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1 / 2)

與吉米同行 向家小十 5143 字 5個月前

第12章宛如製杖

這場演出真是妙極了!

所有看過的人大概都會說:行星(P)樂隊的主唱是整個舞台的亮點。

雖然他在剛登上舞台時,底下觀眾們全都忍不住地發出了笑聲。

畢竟,大家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穿著運動服和舊雨靴上台的,雖然知道外頭八成又在下雨了,可也不用這麼專門來提醒吧?而且,當他站在舞台中央,望著場下觀眾,表情定格的那一刻,簡直像是誤入兔子洞的愛麗絲,格格不入、茫然、又惹人憐愛……

但說實話,接下來的場麵太有樂兒了。

因為這個奇怪的主唱很快就鎮定了下來,麵色凝重,似乎下定決心要做點兒什麼,然後,他果然做了讓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全程沒閒著,拿著麥克風上躥下跳,跑滿全場,樂隊中打扮光鮮亮麗的三個成員統統成為了他捉弄人的道具。

“我知道我又搞錯了!”

事後,詹姆斯這麼解釋說:“把舞台表演隨便穿穿當成真話的我就是個傻子,可這依然不能讓我原諒那些沒有提醒我的混蛋隊友們。一個人被嘲笑算怎麼回事?作為團體,我決定……拉所有人下水。”

雖然這麼做的話,估計事後會招人嫌。

可去他媽的!

反正單細胞生物最容易熱血上頭,一時衝動。

總之,想乾就乾了。

要知道,比起其他人,主唱在舞台上無疑擁有更大的自由。

因為他們不用彈奏樂器,唯一的樂器就是他們自己。

所以,詹姆斯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動。

於是,他跑去架子鼓後頭,把鮑德溫腦後的發帶一把拽開,讓他重新變回耶穌;又轉身追著貝斯手西奧,把他的皮夾克拉鏈扯開,露出裡頭醜到爆的橘紅色T恤;再手賤地揉了一把蘭斯的寶貝頭發,弄亂他費勁兒打理的發型,換來冷酷地一瞥、一根中指和一句‘Fuck off’。

然後,他不以為意地繼續高高興興唱歌,如同人來瘋一般地跑來跑去,反複欺負三個由於正在演奏而不能還手的隊友,把所有隊友的麵部表情都整成了‘冷漠.JPG’,最後,還玩high到直接爬上從沒見過的大個兒音箱,再激情地從上往下蹦,一次,兩次,三次,四次……!

這時候,觀眾已經完全被動感的音樂所感染。

而主唱堪稱瘋子一般的舉動更煽動起了人心中的熱情,他們哈哈大笑著,鼓掌尖叫,放開一切束縛,跟著音樂的快節奏一起晃動身體,高高舉著胳膊和那個賤賤的主唱一起蹦來跳去,興奮地揮灑汗水,享受青春和熱情。

隻有本來站在旁邊笑嗬嗬圍觀表演的俱樂部老板瞬間變臉。

他那一刻的心都在滴血了,大概終於體會到親爹當初犯心臟病的感覺了,氣得想直衝舞台,卻被擁擠在舞台前的觀眾們給阻住了道路,隻能在下頭如瘋子一般地大喊大叫:“小混球,彆碰我的音箱!彆碰它!彆——碰它!!!它超貴!!超貴!!賣了你也賠不起!”

這個時期,真的很少遇到這麼活潑的主唱,哪怕有,礙於沒網絡的緣故,傳播範圍也很小。

從整體上來說,大多數人唱歌還都喜歡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看起來彬彬有禮又風度翩翩,偶爾在歌曲到了高/潮時,會稍微加一點兒手部動作來加強情緒,或者來回走動一下,和觀眾進行小幅度地互動。

可詹姆斯不是。

他像是從外星球來的另一種生物,或者說多動症患兒童,麵部表情十分豐富,肢體動作也朝氣蓬勃、活力四射、極富感染力,連那些不停捉弄隊友們後得逞的壞笑都不會讓人覺得厭煩,反而像是麵對鄰居家那些總是踢球不小心砸窗戶的混蛋壞小子們,好氣好笑之餘,又滿心無奈地拿他們沒辦法。

更為重要的是,他自信從容,聲線極穩,哪怕是這麼活躍地跑來跑去,唱出的每一句歌詞依然能優美動聽,讓人挑不出一點兒毛病,尤其是高音部分,當那透徹、強勁的嗓音響起時,幾乎掀起了全場的狂熱,現場氣氛好到爆炸!

有些人就是這樣!

在舞台下可能毫不起眼,可隻要一上台,天生就是舞台的寵兒。

毫無疑問!

行星樂隊在俱樂部的首場演出——成功!

全場最佳——詹姆斯萊蒙,一個穿著舊雨靴上台,卻能搶光所有人風頭的混蛋小子。

但在表演結束後,詹姆斯卻不得不麵對被自己整整捉弄了一晚上的三個倒黴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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