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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是公訴罪, 而且被殺的人活著,但是被教唆的人在爆炸中死了。

衛父這邊聘請的律師是想要通過那個被炸死的司機本來有絕症這一點, 說明對方本身有自殺念頭, 而不是因為被教唆, 從而來減輕衛空青繼母的罪狀。

但是衛空青及時地提交了新的證據, 他接觸了那家人的女兒,也通過搜集周圍住戶的評價, 證明對方其實是個熱愛生活的人。

要不是被逼到了絕境,要不是有人拿一大筆錢來誘惑他, 他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情。

二十萬隻是定金,從對方留下的記錄看,他要的是兩百萬。

有的人為了幾千塊, 都能做出殺人放火的事情來, 更何況是這樣一筆巨大的財富。

當然這個司機不知道的是,那個女人要他撞的人身價是上百個億。

為了衛空青留下的那筆巨大的財富, 女人一時鬼迷心竅。

她在牢裡表示了後悔, 誠懇地說自己隻是一時衝動。

因為證據已經確鑿,良好的認錯態度有利於法官判斷危害性。

通常情況下, 隻有極其惡劣,令發指的虐殺行為才會被判死刑, 很多時候過失衝動殺人,可能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衛空青慶幸對方是後媽,不是親媽, 而且他能提供證據,證明對方並沒有對他儘到撫養責任。

他們是法律上的母子關係,但實際上就是陌生人。至於對方說的一時衝動,當然也是假話。他出示了一些搜集到的證據,又展現了自己的財力,儘量把案子定為謀財害命。

事實上,對方的演技也並不好,在他告訴她,他因為這件事,立下了詳實的遺囑之後,對方那震驚後悔又憤怒的表情也落入了公訴相關部門的職員的眼睛裡。

考慮到衛空青和餘嶼秋的身份,以及事情發生後的公眾影響力,在證據鏈完整的情況下,衛空青的繼母最後被判了十年的刑。

但這僅僅是罪行一,對方還因為犯了經濟罪五年的刑,兩罪並罰,就是十五年。

衛空青提交證據之後,執法人員就把這段時間為妻子奔波的衛父也帶進了局子裡。

在妻子和自己之間,衛父沒有多少猶豫,選擇了把罪名全部都推給了妻子。

這很正常,反正他的老婆已經判了十年,也不介意多個五年,他年紀也不小,進去多受罪啊。

這算是衛空青和衛老爺子拉鋸的結果,衛老爺子雖然也很疼愛這個孫子,但是作為長輩,他同樣也疼愛自己的兒子,而且作為親人,難免會幫親不幫理,明明兩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但老爺子難免會遷怒,覺得是兒媳帶壞了兒子。

真要說恨這個小兒子,那是不可能的,他隻是氣他不爭氣。

隻是這一次他倒也知道,這麼做算是寒了小孫子的心,他也徹底放棄了讓父子兩個重修舊好的念頭。

衛空青則是把他和衛父當初的對話錄音,匿名寄給了衛父。

比起衛父,那對便宜兄妹顯然更看重自己的母親,父親這麼涼薄,在危難之際能毫不猶豫的犧牲自己的妻子,如果本來就沒有感情也就算了,偏偏衛父一直追捧真愛。

這兩個本來和親爸很是親近的人,心裡就有了隔閡。

衛空青結婚的時候就二十二,現在二十四,對方比他大了快兩輪,已經過了四十五歲的生日,等十五年出來,她都六十歲了,人老珠黃。

沒了她的嚴防死守,天知道丈夫身邊會不會出現什麼彆的小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