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1 / 2)

與吉米同行 向家小十 5763 字 5個月前

第4章永不獨行

儘管答應了那個該死的天使。

可實際上,詹姆斯對歌手這職業毫無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讓一個曾經的汽修工轉行去唱歌,大概隻有三流才會這麼沒邏輯地瞎編。而且,更讓人心煩的一點是,他還沒辦法光明正大地告訴親爹和親哥這件事,總不能對他們說:“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假如這麼說了,老約翰和林德肯定會嗬嗬他一臉,摩拳擦掌地問:“天使?吉米,你見過惡魔嗎?”然後,給他來一頓巨疼的混合雙打。

所以,他隻好每天假裝對爸爸和哥哥說去修車廠當學徒工。

可實際上,在走出家門後,他就孤單地四處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通過唱歌賺錢的工作。

在無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棄的時候……

一張亂貼在窗戶上的小廣告突然被風吹落到了他的腳下。

這就像是命運的關鍵轉折點兒。

後來,詹姆斯非常懷疑是某個天使的傑作。但在當時,他壓根沒想那麼多,條件反射地就撿起了那張薄薄的紙,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麵寫著:誠招樂隊主唱。

感謝英格蘭普及的基礎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認識這幾個簡單的單詞,但問題是,應聘一名樂隊主唱一般需要什麼條件?

基於不懂就問的原則。

他四處張望了一下,隨手拉了一個看起來很懂的路人打聽起來:“嗨,兄弟,你覺得怎麼才能當個樂隊主唱?”

這個後來在他記憶裡已經麵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於什麼心思,給出了一個相當絕妙(諷刺)的回答:“長得好看,能裝逼,會唱歌,什麼樂器都不會,又不想一個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條都符合,這不正是給我準備的活兒嗎?!”

然後,他就愉快地跑去應聘了。

那名隨口亂說的路人事後很可能以為遇到了一個瘋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實是在用這種外人難以理解的方式給自己打打氣。

現實有時候就像片沼澤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淪,就要儘可能地讓生活變得多姿多彩一點兒,起碼不要那麼無趣。

曾經碌碌無為的十年時光,也許確實沒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這十年裡,唯一值得驕傲的地方,大概就在於成熟的人生態度了——麵對艸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遠積極向上的樂觀態度,以及……日漸加厚的一層層臉皮!

接下來就是去麵試。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資料,但在互聯網還沒普及的十年前,再怎麼努力翻閱報紙、雜誌,也很難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後,他心大地決定憑天賦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兒的話)。

那是一場很簡陋,也不怎麼正式的麵試。

麵試官是兩個年齡不大、經驗也不足的年輕人;麵試地點是在一所小學的空教室裡,這所學校下午低年級會放假,空下來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為會有很多競爭對手。

可實際上,來麵試的隻有他一個人。

“成了,十拿九穩。”他興奮地握拳對自己說。

但糟糕的是,在麵試一開始,他才說了一個自我介紹,其中一名麵試官就認出了他。

“見鬼!吉米萊蒙,怎麼會是你這個白癡?你怎麼會來麵試主唱?”

“彆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為什麼不能來麵試?”詹姆斯條件反射地回了一句。

接著,他重新抬起頭,一邊打量那名認出自己的麵試官,一邊在腦袋裡翻找久遠的記憶。

翻找的過程很快。

並沒有用多少時間,他就近乎震驚地喊出了對方的名字:“蘭斯溫菲爾德?你怎麼會跑來玩樂隊?”

“對,沒錯,是我。我想玩就玩了,這是我的樂隊。”蘭斯溫菲爾德簡單地說。

然後,他又很狐疑地問了一句:“我怎麼不記得你以前當過主唱,還經驗豐富?”

“因為我一向比較謙虛,從不四處炫耀。”詹姆斯謹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個白癡!”蘭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翹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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