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的女兒——遲來的正義10(2 / 2)

但她也沒有多想,甚至沒有回複林知夏,而是直接將林知夏給拉黑,眼睛轉了轉,打了個電話,接著就上床睡覺了。

——誰讓她每日裡都忙得很,既要學這學那,還要供養三個偵探社呢?

能休息的時候,還是早些休息吧。

於是,等林知夏的自尊心再次下降,終於忍受不住饑腸轆轆,再次給叢夏發訊息時,才發現,她被拉黑了。

林知夏:“……”

這就更加怪不得她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了。

可是手頭畢竟沒有錢,她幾次暗示那些幫她的人,他們卻隻是目光微閃,誰也不接她的話。

林知夏走在寂靜黑暗的街頭,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流。

也就是這個時候,有一對小情侶在一個路燈下吵架,二人說的就是借貸的事情。

女孩子不肯男孩子去借貸,說是這種事情,有一就有二,以後上了癮,這日子可怎麼過?而且,利滾利什麼的,真以為是鬨著玩的嗎?

男孩子卻道,借貸隻是暫時的,他也隻貸款5萬塊,想要盤下個鋪子,和女孩一起經營,等到賺了錢,就立刻把錢給還上。否則,他們這日子,是真的看不到幸福。每個月上班,兩人加起來不到一萬塊,還要各自應付家裡的弟弟妹妹的學費生活費,猴年馬月才能結婚?他隻是想冒險一次,為了愛情冒險,女孩都不能理解他嗎?

女孩子終是蹲在路燈下,放聲大哭。

林知夏在一旁看了好一會,終於上前,與那男孩說了幾句話。

貸款,嗎?

也不是不行。她畢竟隻有一個人,畢竟她還年輕,就算貸款,也不算什麼。

等她慢慢走遠,忽然又想到,她還有好幾張信用卡。信用卡套現,信用卡套卡,這些倒也足夠她暫時生活下去。

至於將來還不上錢什麼的,林知夏暫時沒有多想。

她下意識的明白,叢夏是她的同父異母的妹妹,就決計不會真的不管她。

林知夏不跟那些人要錢了,那些人的速度就快了起來,很快就安排了數次林知夏分彆和林嵐與夏蘭蘭對峙的場景,並且告訴林知夏到時候的話要怎麼說,神態語氣要怎樣,身上的攝像頭要對準了林嵐和夏蘭蘭的臉什麼的。甚至有時條件允許,他們還會實時監聽,教導林知夏要如何逼問林嵐和夏蘭蘭。

可惜,自始至終,林嵐和夏蘭蘭都沒有露出口風,承認她們當年殺人放火的事情。

但林知夏卻也不氣餒,因為林嵐在某一次,被她逼問的急了,說是如果林嵐媽媽什麼都不說,她就去告訴叢夏,說叢夏也是人販子的女兒後,林嵐媽媽冷笑了一聲,說了一句。

“即便我殺人放火,你,有證據嗎?”

林知夏沒有證據。可是,單單這一句話,就足夠她背後那些人,推波助瀾,讓林嵐從雙藍集團的管理層離開。

於是,在第二天的各大社交平台的熱搜上,都出現了一個熱門視頻。

當天上午九點鐘,有關這個視頻的熱門話題頻頻出現,霸占熱搜榜。

#來自弱者的報複#

#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你#

#殺人犯怎麼能當公司管理層?#

#論語言的藝術以及白眼狼的養成#

#正義與親情,法律與白眼狼,雙藍集團兩位總裁,你們後悔了嗎?#

……

雙藍集團的股票時漲時跌,公司的管理層不得不緊急召開會議,希望林嵐和夏蘭蘭立刻召開記者會,並在社交平台上公開正式的表示,當年的放火殺人案和她們沒有關係。如果不能,就必須離開公司管理層。

眾管理層都以為,無論當年的事實真相如何,林嵐和夏蘭蘭隻要不傻,就該知道怎樣做才是最好的。彆說騙人不騙人的這種話,人活一輩子,誰沒撒過幾個謊言?而且,殺人什麼的,一般人是真的不敢做的。林嵐和夏蘭蘭是鐵娘子,可鐵娘子不一定會殺人啊。

但是,林嵐和夏蘭蘭卻一起拒絕了這個對外的聲明。

眾管理層同時一頓,麵麵相覷後,像是終於發現了什麼。

林嵐和夏蘭蘭也就正式退出了雙藍集團的管理層,但二人手裡握著雙藍集團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還有她們安排下的繼承人等,即便她們退出了管理層,也還是雙藍集團的股東。

這件事一出,關注這件事的網友們和S市上層,也終於後知後覺的發現了這件事的不簡單,開始有更多的人跑去采訪林知夏。

這些記者狗仔聰明的緊,在其中一次采訪時,忽然就從林知夏的口中逼問出,林知夏非但是那場放火殺人罪的受害者,同樣還是當年出名的一個拐賣人口的美女罪犯的親生女兒!

而林嵐和夏蘭蘭收養了仇人的孩子,這個仇人的孩子,在數年後,開始千方百計的尋找當年至親的死因,想要報仇!

林知夏卻道:“不,不是報仇。冤冤相報何時了,我、我隻是覺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我的母親在生我弟弟時,一屍兩命沒了。我的爺爺奶奶、爸爸、小叔,他們被大火活生生燒死,也沒了。他們已經為了自己的錯誤付出了代價。

現在,我想著,放火殺人的人,也該為她們的過錯付出代價。畢竟,就連法律都沒有判我的至親死刑,她們怎麼能自己代替法律,殺死我的至親呢?”

“即便是罪犯,也是有人權的。他們可以被法律審判,可是,他們不該被普通人殺死。”

“正義,是每個人都值得擁有的。”

“我的親人們,他們也值得。”

林知夏的這番話,讓許多記者當場無語。

這些話被傳到網絡後,一部分人大罵林知夏白眼狼,歪曲事實,同樣也有一部分人,反而覺得林知夏做的對。

都說林知夏是白眼狼,可是,認賊作母,這也不是林知夏願意的啊!林知夏被迫認賊作母,難道還不許她長大之後自己報仇嗎?且林知夏也沒自己殺人啊,她隻是想要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力而已,追求遲到的正義,何錯之有?

難道你的親媽親爸是個連環殺手,他/她被車撞死了,司機逃逸,作為孩子的你,難道不會控告那個司機,為親爸親媽報仇嗎?

血脈至親,如何能舍?

至於正義,人家小姑娘說的也沒有錯,就算是罪犯,也該有人權和正義。被人害死,也該有警察幫他們找到真凶,不至於死不瞑目。

……

網絡上這件事吵得特彆凶,林嵐和夏蘭蘭數次被問詢,二人基本是不回答任何問題的。可她們的拒絕回答,已經是變相的說明了一切。

警局雖然覺得二人當年的報仇,可以理解,可林知夏有一點說的是沒錯的,她的那些至親無論犯了什麼罪,他們都不該被普通人殺死,隻能由法律判決。他們隻能繼續追問追查。

甚至警局還找到了叢夏來問詢,叢夏當時還是個嬰兒,當然也問不出來什麼。隻是,開始有記者跑到叢夏的學校來追問她了。

叢夏對此的反應就是,沒有反應。

然後,兩天後,終於等到了偵探社的電話。

“林小姐,多虧了您之前給我們的林知夏的親人們的素描和照片,隻是時間有限,我們現在隻找到了30家確認是林知夏的親人們拐賣了他們的女兒、兒子、妹妹的家庭。……現在,他們已經在趕來的路上了,您放心,我們會儘量安排好這些人,不會讓這些人鬨出大事來的。當然,最好是林知夏小姐不要出現在這些人麵前,否則的話,我們也不知道能不能阻止這些人……”

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家庭。林知夏隻想著為了她的至親報仇,卻忘了,她的至親們究竟毀掉了多少個家庭,這些家庭,他們又多麼的想要為他們和他們的孩子報仇雪恨。

殺人不是現代報仇應有的手段,可是,這卻能讓身負仇恨者,能因此而鬆開一些背上的仇恨。

他們為什麼不這樣做?

叢夏想了想,才對電話那頭的偵探道:“不要讓他們打死林知夏。”

有些仇恨,隻能用仇恨來報複。

凝望深淵不可取,可,如果雙目望去,四周全是深淵——

彆無選擇。

作者有話要說:我就是個渣渣……

618大促要來啦,小仙女們小心自己的錢包啦~~本章留言送小紅包,小小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哎,祈禱我寄幾能少剁根手指頭~:,,,,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