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賜你名姓(1 / 2)

寒門貴子 地黃丸 6217 字 3個月前

冬日天黑的早,徐佑一行未時末到的由禾村,說了這會話,已經接近申時中了,外麵雪花飄灑,陰沉昏暗,不到伸手不見五指的程度,可能見度卻也極低。

環顧四周,沒見到房中還有其他人,這是獨進一室的結構,一目了然,藏也藏不住。方亢看出眾人的疑惑,道:“我老婆子狠心,死的早,留我跟一個女兒相依為命。她自幼懂事,見我這幾日身子不好,說去山中捉野兔給我補補,這時辰應該快要回來了!”

徐佑等人麵麵相覷,這樣的雪天,就是平路上走路都怕摔倒,一個小女娘去深山裡彆沒捉到兔子,反倒陷在裡麵出不來。

“郎君,要不我進山去看看。”左彣低聲道:“這個時辰了,會不會有意外?”

徐佑皺眉道:“你不熟悉山勢,不安全。這樣吧,從村裡找兩個常進山、年輕力壯的男子做向導……”

“幾位郎君誤會了!”

方亢忙道:“我就這一個女兒,要是進山有危險,怎會舍得?她從小跟著村裡一位獵戶學了點翻山越嶺的本事,由禾山看起來高深林密,但沒什麼大的野獸,隻要認熟了上下山的小路,不會有什麼危險。並且野兔隻在晚間出來覓食,雪地裡跑不快,又愛走老路,仔細找到它的行跡,下個活套就能套住了……”

話音未落,聽到外麵響起一個清脆的女郎聲音:“阿耶,我回來,今天好福氣,捉到一隻肥的快要爬不動的懶兔子,不知盜了誰家的草料,吃的比阿滿叔都要碩大呢。”

她說話又快又急,倒豆子一般,時不時的夾雜幾句吳儂軟語,讓人聽起來如同冬日飲了一杯溫酒,頓覺心情舒暢。方亢迎了出去,斥道:“野丫頭,家中來了貴客,不要胡說!快進來……”

瞧你,手腳都凍的腫了,不讓你去,偏不聽!”

“這點凍礙不得事,我不是好好的回來了嗎?阿耶,這兔子到底像不像阿滿叔?”

說話間一個女郎推門進來,穿著粗布衣衫,不施粉黛,眉眼清秀,長長的黑發隨意挽了個髻,看上去簡簡單單,乾淨清爽。隻是膚色黝黑,不像平常江南女子那麼柔弱白皙,透著一股子健康活潑的生機勃勃,充滿了感染力。

她也不認生,打量了徐佑幾人一眼,將手中的野兔扔到角落裡,高興的道:“你們好福氣,等會我燒一盤兔肉給你們嘗嘗,保管連舌頭都要吞下去的!”

何濡這個吃貨本來昏昏欲睡,一聽有好吃的立刻來了興致,道:“有兔斯首,炮之燔之,那就有勞小娘了!”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出自《詩經?瓠葉》,講的是主人宴客,炮就是裹了黃泥炮製,燔是燒,何濡學富五車,張口即來,既應景又有趣。

女郎歪著頭,如墨的眼眸清澈見底,沒有沾染一絲塵世滄桑,道:“你說話我聽不懂,什麼炮之燔之,切碎了肉用火烹就是了……”

這真是掉書袋掉成了呆子,徐佑微微一笑,尚算矜持,履霜和冬至卻沒他那麼能忍,噗嗤笑出聲來。她們倒不是嘲諷女郎的意思,隻是調侃何濡,看他尷尬屬於靜苑的保留節目。

秋分也聽不懂,小聲問了冬至,才明白小郎他們在笑什麼。不過她是心地通達的人,不會覺得聽不懂這些就要暗自神傷,或者就得趕緊用功讀書去彌補差距,對她而言,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位置,她隻需要陪在小郎的身側,生死不離就足夠了!

何濡聽到燒兔肉的做法如此簡單,立刻沒有了期盼,懶洋洋的靠著牆,再次閉上了眼睛神遊物外。女郎卻不放過他,道;“還有,不要叫我小娘!我有名字,我叫方斯年。”

噗!

徐佑的笑容僵在臉上,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詩經有“於萬斯年,受天之祜”的句子,寓意國運綿長,等閒誰敢用這樣的名字?更彆提一個山野村落裡的小女娘了。

何濡估計也是聽了這個奇特到極點的名字按捺不住,饒有興致的睜開了眼,道:“誰給你取的名字?”

方亢不像讀過詩經的人,由禾村裡總共二十多戶人家,更不可能藏著一個飽學之士。雖然這個飽學之士取名的水平太低,但至少是個讀書識字的人。按照這個年代的識字率,這種概率實在太低。

“啊,是我求老掌櫃給取的名,是不是哪裡不好啊?”

方亢隻有這一個女兒,心中疼愛的很,不想跟村裡其他小女娘一樣隨便起個狗啊奴啊的名,雖然不盼著長大後變成什麼貴人,但做父親的,還是希望女兒能嫁個好人家,不受苦、不受累的過一輩子。

取個好名字,或許看起來會多少知點禮數,不那麼像是山裡的野丫頭了!

“你是不是沒告訴掌櫃的是給女兒還是兒子取名字?”

方亢老臉一紅,道:“郎君怎麼知道的?我怕老掌櫃嫌棄給女娘取名辱了身份,不敢直說,所以……所以……”

何濡哈哈大笑,道:“你做的對,對付那些高高在上的讀書人,就得用點無傷大雅的法子!方斯年,方斯年……好名字,我很喜歡!”

方斯年頓時笑上眉梢,道:“你是好人!這名字我也喜歡的緊,等下做好了兔肉,給你分一隻兔腿!”

方斯年沒有吹牛皮,將這盤兔肉做的超水準的好吃,配上兩三碟不知名的野菜,暈素搭配,爽膩可口。收獲意外之喜的何濡獨自分享了一條大兔腿肉,吃的油光滿麵,不亦樂乎,時不時的跟徐佑炫耀一番,直把徐佑氣的牙癢癢。吃完了飯,天色已晚,方亢告訴方斯年關於徐佑的來意,方斯年聽說要跟方亢一起進城,起初有點不開心,她在山裡長大,從沒離開過由禾村周圍十裡的地方,乍然聽聞,難免思緒不定。但少年心性不知愁滋味,很快就將這點不快拋之腦後,因為她發現了一個新的玩伴——秋分!

說實話,兩人的性情和經曆都不太相似,秋分柔而彌堅,從義興流血夜的屍山裡爬出來,如同斷金重鑄,再無所懼。方斯年質樸如新,生養在這片未受玷汙的村落裡,仿佛璞玉未琢,天真無邪。但除此之外,兩人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同樣的本性通達,輕易不為外物所動,比起履霜遍曆風塵,隨波逐流,比起冬至浮沉濁世,汲汲富貴,隻有她們才是真正的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