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你們這是怎麼了,竟然連旭爺的人品都不相信!”
……
霎時間,整個直播間竟然陷入了開播以來,最大的一次爭執。
支持旭爺的一方,認為這根本不可能是旭爺作假準備的屍體。
而反對旭爺的一方,或者說,也不是反對,他們同樣也很喜歡旭爺,這是眼前這具羚羊屍體,的確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試問,旭爺以往遇到的羚羊屍體,有哪具不是被啃個稀巴爛。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東非塞倫蓋蒂大草原的那頭跳羚,可是那也是剛剛被獰貓殺死,緊跟著被兩條斑鬣狗給搶了下來,最後又被旭爺搶了下來。
最起碼看起來非常合理。
可眼前這頭呢?
完好無損,隻是頸部出血。
試問,有哪個食肉動物,會在咬死獵物之後,一口不吃?
最終,陳旭開口了。
他一臉嚴肅地說道:“正如大家所見,這是一頭幼年羚羊屍體,而且屍體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隻有這頸部這一處傷口。”
一邊說著,他一邊將羚羊的脖頸轉過來,給鏡頭拍了一下。
觀眾們看到,那是一個血窟窿。
但凡有點兒智商的人,都知道,這是槍傷!
一下子,那些說旭爺作弊的人,立刻感覺臉頰有些發燙。
畢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會弄得這麼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幾下,做成類似於被咬死的傷口,這樣才像一點兒。
於是,直播間內,許多觀眾紛紛給旭爺道了歉。
而陳旭則是趁此機會,走到了附近15米處,撿起了兩顆金色的金屬。
是彈殼!
“這是12號獵槍彈的子彈彈殼,除重型獵槍以外,12號是遊獵獵槍中,口徑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種,彈殼采用全銅質,造價不菲,這夥人很專業!”
他捏著這枚彈殼,給觀眾們分析了幾句。
不少人愣了愣,這麼牛逼,旭爺光是看子彈,就知道這麼多信息,這尼瑪比刑警還牛逼啊!
可他們反過來一想,這些本來就是荒野必備的生存知識。
如果讓旭爺真的到犯罪現場,去觀察罪犯的痕跡,沒準兒就不一定比觀察野外動物厲害了。
不遠處,10米左右,同樣還有另外一灘血漬,但是並不見屍體。
陳旭閉著眼睛,慢慢在腦海中重組現場。
“兩灘血漬,代表兩具屍體,隻有兩發彈殼,對方的槍法非常之準,而且反應極快。”
“他應該是在發現成年羚羊後,一槍將其斃命,幼年羚羊在聽到槍聲的第一時間,就開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時他正在換彈;其實,他根本沒有必要擊殺羚羊幼體,從他不帶走屍體就可以看出,幼體對他們一點兒用也沒有,但他還是開槍了,是因為樂趣?”
“他的手法很熟練,換彈速度極快,幾乎換完彈的同時,就進行瞄準開槍,整個過程不超過1秒,所以這隻羚羊幼體僅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親旁邊!”
在腦中重演完整個過程,就連陳旭也不得不感歎一句:這是個頂尖職業高手!
不少女觀眾聽著陳旭重演“案發現場”的分析,不禁差點兒興奮得嚎起來,簡直超帥!
這一下,觀眾們總算是明白怎麼回事兒了。
陳旭也點點頭,“沒錯,大家應該都知道了,擊殺這頭羚羊的,就是偷獵者。”
“我之前對那片平地的車轍印判斷錯了,這幫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職業偷獵者,而且是頂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