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
楊辰淡淡笑道:“其實我很意外,阿芙蘿狄忒說,除了宙斯和雅典娜,應該是波塞冬的實力最為強悍,但就我所見,你的實力,應該在波塞冬之上,而且不是強了一點半點。讀蕶蕶尐說網就憑你剛才那一手讓我如夢的能力,應該是極為細膩的空間法則控製,如果全力施為,就能給我造成很大的麻煩。
我也沒絕對的把握能戰勝你,但我確信,你如果要逃跑,我肯定抓不著你。像你這樣把自己隱藏得如此之深的家夥,還是一個血族,你說的話,我怎麼會相信呢。”
赫爾墨斯一愣,不屑道:“原來是這個原因。”
“看來你有充分的理由?”
“當然”赫爾墨斯侃侃道:“那群老家夥,總是把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真以為自己是神了?開玩笑!那隻是人類的眼裡我們是神罷了!我隻相信,物競天擇。
血族的身體,原本就比人類要強得多,他們雖然是我們神族的變異後裔,但卻比我們神族的本體都要強許多,因為他們不會衰老,幾乎不會死亡,隻需要人類血液就可以延續肌體。
我早在數千年前就已經進入到這個身體內,這數千年來,因為我的身體不需要更換,也就不曾進行輪回。
的確,萬年前,我實力不如波塞冬,甚至還不如阿波羅那小子,但是,他們輪回的時候,我依然活著,他們覺醒,我也依然覺醒。
等於說,我比他們擁有更漫長的歲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間法則,自然,我也就很輕鬆地趕超了波塞冬那老家夥。”
楊辰微微怔了下,沒想到竟是這個原因。
這麼看來,諸神輪回進入血族的體內,確實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隻不過,對於其他主神來說,血族作為黑暗生物,又是吸食人血為生的活死人,又是他們神族小小一員,該隱的後裔,他們當然是覺得不屑成為一個血族的。
再加上,諸神並沒什麼要對付的敵人,也就變得無所謂修煉空間法則的時間。
隻有赫爾墨斯這個打破思想局限,本身狡猾善變的家夥,不拘一格地選擇了成為血族,免去百年就得輪回的過程。
楊辰尋思了下,道:“如果你在數千年前就已經進入這具血族的身體,那你在血族的地位,應該已經是至高的級彆,不是麼,為什麼我沒聽說過,有主神是血族?”
赫爾墨斯嘿嘿笑道:“你肯定聽說過……我現在的名字,是拉斐爾……”
楊辰心頭一顫“拉斐爾?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長!?”
“不錯,就是我。但我可沒讓血族知道我的身份,畢竟我也不需要展露這些能力”赫爾墨斯咧嘴笑道:“你殺死沒幾天的那個孩子,德羅巴,就是我在一千多年前誕生下來的一個純血血族,我的一個孩子。”
雖然主神的本體在這個世間的生育率低得可憐,但輪回後所占據的身體,並不影響其生育。
所以,當初才會碰見阿芙蘿狄忒的幾輩子前的後代,藍色風暴的茱蒂。而此刻,赫爾墨斯有血族的兒子,倒更為稀罕點。
楊辰早就聽lili絲說過,茨密希家族的族長拉斐爾極難對付,薩格拉斯親王深深忌憚,現在總算明白那意思了……這家夥壓根就是主神!自然是立於不敗之地!
於是皺眉道:“我殺了你兒子,你不想為他報仇?”
赫爾墨斯攤攤手道:“死都死了,我報仇也不能讓他活起來。那孩子一直夢想著我哪天把撒霸特領袖的位子給他,還夢想著成為黑暗世界的霸主,很煩人,死了就死了吧。
你要知道,我的後裔已經算很少了,其他那些家夥,每次輪回難免有一群後代,真要是各個都去管著,那滿大街都可能是自己的第幾百代後人,不是麼?”
楊辰微微苦笑,這家夥倒是想得開。
“其實呢……”赫爾墨斯怪笑道:“我是覺得,就算跟你打,就像你所說的,我也奈何不了你,但你也估計殺不死我,這麼打也是白打,還不如和和氣氣地見個麵,然後你把我的耳機還給我,算友好的開始,怎麼樣。”
“耳機我收下了,另外,不要再乾涉我的事”楊辰不容拒絕地說。
赫爾墨斯頭疼地一摸額頭“這可是我的珍藏品!”
“我走了”楊辰好像沒聽到。
赫爾墨斯急了,身影一晃蕩,就要從楊辰手裡把一整套東西拽走!
楊辰周身運轉過一陣天地衍生之力,形成一道無形的卷刃,直欲將赫爾墨斯絞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