會。
“兄弟,不是我說,好歹人家姑娘那麼多年心心念念……”
秦朗神色淡漠:“跟我有關?”
趙博浩一噎。
“喜歡我,就非得回應她?“
趙博浩:也是。
他看向對麵發小,哪怕同為男人,爭強好勝埋藏在雄性基因的本能裡,他也不得不承認對方的優秀。
大院裡就那鳳毛麟角幾個姑娘,顯得格外嬌貴,秦朗打小脾氣硬,不肯哄女孩子,小時候自然不怎麼受歡迎。
可那隻是小時候,現在他長著這麼張臉。成就上,雖然在部隊裡算不得什麼大官,可部隊跟官場不一樣,那是個拚實力的地方,有真本事才能讓底下的兵服氣。
秦朗這身本事,還有秦家幾代在部隊裡的影響力,他想要權力,再簡單不過。
大多數人都是現實的,這麼一位24K閃瞎人眼金龜婿,誰家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