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將合兩姓之好(2 / 2)

寒門貴子 地黃丸 3964 字 3個月前

徐佑拱手作揖,掉頭就欲離開,袁階呆了一呆,忙從臥榻上站了起來,也顧不得一腳沒有穿鞋,高聲道:“七郎,且慢!”

徐佑背對著袁階,眼中隱有戲謔的笑意,又轉瞬消失不見。他之所以敢如此強硬,是因為《戶婚律》的緣故。《戶婚律》直白點講,就是古代的婚姻法,與徐佑穿越而來的那個時代不同,古代的婚姻法規定的十分嚴厲,原因自然就是《禮記?昏義》所說的那樣,婚姻是天地間的第一等大事,兒戲不得。

根據《戶婚律》規定,女方僅僅毀約而沒有許婚他人,官府要杖責女方六十大板,依然維護原來婚約;女方解除婚約而且彆許他人的,要杖責一百;如果女方彆許他人且已經成婚者,得服一年半勞役。但對男方就不同了,男方要想解除婚約,隻要提請官府,放棄聘禮就行了。雖然放棄聘禮也算是一種懲罰,但充其量不過是點經濟損失,不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這也是男權社會,對女方不太友善,但此時走投無路,徐佑所能抓住的,也隻有這個籌碼而已,所以無恥點,也就無恥點吧!

袁階疼愛女兒,自不會讓她受杖責之苦,況且對女人而言,杖責不僅僅是身體之痛,毀的其實是自己的名譽,名譽受損,以後如何再嫁?尤其對高門望族而言,名譽更是重中之重,當時他由於某種原因,同意跟徐氏結親,已經引得家族人其他人的不快,偏偏徐氏又不爭氣,落到現在的困境,所以無論如何,都得讓徐佑親口承諾退婚,並寫下退婚書,才算徹底了結此事。

徐佑轉身,道:“袁公還有何吩咐?”

袁階走了過來,由於丟了一隻厚台履,一腳高一腳低,看上去有點瘸,儀態儘失。不過他並不以為意,捉住徐佑的手,將他重新拉回扶手椅旁,道:“你啊,就是性急,三言兩語,能談出什麼事來?先坐下,這件事還有得商量!”

徐佑順勢坐下,等袁階重新走回臥榻,撿起地上的厚台履往腳上套,方才開口道:“不知袁公準備如何商量?”

袁階穿好了鞋子,直身坐在榻邊,語重心長的道:“七郎,照眼下的情勢,沈氏未必肯善罷甘休。你首要之務,是韜光隱晦,儘量讓自己銷聲匿跡,來麻痹沈氏之心,如此,加上有主上暗中保全,尚可留的一條性命。可是若娶了阿元,沈氏必定會愈發的忌憚於你,就算一時束手無策,可一年兩年,不知會使出什麼手段,你過日子也過的不安心。”

這番話說的是正理,徐佑其實也是這般打算,可見這個袁階心思玲瓏,並不是無能之輩,知道他不好糊弄,威逼也不成,立刻改變策略,開始擺事實、講道理了。

“君子重諾,有所為有所不為,曾子殺彘,郭伋守信,尾生抱柱,我向來仰慕儒家的禮儀,這一次也要身體力行,為了踐諾,死又何妨?”

袁階心道,君子?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你徐氏一門百年來信奉的都是天師道,這在楚國誰人不知,而你徐七郎更是好武成性,書恐怕也沒讀過幾本,也不知從哪裡聽來這幾個典故,說什麼仰慕儒家的禮儀,真是褻瀆聖人的無知無畏。

“名教禮儀,也多有變通之處,《易》雲‘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不是到了絕路,何言舍棄性命?”

此情此景很是詭異,仿佛徐佑變成了慷概一諾不懼赴死的名教小衛士,而袁階則成了斤斤計較討價還價的市儈之徒,兩人的身份發生了根本性的對調,卻沒有一絲一毫的違和。

舌 戰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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