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以愛之名(6)(2 / 2)

沒有反對她報複的意思,隻是這個懲罰未免有些……太重。

“他摸一下沒有受到懲罰,反而是我反擊被教官收拾了。”

齊玉轉頭看著張嵐,“這裡不是法庭,不講究量刑的正義公平。今天他伸手騷擾我,結果是我被打,他就知道,下一次,他可以更過分。”

吹哨趕來的教官落在她身上的眼神寫滿了不可置信。

隱約還有些……恐懼?

然後齊玉就到這了。

對待信奉暴力的人,隻能還以更暴烈的暴力。

“你也不是覺得我過分。如果你真的覺的我做的不合適,也就不會幫我出手把自己送進來。”

齊玉拎得清言語規勸和心懷惡意的區彆。

在教官對著她思考如何處理的時候,旁邊竄出一個人試圖對自己出手。

張嵐一腳踢飛了他從旁側邊伸來的手。

齊玉轉頭一看就明白了,是先前在食堂攔住她的那群男生中,領頭的那個。

好像是叫李成?

不像個好東西。

瞅瞅地上的豬頭,再瞅瞅呲牙咧嘴的李成。

恍然大悟:看來這幫人是一夥的。

果然會和討厭的人混在一起的也是討厭的人。

於是張嵐也進來了。

“你是說……”

張嵐從來沒想過這些。

破窗效應,在哪裡都存在。

今天性騷擾不受罰,明天就很可能從性侵犯預備役轉正。

這個環境不友好。看起來是不把所有人當人,但在這普遍不被當人的慘痛中,女性永遠是最慘的。

行凶的人沒有受罰,受罰的就是善良的人。

“從教官到圍觀,沒有人是無辜的。被送到這裡來的男生可能家長還期盼著他們回去,女生就算死在這裡也沒幾個家長會管。”

齊玉把手指掰出一節節的響,“你信不信,隻要學校賠夠錢,死了的女孩子家長不會放一個屁。”

張嵐不得不承認。

齊玉說的是真的。

她也知道這是真的。

去年那個被教官毆打致死的女孩,家長假模假式帶著她的弟弟妹妹前來鬨了一場,要夠了賠償就把花圈和紙錢帶走了。

張嵐記得很清楚。

隻有她的妹妹在哭。

她的弟弟是個胖胖的小男孩,被抱在懷裡吃糖。

像極了……家裡自己的弟弟。

張嵐還記得。

那家人要了二十萬。

理由是女兒馬上就到夠結婚的年齡了,當地彩禮是二十萬。

女兒沒有活到能被賣出去的年紀,等於家裡虧了二十萬的貨物。

這筆損失,這二十萬,學校得賠。

其實那女孩,不過十五歲。

學校賠了十五萬。

說是一歲一萬。中間人來說和,說孩子沒長成要那麼多說不過去。

家長一想也是。

拿錢走人各自安好。

這件事就這麼無波無瀾的過去了。

很多事情在這裡的結局都是沒有波瀾的消失。

但今天,張嵐意識到麵前凝聚著一場海嘯。

在這裡,生活被簡化成生存,又簡化成一條標準的直線,隻是用來衡量正確或錯誤。

被騷擾是正常,反擊是不正常。女孩子們在這裡活成了次等人群。:,,.,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