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趙長書夫妻倆趕到墓園時,夜班和白班的守墓人還沒換班。
兩人直奔二老的墓地,果然發現上麵濕淋淋的,好像剛被人用水擦洗過。
十月底的清晨冷颼颼的,水漬未乾的地方結了一層薄霜。
怒火中燒的趙長書衝去值班室,一把揪住守墓人的衣領,竟直接將他提了起來。
許是從小營養好,趙家人都長得牛高馬大,正在氣頭上的趙長書眼睛都紅了,看著就更嚇人了。
那守墓人一開始還嘴硬,嚷嚷自己是好心雲雲,結果趙長書一拳下去,秒慫。
“對不起大哥!我,我怕你們投訴我……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每天都清理乾淨的!”
在墓地上班雖然有些嚇人,但清閒是真清閒。
尤其夜裡,一般人也不會來這邊。
所以雖然員工守則上寫著要若乾小時時巡邏一次,但大部分守墓人都會偷懶,窩在值班室裡蒙頭睡大覺。
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嘛!
這個守墓人也是如此。
原本一切順利,可大約半個月之前,他早起巡邏時驚慌地發現,竟然有一處墓碑被人潑了血!
老遠一看,血淋淋一片,宛如恐怖片現場。
當時他整個人都嚇懵了。
誰會乾這種事?
他不敢告訴家屬,更不敢上報。
那樣做的話,他消極怠工的事情就瞞不住了。
到時候客戶遷怒起來,公司為了息事寧人,肯定會罰款、辭退一條龍……
可能是哪裡來的小流氓發瘋吧,他安慰自己,趕在同事來交班之前,趕緊將血跡清理乾淨了。
但萬萬沒想到,接下來的幾天,幾乎每天晚上都有人來往上潑血!
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做這麼陰損的事?
他也曾良心不安,想著要不要晚上蹲守一下,乾脆把那個混蛋抓住。
可這麼一來,自己之前瞞報的事情不就曝光了嗎?
萬一,萬一把自己搭進去可怎麼辦?
要不……還是瞞著吧。
如今天越來越冷,那人肯定也堅持不了多久,早晚會氣消。
到時候,就什麼都好了……
他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萬萬沒想到,世上竟然真的有托夢!
趙長書像一頭憤怒的公牛,衝他咆哮,“誰乾的,啊?老子問你誰乾的!這麼久了,為什麼不告訴老子!你他媽的,你他媽的……”
要是早點告訴自己,也不至於讓爸媽在下麵遭這麼多罪!
來之前趙太太已經報了警,沒多久,警車趕到。
鬨了這麼一場,時間也不早了,陵園裡陸陸續續有人來掃墓。
發現這邊的動靜後,好多人都湊過來圍觀,還有的掏出手機拍攝。
損毀他人墓地是違法的,而且這個性質太過惡劣,警方也很重視,馬上調取了監控。
嫌疑人很好認,因為那段時間進出墓園的就隻有一個人。
不是付安榮。
趙長書並不意外。
付安榮好歹也曾經是個記老板,這種事不可能自己下手。
交接班的日間守墓人見警察都來了,還有路人拍視頻,嚇得夠嗆,連忙上報公司。
為了平息趙長書的憤怒,陵園方麵迅速做出回應:
立刻辭退那位守墓人,並對剩餘的員工加強培訓。
另外,會給出賠償金以示誠意。
同陵園的客戶們大多非富即貴,對於服務非常敏感。
如果鬨開了,他們的買賣還做不做?
那守墓人苦苦哀求,但誰都沒同情他。
本來就是你玩忽職守造成的,還有什麼臉求情?
既然敢偷懶,就要敢承擔責任。
趙長書對陵園方的回應並不滿意。
他不差錢,遷怒守墓人也於事無補。
遷墳的意念更堅定了。
另外,警方對趙長書的知情方式極為震驚:
托夢。
真的有可能嗎?
可如果不是的話,他又是怎麼知道的?
而且也完全沒有說謊的必要。
現場一個老警察就歎了口氣,“母子連心啊。”
人類自古以來都對血脈相連這種事深信不疑,並且確實有大量例子佐證:
有的親人分彆數十年,甚至中間根本沒有見過麵,可某日突然在外地偶遇,就本能地覺得親近、熟悉;
從小分開的雙胞胎們哪怕不曾見過,可人生軌跡和喜好也驚人的一致;
有的母親能瞬間感應到遠在千裡之外的孩子遭遇危險……
趙太太謝了一回,又問如果查到始作俑者,對方會受到什麼懲罰。
那個老警察說:“我能理解你們的心情,但這種行為隻能說違法,還構不成犯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故意破壞、汙損他人墳墓,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就這?”
哪怕不是自己的爸媽,趙太太也無法接受。
拘留而已啊,付安榮又不是沒進過局子,他根本不怕的!
至於1000塊錢的罰款……
那混蛋雇人的錢都花了不知多少個1000了吧?
警察安慰了幾句,“你們的心情我們很理解,但隻能說儘量將其定性為情節嚴重,再官方通報。法律就是法律,我們也沒有辦法……”
有時候甚至連他們都覺得,法律對某些天生壞種太過慈悲。
“對了,還有你們剛才說的符咒詛咒的事情,”警察為難道,“根據現有法律條文,我們不能立案。”
相關法律中確實有關於侮辱、恐嚇之類的規定,但需要有明確可以認定的物證,並且證明兩者之間有聯係。
那個符文什麼的……是不會被認定為物證的。
至於他們家中這幾個月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不順,因為沒有任何人為痕跡,也無法作為記證據提交。
這種玄而又玄的事情,本身就很難界定。
出乎意料的是,趙長書意外平靜。
他剛才明明那麼憤怒的。
不光趙太太,就連警察都警惕起來。
人的舉動一旦太過反常,很可能是因為他在策劃什麼更瘋狂的行為。
“但對方潛入你們家花園埋東西的行為,屬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確實是犯法了。”警察一邊說,一邊觀察趙長書的反應。
其實他能理解趙長書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