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7)(1 / 2)

“你不喜歡?”沈河問。

也不是, 餘歡覺得自己是不討厭他的, 甚至還有心動的感覺,隻是每次接吻身體都有奇怪的感覺, 非常的難受。除了不好意思之外,更多的是覺得這樣很奇怪。

好在沈河也不勉強他。

餘歡對沈河這點倒是滿意, 他好像很在乎自己的感受。

“睡覺去吧。”沈河站起來, 順手把他也拉起來:“我先回房了, 明天見寶貝。”一個吻猝不及防落在他唇上,餘歡臉微微紅:“好,明天見。”

雖是這樣說,可第二天他卻沒有見到沈河的影子。他就跟人間蒸發了一樣消失在這座大山裡,所有關於他的東西全都消失不見了。大狼狗、衣服、牙刷、杯子, 全都消失不見了。

“沈河?沈河!”

餘歡瘋了一樣在山上尋找著,諾達的南山,隻有一座彆墅和大院, 其他什麼都沒有,沒有人,沒有一個人。寂靜得仿佛一座墳場。

“沈河!你在哪!!”

餘歡第一次起了一種心慌得錯覺, 瘋了似的在房間裡尋找著沈河存在過的東西,可是什麼都沒有, 就連一根狗毛都沒有。他慌得快哭了,以前從來沒有過的感覺,好像心上空了一塊。

他一個從山上跌跌撞撞跑下去,腦子竟昏沉得厲害, 那麼一瞬,有一個畫麵閃過,是他追著一輛警車得畫麵,他哭著喊那輛警車,求求那輛警車快回來,因為那輛警車帶走了他最重要的什麼東西。

“哼哼......”大狼狗在閣樓上看著餘歡遠去的影子焦躁得直哼哼。一支修長手輕輕安撫著它的背,沈河收回視線,看向那隻狗,低聲道:“明明隻過三天,你就和他這麼親了嗎?”

“哼哼......”

它趴在地上,用鼻子歎了口氣。

沈河安撫它:“放心,他是我們的,跑不掉。隻不過,他需要想起些東西,麵對他的選擇。”

大狼狗沒在哼哼了,而是看了一眼自己的主人,眼睛可憐巴巴的,似乎很是擔憂他。沈河從口袋拿出煙盒想抽煙,卻被自己的狗把煙盒叼走了,煙盒被它的尖牙撕了個粉碎,裡頭僅剩的幾根香煙也未幸免遇難。

地上落了一地的煙頭。

沈河咳嗽起來,喉嚨裡有些腥甜,他真的不能在抽煙了。

狗也這麼覺得。

沈河朝他笑了笑,說:“下輩子讓我和你位置調換一下好麼?讓我做他的一條狗陪著他,這樣他至少不會不要我,我也能很開心的用一輩子陪著他。”

大狼狗又歎了口氣,轉身下了閣樓,叼走了它最愛的布娃娃。

人類要當狗的未解之謎。

狗很不能理解。

“媽媽!”餘歡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溫柔,溫柔正在給他織毛衣,還沒來得及應他,他急匆匆的就撲到了溫柔膝蓋前,問她:“沈河這個人你認識嗎”

因為沈河提起過溫柔,他覺得溫柔肯定和他們之間有什麼聯係。果不其然,溫柔一聽到這個名字,整個人臉色都不對勁了,好像聽到了什麼惡鬼的名字一般,滿是驚恐和著急。,嘴上卻沒承認。

“不認識。”

她話說的心虛,餘歡自然是不信,就道:“你一定認識,不然媽媽你也不會是這個表情了。”

“說了不認識!”溫柔有點不耐煩。

餘歡紅著眼道:“媽媽,我遇到他了。他是個很好看的男人。”

“什麼!”溫柔大驚失色:“你遇到誰了?”

餘歡:“沈河。”

“天呐。”溫柔扶著額頭,差點昏厥,喃喃自語道:“為什麼又來了。又來禍害我的孩子。”

餘歡一愣:“媽媽?你什麼意思?”

溫柔話都沒說,站起來就往房間走,在房間裡打包著行李。餘歡攔住她,情緒變得很不對勁,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但隻要一想到沈河他消失不見了,他的世界就好像坍塌了一樣。

“媽!你快告訴我他是誰!”

餘歡抓得她很用力,溫柔氣得聲音發抖:“餘歡!媽媽不說你是不是還要打媽媽!”

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餘歡連忙鬆開溫柔,很委屈的眨巴著眼睛:“沒有……我隻是……我隻是現在很難過,沈河他消失了……媽媽我從來沒有那麼難過過……就好像自己的心都被挖走了……”

“歡歡。”溫柔語氣放溫和了點,拉著他在床邊坐下:“他不是彆人,隻是你的一個同學。他是個壞孩子,還是個殺人犯,所以你提到他媽媽就很擔心。”

餘歡眼睛睜大:“殺人犯?”

溫柔點點頭:“你現在知道媽媽為什麼不讓你提起他麼?”

餘歡:“他殺了誰?”

溫柔哽咽道:“不知道也罷。”她明顯不想說出這件事情,扯開話題說:“搬走吧,我怕他找上你,害了你。”

餘歡想了想:“我跟他以前有仇?”

“跟媽媽有仇。”溫柔抹了抹眼淚:“他想殺了媽媽。”

“……”餘歡失語。

溫柔道:“你要是不想媽媽死掉,就跟媽媽搬家吧。媽媽明天就把工作辭了,咱們住到鄉下去,他一定找不到你的。”

聽到危及溫柔的生命,餘歡動搖了。沒說話,默默的出了房間。

沈河要殺了他們母子?餘歡不敢輕易的去相信溫柔的話。他覺得與他相處的那個男人那麼陽光,那麼溫柔,怎麼可能會是一個要人命的殺人犯。

是的,他不信。

趁著第二天溫柔去辭職。

他開車去找唯一還記得幾個人名的高中同學。可是一提到沈河,大家都不願意見他,好像生怕染上什麼麻煩或者黴氣似的。

最後隻有一個人願意見他。

是一個他想都不敢想的人。

林沐沐。

那麼一張巨型廣告牌還立在城市最顯眼的大樓上,上麵的主角是個閃閃發光的女人,她很漂亮,也是現在最受歡迎的大明星。說起來愛看電影的餘歡,還看過她演的兩部電影,演技很棒。

現在廣告牌子上那人正坐在自己對麵,帶著一副墨鏡喝咖啡。餘歡對她印象很深,記得以前她還是個唯唯諾諾的孩子,現在渾身散發出來的自信和氣場都令人望而卻步。

“餘歡。”她漂亮紅唇微微翹起:“我記得你。”

餘歡眨眨眼:“嗯,是我。”

“彆緊張。”林沐沐摘下墨鏡,把一雙漂亮的大眼睛露在他眼前:“我是你以前的高中同學,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聽說你失憶了,還挺嚴重的。”

林沐沐居然還知道他的事兒,他有些驚訝,原本以為出人頭地之後她會忘掉以前的事兒,畢竟那時候沒幾個人對她好。

“我記得你。謝謝關心,最近有陸陸續續恢複一些零散的記憶。”

“那就好。”

林沐沐拿起菜單,問他:“愛吃什麼隨便點,這頓我請客。”

餘歡連忙搖搖頭,雖然林沐沐語氣很隨便,但因為差距過大,他現在總覺得他們之間隔了一個銀河係的距離,對方是仰望又不可觸摸的存在,現在就出現在眼前,他現在還有點沒回過神。

“沒事兒,我買。我不太好意思讓女人買單。”

林沐沐笑了:“沒想到你還這麼紳士呢。”

餘歡低了低頭,沒回應。

她給自己倒了一點紅酒,說:“聽說你在沈河的事情?”

餘歡聽到沈河,一雙眼睛立刻亮起來:“你知道?”

“我為什麼不知道?我們以前不是同學嗎?我記得當初有人在我筆盒裡放蟲子,還是他幫我捉走的。對了,當時你比還害怕,直接撲到他身上去了。”

她想起來就笑了,似乎很懷念那段時光。

“我......”餘歡卡了一下:“不記得了。”

“嗯,我知道。我隻是在幫你回憶。”

“謝謝。”

“可惜了。”林沐沐歎了一口氣,美目往窗戶下看去:“他當初還是個意氣風發的少年,想我還暗戀過他。沒想到啊......竟然會是個殺人犯......”

餘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