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番外(二)(2 / 2)

重回73做神婆 歸園田居 9977 字 3個月前

到了晚上,蘇怡的房門被人敲得震天響。她一腳踹在楊振華腰上,頤指氣使的說:“開門去!”

楊振華的傷處被揣了一下,疼得嘶嘶哈哈的,還是忍氣吞聲的扶著腰去開門了。

門一開,楊麗紅就風一樣闖了進來,對著床上的蘇怡大罵:“你這個不要臉的狐狸精,自己偷漢子生了個野種,還敢打婆婆打男人!你要是不趕緊跟娘跪下磕頭斟茶道歉,我就讓振華休了你!”

“捉賊拿贓,抓奸拿雙,大姐,你要說我偷漢子,拿出證據再說。不過,大姐,你自己的屁股都沒擦乾淨,還有閒心管彆人家的家務事?”蘇怡的目光在楊麗紅和她後麵的楊姐夫身上溜了一圈,嘲弄的說道。

“你什麼意思?這是我娘家,就是我自己家,我憑什麼不能管你們的事?”楊麗紅心虛的高聲喊道。蘇怡不會知道自己婚前的事情吧?她不會知道的,一定是誤打誤撞說到這裡的。

可惜,事實就是楊麗紅最不願意接受的那種。蘇怡不但知道,而且知道的似乎還不少。

“姐夫,你認不認識一中的喬宇?大姐當年跟他的關係,可不是一般的好。我想想,還有誰呢,徐鋼、曹明亮……姐夫,我跟大姐不一樣,我說的這些都有證據。至少你多找幾個她當年的同學問問,就知道了。”

“你要不要挨個親自看看,說不定哪個就跟你家的寶貝蛋亮亮長得一樣呢?”

蘇怡說著咯咯笑了起來,她前麵說的這幾個人名倒是沒有問題,至於說楊麗紅的兒子不是楊姐夫親生的,就是信口開河了。

不過楊麗紅是真的被嚇住了,因為隻有她清楚,他們那個孩子,根本不是誌明的。要不是發現懷了不知道誰的孩子,又沒有辦法做流產,她才不會嫁給隻見了一麵的孫誌明。

楊姐夫本來以為蘇怡是胡說的,但是他看到楊麗紅刷白的臉就知道她說中了。一想到百般寵愛的兒子不是自己的親兒子,饒是楊姐夫這麼好脾氣的老實人,眼神都凶狠得要吃人。

他緊緊的握住拳頭,指甲在手心裡摳出血來,問楊麗紅:“麗紅,她說的是真的嗎?亮亮真的不是我親生的?”

“誌明,你彆聽蘇怡亂說,她是故意挑撥我們。亮亮不是你的兒子,還能是誰的兒子?你要相信我……”楊麗紅竭力為自己辯白,卻越說越無力。

誌明一定會去打聽的,就算沒人知道自己當年懷了孩子,但是她結婚前同時周旋在幾個男生中間的事情,肯定是瞞不住了。

不用再說彆的,誌明肯定會懷疑亮亮的血脈的。

果然,再老實的男人碰到這種事情都忍不下去。楊姐夫當場就甩了袖子走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找楊麗紅當年的老同學打聽去了。

合該楊麗紅倒黴,徐誌明碰巧問到了一個被她搶了男朋友的女同學。這位女同學添油加醋的把楊麗紅當年的浪蕩事跡說了一遍,還暗示他在結婚前,楊麗紅還和不隻一個男生鬼混,怕是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親爹是誰。

楊姐夫第一次有了打女人的衝動,不過他終究還是忍了下來,直接拉著楊麗紅去了民政局領了離婚證,然後扔了一個包袱給她,就把她和兒子趕出了家門。

楊麗紅離婚之後無處可去,隻能帶著孩子回來跟爹娘一起住。楊家的房子本來就緊張,楊家老兩口隻能把自己的房間隔出一個小間,一家四口擠在裡麵。

而這件事過去之後,蘇怡看楊振華一直對強強不冷不熱的,就以為他也是懷疑自己偷人,不免對他心懷怨恨。

她本來就隻稀罕楊振華那一張臉,這回心裡生了怨恨,就看他越來越不順眼了。既然楊家人都認定她偷人了,蘇怡乾脆坐實了這事。

她長得白淨,手裡又寬裕,稍微一打扮就是個彆有風情的美人,再加上出手大方,有的是長得好的小夥子上鉤。

反正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哪個年輕英俊的小夥子不為這樣的一場豔遇心動呢?

王春華看兒媳婦經常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抱著孩子出門,心裡就犯嘀咕,不過想著她帶著孩子,應該不至於做什麼出格的事。

直到她親眼看到蘇怡從一個男人的自行車上下來,滿麵春風的去娘家接強強,才想到她之前的勾當。原來抱著孩子出門玩是假,實際上是把孩子放娘家,自己去偷人了!

她就說,這個浪蹄子不是個安分的,強強鐵定不是楊家的種,偏兒子不相信她。這回抓了個正著,王春華底氣就足了,鬨著非要兒子離婚。

但是蘇怡卻不承認偷人,同時還祭出了一個大殺器:她懷孕了。十月懷胎分娩,再到哺乳期,女人這段時間是擁有特權的,隻要不想離婚,誰都逼不了她。

蘇怡又不傻,她眼下有兩個孩子,再嫁能嫁個多好的?再說,男人就那麼回事,她跟楊振華湊合著,又不耽誤她在外麵嘗鮮。

要是再嫁個老實人,她可不沒法這麼心安理得了。

反正養家有楊振華,乾活有王春華,她的工資還有娘家的補貼就儘情揮霍。那些年輕俊俏的小夥子多的是,一個膩了再換一個。

要是離婚了,這快活的日子不就到頭了?

王春華險些被這個不要臉的兒媳婦氣出心臟病來,至於楊長福,他在家裡就是個透明人。蘇家的男人不打女人,他可是個男人,遇到蘇怡的事都是裝啞巴,讓他家老婆子打前站。

有了肚子裡的這個尚方寶劍,任王春華撒潑打滾,蘇怡都是穩坐釣魚台。反正她就是不離婚,如果楊振華要是敢說離,她那幾個兄弟可不是吃素的。

楊振華如今慢慢變得沉默寡言起來,除了埋頭工作,每月按時上交工資,晚上按時上交公糧,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他覺得,落到現在這個地步,是他們害死陳瑜的懲罰。隻有這樣的自我折磨才能讓他不至於溺死在悔恨之中。

說到底,他又比蘇怡高尚到哪裡了?既然她不願意離婚,兩個人就這麼湊合著過下去吧。掩耳盜鈴,活一天是一天。

所以,就像當年的事情重演,楊振華和他爹一起做起了透明人,兩耳不聞窗外事,任家裡的三個女人撕得天昏地暗,我自巋然不動。

隻是和當年不同的是,蘇怡背靠娘家這座大山,一人就能輕鬆戰勝王春華母女倆,讓她們有苦說不出。

與人鬥其樂無窮,除了出去打打野食,跟這母女倆的鬥爭,是蘇怡平生第二大享受。

這樣雞飛狗跳的日子過了二十多年,強強也已經二十多了,小兒子也有二十了,蘇怡正盤算著給兒子買房,就趕上了拆遷。

這時,楊長福已經病逝了,單位分的公房,隻要有戶口的都能拿到拆遷費。王春華自然也能拿到一筆拆遷費,可是根本到不了她手裡,就被蘇怡拿去了。

楊麗紅的戶口結婚的時候就遷出去了,離婚後落到了自己單位,並沒有遷回自己家裡。所以這次拆遷,她不但分不到一分錢,還失去了落腳的地方。

為此,楊麗紅隻能帶著兒子出去另外租房,再靠自己攢的工資和這些年從父母手裡扣出來的積蓄,買一間小房子。

蘇怡不得不佩服自己當年的決定,如果她要是離了婚,未必能比現在過得更自在。現成的兩套房子,兩個兒子一人一套。

等小兒子結了婚,她自己再用拆遷賠償款買一套兩居室,跟楊振華一人一間。好歹這些年他的工資也養了家,蘇怡也不差他那一碗飯吃,就當養個阿貓阿狗了,還能幫自己洗衣做飯。

至於王春華,蘇怡直接把她塞給了楊麗紅。她這個孝順女兒不是新買了房子嗎?正好把自己娘接過去好好孝順吧。

王春華死的時候,蘇怡瞧都沒瞧一眼,隻是恩典楊振華過去處理了一下喪事。新房買好了,她還忙著收拾東西,準備搬家呢。

遷新居的時候,楊振華已經瘦得隻剩一把骨頭,不過五十來歲,卻已經滿頭白發。

午夜夢回,他想起年少插隊時的那段生活,竟覺得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

如果,他沒有回城就好了。

小小的山村裡,一夫一妻,一子一女,一把鋤頭,一處小院,最好再養上一隻大黃狗。

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