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臉色沉了下來,她原本或許還隻是嚇唬嚇唬對麵的這位豪仆,但是聽到這個人如此出言不遜,就決意絕不會輕易繞過這個人,“芳哥兒,不必和這個人糾纏,你快叫人去通傳兵馬司,我倒是看看,到底是哪一家的人,敢如此放肆!”
“什麼人口氣如此大啊?”一個懶洋洋的聲音驟然在街角響起,又有一群連續不斷的馬蹄聲密集響起,金秀抬起頭,“還要問我們家是那家嗎?”
這聲音剛剛出來,那原本還要預備調戲金秀的奴仆頓時就收手,一下子退到後頭,拉住了馬韁,垂著手低眉順眼很是恭敬的等候了。金秀和納蘭信芳抬頭望去,見到街角路口處有仆役都騎著馬,簇擁著一位錦衣華服的少年出來,雖然還不算近,但金秀也能感覺到此人的威風之盛,乃是自己所見人之最。而且絕對是大戶人家最核心的子弟,君不見這些奴仆們都是騎著馬,等閒人家,是不會給家裡頭的奴仆們都配上坐騎的。
那人被眾人簇擁著,騎著馬到了近處,金秀這才瞧見的分明,為首之人,穿著一身深紅色的四團天地對開福壽紋的長袍,那長袍做的很是合身,更是顯得身材高大,虎背蜂腰,領子是翠玉色的綢緞,尋常人這樣紅配綠,不是低俗就是諂媚,但此人卻似乎天生就是如此適合穿這樣的衣裳。
待看清楚了來人,金秀又覺得此人,真真正正配得上如此顏色鮮豔的衣裳,隻見到此人長眉入鬢,劍眉星目,鼻若懸膽,皮膚白皙,且又帶著一種超凡的華貴之氣,納蘭信芳倒也是世家子了,可和此人一比較,還真的是山雞配鳳凰,差了許多的感覺。
隻是那個人臉上帶著一絲懶洋洋的表情,說話也是慵懶至極,“你這是又和誰鬨起來了?”他懶洋洋的嗬斥那個和金秀鬨起來的仆從,“我就這麼一時半會沒有在你跟前,你就又惹是生非了。”
剛才在金秀等人麵前不可一世的那豪仆,見到主人到來,頓時變得十分謙卑恭敬,他諂媚的笑道,“三爺,您說的什麼話,奴才也不過是先給三爺到前頭去探路,把胡同大街都瞧一瞧,有沒有堵住的地方,沒想到到了這個路口,奴才倒是被幾個有眼不識泰山的人給攔住了,這才耽誤了呢!”
那少年轉過臉來,居高臨下的看著金秀和納蘭信芳並馬車夫三人,似乎審視一番這幾個人是什麼來路,但他似乎也沒有聽從自家奴才的煽風點火,或許他本來就知道,自家奴才的德性,“好了,”他看了金秀二人幾眼,納蘭信芳穿的不錯,想必也是大戶人家,“咱們走罷!”
“這就想走了?還是請留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