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七小姐有些疲倦,“隨便你們,我隻要一個寫手。”
要不是她現在精神不濟,就自己動筆了。
“我今天搬進酒店了,以後去酒店找我。”盛七小姐報了個酒店名字。
她得搬離三姐家,免得連累三姐。
牛桃華一聽酒店名字,立刻皺眉,不滿道:“老師,我給你安排的酒店比這個好多了,你彆住這,去我那家酒店吧。”
盛七小姐住的酒店很一般,不算差,但也不算好,牛桃華反正瞧不上,她怕委屈了老太太。
“不必,這家酒店挺好。”
盛七小姐不願換,她已經搬進去了,還交了一個月的錢,沒必要換來換去。
牛桃華還想再勸,楚翹在桌下踢了腳,盛七小姐性子執拗,定下的事不會改變,旁人勸了也無用。
而且楚翹感覺到,盛七小姐這趟來港城,像是臨時起意,因為盛七小姐以前說過,要過兩年時機成熟了,再對付唐雪梅的,現在卻如此急不可待,感覺像是出了意外。
不過她知道,盛七小姐不想說的事,再如何問都問不出來,還是幫老太太把事情做好吧。
酒店就在附近,盛七小姐約的她們,挑了挨著酒店的茶餐廳,這家茶餐廳在港城很有名,是幾十年的老招牌,價格很公道,味道很好,很多本地人都會來這兒用餐。
盛七小姐顯然是慎重選擇的,住在這家酒店,一日三餐都不必擔心了,這家茶餐廳早中晚三餐都提供,有湯有飯,還有咖啡奶茶,應有儘有,品種也很多,吃一個月肯定沒問題。
“有了消息給我打電話。”
盛七小姐起身,挺直背脊,淡藍旗袍,銀發盤成整齊的發髻,戴了一串珍珠項鏈,慢慢走著,離開了茶餐廳,從外麵透進來的幾點陽光,灑在她身上,就像是從老電影裡走出來的民國美人。
“老師氣質真好,我也算見過些世麵了,就沒見過比老師氣質更好的人了,唐雪梅那老妖婆,天天自詡是大家閨秀,哼,在老師麵前,就跟燒火丫頭一樣,腳趾頭都比不上。”
牛桃華不由自主地感慨,饒是她現在跟著盛七小姐學了不少禮儀,可在老太太麵前,她總會覺得自慚形穢,老太太隨隨便便的一個動作都很好看,是從小到大,幾十年養成的習慣,刻進骨子裡的優雅,她這個從小打豬草的鄉下丫頭,隻學了短短一點時間,連皮毛都沒學到。
“廢話,當年盛家七姐妹多有名啊,那可是滬城排名第一的名門閨秀,現在還有好多人寫懷念她們的文章,說她們才是真正的名媛,這可不是吹牛吹出來的,彆說唐雪梅比不上,港城這邊好多闊太太都比不上。”
楚翹口氣滿是膜拜,像盛七小姐這樣的真正的名媛,後世越來越少了。
很多人以為名媛就是穿幾件高定,拎一隻驢牌馬牌的包包,戴一些昂貴的珠寶,擺個姿勢,就是所謂的名媛了。
真是大錯特錯。
這樣的‘名媛’,真的連以前堂子裡的頭牌都不如,那些頭牌至少還要懂琴棋書畫,還要會吟詩呢,肚子裡是真有點貨的。
真正的名媛,是哪怕不施粉黛荊釵布裙,也依然能讓人感受到腹有詩書氣自華,包裝名媛的不是昂貴的珠寶和包包,而是不凡的學識和見識,那才是真正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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