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簽上寫著那句:縱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的毛筆字實在有點對不起觀眾,那是我在宋府的時候琢磨了半晌才明的羽毛筆,那羽毛筆就好象原子筆一樣的原理,那樣寫出來的字是娟秀細細的字體,這樣看來倒也好看。
衛子夫捧著問我:姐姐,你這是用甚麼筆寫的?怎的如此細?
我笑了笑,從荷包裡掏出那隻潔白的羽毛筆,說:正是這個。
衛子夫和易千尋都是詫異,衛子夫先是接過仔細瞅了半晌才挫敗的交給易千尋:你瞧瞧,我是沒見過這等筆。
易千尋鄭重的接過,放在手裡仔仔細細的凝視了半晌,也隻是說:恕千尋沒見識了,這筆似乎從來也未見過。
我看他們的樣子不禁有些好笑,不過想來讀書之人,尤其是易千尋乃第一才子,自是再名貴的筆也是見過的,而衛子夫貴為小王爺,隻怕見過的名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