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017
白馬酒店坐落於倫敦的富人街區,環境不錯,重要的是治安良好,足夠安全。辦理酒店登記時,伯莎經過允許,填的是簡·愛小姐的名字——在知道聖瑪麗米德村真實存在後,她暫時還不敢在公開場合自稱“馬普爾小姐”。
酒店套間寬敞且明亮,和老舊的桑菲爾德不同,即使倫敦總是霧蒙蒙的,柔軟的床鋪和巨大的窗子仍然讓伯莎如獲新生。
落腳之後伯莎美美地睡了一覺,待到第二天早上才開始梳理眼下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派格萊思·普爾聯係前台,給羅切斯特拍了一封電報。之前他說為伯莎聯絡了一名醫生,現在可以聯係見麵了,在伯莎找到住處之前,有事就往白馬酒店聯係。
其次,就是找房子和銀行開戶的問題。
要知道伯莎現在帶著的可是整整七千五百英鎊的支票加現金,這是什麼概念?換算到二十一世紀,大概就是隨身攜帶了幾百萬資產。
這錢不存進銀行裡,遲早會生事端。
但伯莎也不能隨便拎著一箱子錢去銀行,她得先聯絡銀行家。
最後就是……等那位街頭小偷傑克·道金斯帶人拜訪了。
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馬酒店等了兩天也沒等到來人。連簡·愛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連錢都沒撈到呢,總不會白白錯過這個機會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無意間聽見酒店門童在和前台聊天。
“最近是怎麼了,警察不做事嗎,”門童抱怨道,“街頭小偷都來到酒店附近來了!還說要找什麼貴人,他哪裡來的膽子?”
伯莎:“……”
行吧,原來是這個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說的街頭小偷,是個叫傑克·道金斯的少年嗎?”
“呃,他好像是這麼自報家門的。”
門童當即反應過來:“你認識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來找我的。”
當天下午,穿著破舊衣衫、踩著一雙臟鞋的傑克·道金斯,跨著猶如打仗凱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門童的注視下走進白馬酒店的大廳,那副模樣好像在滑鐵盧擊敗拿破侖的不是惠靈頓公爵,而是他傑克·道金斯一樣。
“伯莎女士!”
傑克一見伯莎,雙眼亮晶晶的:“我不負所望,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條件的人選,若是合適,請他進來和你見見麵?”
伯莎瞥見門童黑如焦炭的臉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帶來,在附近街區的教堂見麵吧。”
一來避免給酒店工作人員提供麻煩,顯然在他們眼裡這些混跡於社會底層的人無異於礙眼的垃圾;二來富人街區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證的公共場合——誰知道街頭小偷傑克背後的人是誰?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紀,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紀,這樣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團夥作案,是有人統帥控製的。要是傑克頭頂的人物心
生歹意,綁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來。
“沒問題!”傑克當下應了下來。
“這是給你的。”
伯莎按照協定,從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幣:“注意,是隻給你的。”
傑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還有她話中隱藏的忌憚。
在傑克·道金斯的記憶裡,像伯莎這種長得好看,還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錢夫人,是不會關心他們這種小孩怎麼過活的。但不知道為什麼,伯莎夫人明明也沒透露過什麼口風,但傑克就覺得她特彆“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後還有整整一先令呢!為討“金主”歡心,傑克難得坦誠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擠眉弄眼,“做活換來的吊零(偷帕子換的先令)給彆人分,賞來的錢進了我的口袋,就彆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這事不會讓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滿意點頭:“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們。”
***
轉天上午,街區教堂。
伯莎靠在長椅上,坐在一旁的簡·愛小姐主動問道:“需要我回避嗎,伯莎?”
“嗯?不用,”伯莎搖頭,“這種事不值得避諱。”
沒過多久,教堂門口就傳來了傑克·道金斯的聲音:“女士,我把人帶來啦!”
兩位女士紛紛回頭,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傑克帶來的是一名穿戴齊整的年輕人。
傑克·道金斯是個小偷慣犯,他能找來什麼人?伯莎讓他找人,就默認了他會找來一個窮困潦倒的街頭混混,情況最好也就是一名碼頭工人。
然而走進來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頭的年紀,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態全然不像是個在社會底層掙紮的人。單看帽子下麵的半張臉,就能看出他長得相當俊俏。
他穿得不錯,但身上那件敞開扣子的淺駝色大衣格外顯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紀的倫敦,紳士們傾向於黑色或者深藍的外套顏色,這樣會讓他們看起來更為沉穩有氣質。
這麼明亮的顏色,還不係好扣子,在當下容易給人留下輕浮的印象,但從二十一世紀來的伯莎卻覺得他還挺時髦的。
簡·愛小姐瞥見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頭,顯然她還不習慣於男性()交流。
青年走進教堂,先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然後禮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簡·愛。
“請問你們誰是伯莎女士?”青年問。
“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著頭開口,“是你要逮不著找人辦事?”
“逮不著?”
“啊,就是傑克·道金斯。”
說著青年轉身,伯莎和簡順著他的示意看過去,男孩傑克興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門口揮了揮手。
這外號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頭來說話。”
青年這才抬起頭。
視線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