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33章(1 / 2)

與吉米同行 向家小十 7635 字 3個月前

第33章年滿十六

詹姆斯的態度自然真實, 以至於那名記者開始懷疑自己消息來源的正確性, 不得不重新換了一個問題。

草莓樂隊的事情, 就如同風過水無痕一般被大家有意無意地忽略了。

之後,這份規模不大的小報還是刊登了這次采訪, 在豆腐塊那麼大一點兒版麵中這麼簡單介紹著:[吉米萊蒙, 行星樂隊主唱, 金發綠眼, 皮膚雪白的英俊男孩, 身型纖瘦單薄, 嗓音卻極具爆發力,高音低音駕馭自如,性子有點兒混不吝, 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當時的行星樂隊還處在‘歌紅人不紅’的狀態。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傳唱《爛草莓》, 可依然沒多少人認識他們。

所以, 報紙就隻大概寫了寫相對表現顯眼的主唱,沒提及其他人。

然而, 幾周後。

隨著一場接一場的密集巡演, 他們迅速地席卷了整個倫敦!

埃布爾安排的二十七場演出,場次多在倫敦各大高校的周邊, 這個受眾群體選得太妙了。

那裡是十幾歲青少年們的天下。

他們衣食無憂, 可卻實實在在是被社會遺忘的群體。

成年人……不管是家長還是老師, 通常隻會要求他們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確道路上, 卻從不想去知道他們生活中遭遇過什麼挫折, 心裡真正想要的是什麼;更不會有時間去關注他們內心深處的情感世界。

麵對那些由成長帶來的敏感和不安,無處傾訴的青春期憂愁、苦悶和煩惱……

大人們隻會說:“等你長大就好了。”

可什麼時候才能長大?

現在,行星樂隊幫他們提供了一個最好的情緒發泄場所。

每當夜晚降臨,金發主唱就能從天而降,為他們點燃一場燎原大火,燒光現實中所有的憤懣和無助,從音樂中得到救贖。

比起錄音室,詹姆斯無疑更喜歡現場演出。

因為隻有在現場,他才可以拿著麥克風想怎麼瘋就怎麼瘋,想怎麼唱就怎麼唱,肆無忌憚地宣泄身體內部的所有情感。

每當這個時候,他那打了雞血般的激動,也總能帶給所有人一種難以抵擋的強烈氣場,那仿佛灌注了靈魂的音樂會帶給全場以超乎想象的享受。

“對我來說,如果我唱完後,觀眾們還能老老實實、一動不動地坐著,那就是一種侮辱。”

那個穿著、打扮都土裡土氣,經常一臉癡呆,因為連自己都懷疑自己智商有問題,行為舉止就總顯得不自信,哪怕硬撐著無所謂,可心裡仍覺得低人一頭的利物浦男孩已經徹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舞台上張揚和傲氣的身影。

詹姆斯漸漸開始有了作為一名樂隊主唱的絕對自信。

有一次在演出前,他看著那些端端正正的觀眾,立刻皺起了眉頭,乾脆模仿當年披頭士約翰列儂所做過的行為,粗魯地對舞台下麵的觀眾提出要求:“沒錢的鼓鼓掌,有錢的把你們身上珠寶弄出點兒響!”

這事搞得埃布爾一度很頭大。

他認為:“你可以學披頭士,但能不能學點兒好的地方?比如,穿點兒正式演出服什麼的。”

於是,在下一場演出前,他還不死心地讓那個巡演經理比爾送來了四套價格很貴的西裝,建議他們演出時穿。

蘭斯並不想把彼此關係弄得太僵,再者他本來也常穿西裝,所以,接受良好地穿上了這套演出服;其他人也覺得,犯不上在這種小事上繼續刺激埃布爾,就跟著一起穿了。

一開始並沒有什麼,個彆觀眾還因為他們帥氣的西裝扮相而歡呼了幾聲。

可當詹姆斯開始唱起那首《和他分手》時……

事情開始變得不對勁兒了。

詹姆斯覺得,這太諷刺了。

因為……

“我不能一邊穿著西裝,一邊唱什麼‘他是個華而不實的男人,他穿著西裝,他紮著領帶,他裝模做樣,他不是個真男人’,這他媽是在罵我自己了吧?“

於是,他腦袋一熱,在舞台上把西裝給脫了。

彆說巡演經理了……

連旁邊的蘭斯表情都是一懵。

幸好,他如今彈吉他的技術已經接近爐火純青,才沒被自家主唱時不時的神來一筆給驚嚇到彈錯音。

可這事還沒完……

當詹姆斯再一次唱‘他穿著西裝,他紮著領帶,他裝模做樣’時,直接把脫下來的西裝外套給扔到了舞台下!

底下本就激動的觀眾瞬間成了一鍋燒沸的水。

他們爭搶著那件外套,無數姑娘們也一臉滿臉狂熱地喊著‘啊啊啊吉米’,拚命地揮舞雙手。

在還沒有什麼熒光棒的時代裡……

想想吧,幾千人同時舉起雙手在頭頂揮舞,那場麵簡直震撼!

詹姆斯望著這一切,心情愉快地笑了起來,他的綠眼睛注視著前方,卻給每個人都帶來了一種‘他正在看我’的甜蜜錯覺。

他把唇貼在麥克風上說話,所有人耳邊就都能清楚地聽到那輕輕地呼吸和急促喘息的性感聲音。

場中觀眾緊張地望著他。

可他僅僅是笑出了兩顆尖尖虎牙,用低音在人們耳邊沙啞地說:“Darling,我希望你們玩得開心。”

觀眾們當即尖叫著回答:“開心!”

詹姆斯於是扯下了脖子上的領帶,狠狠擲到地上,拉開頸口處讓人感到束縛的一排襯衫扣子,雙手抓住麥克風,用儘全身力氣地一聲嘶吼:“那就一起躁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