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1 / 2)

請繼續恩愛 七千裡 15283 字 3個月前

寧清這一次用的並不是她自己的名字,而是艾麗阿娜,艾麗阿娜·卡帕多西亞。不過,不管是她的名,還是她的姓,現在都沒有人敢叫了,吸血鬼們統一稱呼她為殿下。

她有著一頭如海藻一樣的及腰長發,眼睛是迷人的紫色。血族的實力通過眼睛的顏色就能看出來,紫色代表的正是親王。她身量高挑,體態妖嬈。不論是外形還是身材,便是在多俊男美女的血族中,都是最頂尖的。

以她的長相和地位,從來不缺向她獻殷勤,自薦枕席的人。雖然吸血鬼進食和性的**幾乎是同等的,但原身卻擁有一顆冰做的心,從未向任何人敞開過。

可越是這樣,飛撲上來的吸血鬼越多。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男主也隻是自薦枕席之中的一個……隻是以前從沒有人成功過,而他卻因為劇情的原因,被原身看上了而已。

她來的時間點是正是中午,以往這時候,她都在睡覺。

血族討厭,甚至懼怕陽光是本性。等級低的曬到太陽會直接飛灰煙滅,噗的一下就變成了灰。等實力強大一些了,便有了一定的抗性,不那麼容易死,但會受傷。實力越強,對陽光的抵抗力也就越強。如她現在這個身體,完全不懼怕陽光。哪怕大夏天在海灘上曬日光浴也完全沒有問題,但相信不會有吸血鬼去嘗試這種行為。

因為雖然不懼怕,可對於陽光的討厭,卻是與生俱來,刻在骨血裡的。

走到窗前,拉開厚重的窗簾。陽光透過厚重的玻璃照射在身上,但凡落了光點的地方,便會有絲絲刺痛出現。傷不到她,但除了變態,沒有人喜歡時時感受著這種痛覺。唰的一下,將窗簾重新合上。

她來的時間點有點早,男主角這會兒還隻是一個伯爵。正整天在她麵前轉悠,想要勾引她。

從原身的記憶裡知道,她這會兒已經注意到他了,甚至暗暗決定,準備讓他做她的愛人。是的,從沒有經驗的她,想要跟一個人天長地久。所以她沒有直接拉人上床,而是想要慢慢來。

她出了房門,在屬於她的城堡裡無聲遊蕩。原身剛從長眠中醒來不久,因為唯一的親王醒來,所以例行舉行了宴會,邀請了很多客人前來做客。客房幾乎住滿了,隻是因為現在正是白天,討厭陽光的他們現在大概都在房間裡休息。這使得她將整個城堡逛遍,也沒碰到幾個人。

除了客人,剩下的就是仆人。她有一位管家,掌管著城堡裡的一切俗務。在她出房門不久,她的管家就感覺到了城堡主人已經醒來,連忙趕過來侍候了。

“尊敬的殿下,是什麼讓您在此時醒來?有什麼需要我替您效勞的嗎?”

“巴特勒,我想要出去旅行。想要看看外麵的世界……我已經有三百年沒出去過了。人類的世界,現在應該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寧清放緩腳下的步伐,走到城堡的大門。正午已經過去,陽光已經被濃密的樹葉遮擋。

“是的殿下,人類很聰明,他們總有許多奇思妙想。我立刻就去為您準備,請問您準備去哪,去多久?有什麼一定要帶上的東西嗎?”在血族,實力所產生的階層,是無法抗拒的。哪怕她的要求再怎麼突然,巴特勒也不會有任何意見。既便這要求無禮,甚至可怕的,也是一樣。

巴特勒雖然隻是管家,可他的實力卻並不弱。他是一位公爵,在整個血族社會裡,他的實力僅次於原身。她原身沉睡時,血族的事務基本都是他在處理。

像他這樣實力的血族,往往都擁有自己的領地。她不知道他為什麼會甘心留在這裡當一名管家,原身的記憶裡也並沒有。也許太過久遠了,原身早已忘記。因為那很可能並不重要,並不值得記憶。

而且血族的壽命無窮無儘,隻要還有血液,就能一直活下去。太過漫長的生命,往往帶來倦怠。所以,很多血族都會長時間睡眠,如非必要,絕不醒來。

原身也曾長眠過幾次,一睡幾十甚至上百年是常有的事。所以,忘記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寧清也不去多想,巴特勒這個名字並沒有出現在劇情裡。原身雖然算是其中最大的反派,但真正出場的時間並不多。一個管家,沒有名字沒有出場,並不奇怪。畢竟她自己的戲份也不多。

看完外麵,寧清又回到她原來的房間。巴特勒早已等在那裡,他為她準備好了行李,還有他自己的。

“我要將這片大陸看遍,時間也許會很久。所以,巴勒特你不用跟我一起,當然,你要替我準備一些人類的錢幣。也許還要準備一些可以隨時變現的珠寶。我記得那東西在人類的世界可以直接換成錢幣。”

巴特勒臉上的表情是意外怔忡的,但依舊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是的,您記得非常清楚。人類裡的女性很喜歡這些東西。”

“那就辛苦你了,巴勒特。”

“為您服務是我的榮幸。”巴特勒行了禮,便去替她準備了。

知道這準備一時半會兒大概不會結束,寧清走出城堡的大門,讓陽光灑滿全身,於是她全身都感覺到了刺疼。而隨著這份刺痛,血液裡的能量開始湧動,很快就低消了這點痛楚。

果然是陰暗的力量,見不得光。

“尊敬的親王殿下,您有什麼煩惱嗎?”一個暗啞的帶著磁性的聲音在她身後響起。

說話的人並沒有走出城堡,躲在絕不會照射到陽光的角落。

是男主角。

“原來是普林斯伯爵。是什麼讓你從沉睡中醒來?難道是仆人有什麼不周?”

“不,並沒有。”男主角連忙否認,“隻是突然心有所感,我想這可能是撒旦善意的提醒,他是想告訴我,這時候出來,會遇到親王殿下。”

寧清站在陽光裡,半晌才開口:“原來普林斯伯爵這麼受撒旦的寵愛嗎?”

“因為我對他的信奉發自內心,誠懇無比。”

寧清笑了笑,“既然是撒旦指引你遇到了我,那麼要一起走走嗎?我的花園裡的玫瑰開得正豔,也許我可以從裡麵選一些出來裝點城堡。”

“容幸之至。”男主角眼睛閃著勝利的光芒,克服對陽光的討厭,向她走來。

作為伯爵,他雖然能在陽光下走動,可感受到的痛苦卻是她的許多倍。他的臉色越發蒼白,腳步也並沒有那麼從容。

寧清能明白這些吸血鬼為什麼一心想要獲得能量,公爵以下的吸血鬼總是容易死亡的,哪怕是伯爵也一樣。因為一旦進入陽光中,他們在戰鬥的時候,還要忍受劇烈的痛苦。

誰都不想死,吸血鬼被稱之人沒有靈魂的生命,人類死亡之後還能進入輪回,可吸血鬼一旦死了,那便是連靈魂都要消散的。因此他們比人類更加怕死,因為他們沒有下輩子如何如何來安慰自己。

她的城堡在黑暗森林裡,這裡除了正午那一會兒外,終日不見陽光。普林斯伯爵陪著她才走到花圃那裡,陽光就已經退去。花圃所有的玫瑰在陽光離去的一瞬間,便全都變得萎靡,再不剩半點美麗。

普林斯伯爵驚訝的看著玫瑰,“怎麼會這樣?”

“這是陽光玫瑰,隻有在陽光下,它們才會綻放真正的美麗。”說起來,這可是巴特勒的培育成果,他在培育植物方麵,似乎很有天賦。

普林斯伯爵一臉的遺憾:“那可真是太遺憾了,我還想挑選最美的一支送給殿下。可惜現在的它們,任何一支都配不上您的美麗。”

“那就隻能等到明天中午了。”

寧清耐著性子陪著他繞著城堡走了一圈,回到城堡之後,她直接跟普林斯伯爵分開,回了自己的房間。

巴特勒準備了兩個大箱子放在她之前出來的房間,這是一個很大的套間,可惜在本該放床的地方,卻隻放了一口巨大的,雕著花紋的棺材。

“您的行李已經準備好了,殿下。”

“巴特勒總是這麼周全,讓你做任何事情,我都極為放心。”

巴特勒行了一禮。

寧清又道:“我很快就會出行,客人們如果願意繼續留在這裡做客,便好好招待。若是要離開,便客氣的送他們離開,不必違背他們自己的心願。”

“是。”

寧清又在房間裡轉了一圈,才道:“那就送我出去吧。”不是送出城堡,而是送出黑暗森林。黑暗森林裡沒有路徑,她是決不會自己拿行李箱的。

“是。”

巴特勒並不是一個多話的人,對她保持著很明顯的距離感。他雖然隻是她的管家,對她的話從不反駁,隻有服從,可卻並不卑微。她很奇怪原身的記憶裡關於他的記憶如引淺淡,按理說,血族人口不多,巴特勒又強大至公爵,應該很受重視才對。

兩人的速度非常快,常人肉眼連他們的身影都捕捉不到。

一路無話,到了黑暗森林外麵,這裡時常有外麵的人會進入森林外圍打獵,所以有條小路。巴特勒早已讓人在這裡替她準備了一輛馬車,以及車夫。車夫是個人類,在接下來的旅途中,會一直替她趕車。當然,她如果想換了他也可以,巴特勒已經付了很厚的一筆傭金,如果提前解雇他,那他可就賺了。

“就到這兒吧。”寧清看著豪華的馬車,十分滿意。

巴勒特對著她行了一禮:“希望殿下旅途愉快。”

“會的。”寧清上了馬車,衝他揮了揮手。

馬車行駛在鄉間的小路上,而此時,夜色正彌漫。

寧清說不好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因為在此之前,她雖然曾做過吸血鬼,做過僵屍,可卻沒有來過這樣的背景時代。

這個世界沒有國家,隻有區。東西南北中五區,其中中區又稱之為暗區。

世界版圖上,人類占了四個區,黑暗生物僅占一個區,人類的地盤剛好將黑暗森林包圍在中間。但沒有人覺得這對黑暗生物來是危險的,因為暗區是最大的一區,他的麵積足以頂得上其他四區的總和。隻可惜,在這個僅有的一個區裡,卻生存著好幾種黑暗生物。吸血鬼,狼人,以及死靈。而每一種黑暗生物的數量都非常非常少,且雖然同屬黑暗生物,卻彼此爭鬥、敵對、互相仇恨,隻要遇到就必定你死我亡。

因此,哪怕有三個種族,總數依舊不多。據她從記憶裡所知,吸血鬼總共不到兩千人,狼人要多一些,大概五千人左右。可他們的壽命比不上吸血鬼。死靈就更少了,據原身記憶所知,真正稱得上死靈的,隻有三隻而已。

可黑暗生物雖然少,卻都是以人類為食。吸血鬼以人類的血液為食,狼人們每到月圓之夜,就必需要人類的心臟,死靈們需要人類的靈魂。人類的數量多,在他們眼裡,不過是食物繁殖的很快,他們的食物更加富足。

劇情還有至少一百年才會開始,她需要利用這一百年,來淡化原身在其他人心裡的形象。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雖然她現在成了血族,卻不想延續之前的進食習慣。人血這種東西,她是拒絕的。

這種時候她就要慶幸她曾去過那麼多的世界了,曾有那麼多的見識,讓她的腦海裡記著一些適合吸血鬼修練的功法。

吸血鬼需要吸血並不是因為肚子餓,而是因為他們需要能量。他們的能量來源於血液,隻要擁有足夠多的血液,吸血鬼就是不死的。同樣,如果想要變強,也同樣需要吸血。

她現在不吸血,那就得想彆的辦法來吸收能量。因為平時的日常活動,也要消耗一定的能量。雖然少,可時間一長,便會覺得疲憊。這種時候,就需要吸血來補充體力。就像人類餓了一樣,需要進食來補充營養。

所以為什麼越是高貴的吸血鬼對血液越是挑剔?挑剔意味著少,如果要堅持這一點,那他們吸血的次數就會變少。那是因為他們身體裡的能量富足,日常消耗很久,才會讓他們有“餓”的感覺。新生的吸血鬼則會很容易就覺得餓,他們在進食這一行為上,還經常不受控,就是這個原因。

人在餓急了的時候,連同類都吃。吸血鬼“餓”急了,自然會本能的捕食身邊的食物。

她現在已經不是挑剔了,而是準備絕食。可她還並不想死,那就隻能想彆的辦法了。

這個世界的吸血鬼是沒有修煉功法的,從血液裡攝取能量乃是本能,根本不需要修煉。她猜測,男主之所以對女主的血液近乎癡迷,也是因為她的血液裡的能量,正好是他所渴求的。大概是能量屬性相合!

馬車一刻不停的行駛了一夜,離黑暗森林越來越遠。終於在天亮時,到達了第一座城鎮。這裡有高大的城牆,卻沒有守門的士兵。原身是不屑於了解人類的,對於食物,人們的要求就是足夠美味,誰會去了解他的生活習慣了。

何況,她已經有幾百年沒出來走動了,這就造成了她對於這裡一點兒都不了解。看著哪裡眼裡都是陌生……

進城之後,雖然她極力不去東張西望,可眼睛依舊轉動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