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好人壞人(1 / 2)

慫包出山 紫色木屋 5900 字 6個月前

第226章.好人壞人

唐婉被問的一愣,然後跟著看向五位嘉賓:“請問五位嘉賓,你們願意回答程亞芳的問題嗎?”宋寶道:“我沒有問題,如果不是極其**的問題,我都願意回答。”

喬簡道:“如果涉及個人**和客戶**的問題我不會回答,其他的沒有問題。”

周明景:“涉及個人**以及道德方麵的問題,我也不會回答。”

郝禦深:“涉及個人**,以及他人**的問題,我不會回答。”

鄒鵬:“我跟前麵的幾位一樣,所以你請問。”程亞芳道:“你們是怎麼看待好人和壞人的?”唐婉道:“這個問題有點深奧,好人和壞人是沒有明確的定義的。五位嘉賓,你們誰先回答?”喬簡道:“我是律師,對我來說好人和壞人的定義在於法律的界線上。但是,這種又不是絕對的。”

周明景道:“的確,這個很難分的清楚,需要準備的事情來舉例。”

鄒鵬:“我跟喬簡律法的看法差不多,法律上犯罪的是壞人,不過在這個基礎上,有法律時效的吧,比如人家判刑出來了,就不算是壞人了。啊呀,有點矛盾,如同周教授說的,主要還是看事情。”

郝禦深道:“我也視事情決定。”

宋寶道:“在我眼中人沒有好人和壞人之分,隻有事情有對錯之分。比如一個人在做一件事,隻有這件事是對是錯,沒有這個人是好是壞之分。因為按照大家的定義他是壞人,但是他也會做好事。所以,不能用好人壞人去判斷一個人,應該用這個人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的去判斷。”

大家看向宋寶,好像宋寶說的也有道理。

唐婉道:“聽到大家的回答,我覺得宋天師說的最合我心意。一開始,請喬律師說了,好像是這樣,按照法律來判斷。但是現在聽宋天師說的,又覺得宋天師說的是對的,因為法律判斷的也不是一個人,而是針對一件事的。所以人沒有好壞之分,隻有人做的事情有對錯之分。程女士,您認為呢?說的答案是您心中比較滿意的?”

程亞芳道:“是我的問題沒有問好,宋天師說的很對,人沒有好壞之分,就像我的丈夫,他是大家眼中的好人,但是……他做的事情在大家眼中是好事情,在我眼中是壞事情。因為他的好事情是建立在傷害我的基礎上的。”

“這個……這個怎麼說?”唐婉問。

程亞芳道:“大家聽了我的故事,就會知道是什麼意思了。我今年40歲,我的老公和我是大學時候聯誼認識的,大學畢業之後,我們就結婚了。當初認識他,聽說他經常做義工、經常去流浪動物中心,覺得他是一個好人,我對他的印象非常好。尤其是大學的時候,他還打工,賺了錢就幫去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我對他更加的敬佩。但是沒有想到有一天,這種敬佩,成了我們離婚的原因。

24歲那年,我們大學畢業了,然後浪漫了一次,我們一畢業就領了結婚證書,就是大家說的裸婚。當時愛在激情中,覺得愛情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所以覺得裸婚也沒有什麼。當然,後來我們兩家的家長都補了婚禮,但那是後麵的事情了,所謂的婚禮,不是那種男方去女方家迎親這種的,而是我父母辦了喜宴,已經領了證書的我們到場一下,就像請客吃飯版,他們家也是如此。

結婚之後沒多久,我就懷孕了,我是幼師,就算懷孕也可以繼續上班,所以沒有壓力,唯一擔心的是房子。因為我們都不是本地人,裸婚的時候是租的房子。在這裡,說一下我的工資,我剛剛大學畢業,又沒有關係,所以是合同工形式的,而不是正式工。不過我們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工資相差不怎麼多。我一年有六萬的工資,平時雙休日會去上課,專門教學生鋼琴,學生都是幼兒園的學生,一個月單單是鋼琴補習費,我能賺到2000。其實,我的鋼琴補習還是非常穩定的。因為隻要我一直在學校裡,總有學生練習鋼琴。所以這樣一來,我一年有**萬的收入了。然後說說他的收入,他是做外貿的,英語學的很好,剛畢業的時候,一年就有10萬的工資,加上英語翻譯之類的,一年有15萬,所以我們兩人起來,一年有24萬左右。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這收入已經非常好了。收入好了,我們就考慮到了買房子,按照我們的收入,差不多三四年,就能買首付了,貸款可以用公積金,公積金雖然不多,但是公積金去掉,一個月也就兩三千的貸款,我們還是付得起的。也因此,對於這個孩子的到來,我們非常的高興。因為懷孕了,所以我們原本和彆人合租的房子,變成了兩室一廳,房子雖然是簡裝的,但是我們自己填了牆紙,買了一些家具,布置的很溫馨,再說我們要住好幾年,我們打算住上幾年就買房子,所以房子我們是細心挑選過的,房租也不貴,一個月1800。之所以以租兩室一廳,是因為我們考慮到生了孩子之後需要家長來照顧之類的。”

唐婉道:“對於剛畢業的你們來說,你們的理想是非常美麗的,而且你們的收入也可以讓你們過的很舒服。”唐婉回想自己剛畢業的時候,費儘心思的想要往上爬,沒有他們這樣的安逸,而且那個時候,工資的確很低,“既然開始是那樣的美好,為什麼現在會….”

程亞芳道:“我前麵說過,因為他是一個好人,經常做義工、捐款做好事。一開始,他有資助貧困地區的學生,一年大概1000左右,我覺得在我們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他這樣的一種樂趣,我是可以包容的。所以每年他這樣資助學生,我都沒有說什麼,直到我們要買房子的時候,我們存了40萬,打算問雙方的父母再要20萬,一共六十萬,去買一套三室一廳。

然而就在我提出要買房子的時候,他說40萬的

|錢他挪用了。”

唐婉問:“剛剛挪用的時候沒有跟你說嗎?”

程亞芳道:“沒有,當時錢是在他的銀行卡上的,所以我不知道這件事。而且銀行卡的密碼什麼我也是知道的,所以錢存在他那裡,我也沒有想法,畢竟我們結婚了,不需要這麼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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