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2 / 2)

寒門貴子 地黃丸 6255 字 6個月前

暗夭道:“絕無虛言!那桃木有六七丈高,長在一座會噴火的山腰處,離地一千餘丈,八十年矗立不倒,站在桃木上遠眺,何止屈蟠三千裡!”

一千餘丈,按這個時代的計量換算,大概在兩千多米。而暗夭口中所謂的扶桑,後世學者意見不一,有說是日 本的,也有說是墨西哥,也有說是北興安嶺之外,但無論如何,應該就是東部沿海的某個島國。

徐佑不能確定具體的地點,因為正史裡提到日 本都用倭國,而扶桑一詞最早見於《梁書》,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國度。但這個時空許多事情發生了改變,扶桑提前出現,也未必不是指的日 本。

他問了暗夭那座火山的地形地貌,基本認定維度大約在30-50的溫帶地區,高三千多米,山上植物垂直分布,兩千米的海拔多為落葉喬木,種有同屬落葉喬的桃木是極有可能的,符合常理。

“山頂的池中水火交融,哭嘯翻滾,宛如火龍遊弋,又如厲鬼尖嚎,正是那傳說中的鬼門。陳蟾讓那鼎器白日於火池邊修煉,夜晚眠於桃木上,如此數年,真陽之體終於鍛成。陰陽兩氣在體內互相衝撞,每日每夜都痛不欲生,仿佛被剜去皮肉,剔除了筋骨,實非人身所能承受。”

“十年,整整十年!三歲的幼童變成了十三歲的少年,青鬼律初見成效,陰陽和合,乃生萬物,短時間竟能夠幻化無常,變成一些人的模樣,並能迷惑人心,減少被識破的可能性。這也是陳焎、陳蟾兩父子用儘數十年的時光,所能達到的最完美的結果!”

十年!

對任何人而言都是很漫長的一段路,尤其三歲到十三歲,最美好、天真、無邪的年紀,不在其中,沒有人理解暗夭的心裡究竟想些什麼。

除了恨,還是恨?

暗夭陷入了久遠的回憶裡,這些回憶殘忍而冷酷,但卻是他從三歲記事以來,所擁有的全部人生,想忘也忘不掉。

“十七歲,陰陽二元融會貫通,青鬼律在月圓之夜大成。陳蟾高興的三天三夜沒有睡覺,這證明了他參悟的法子是對的,證明了三十年來的心血沒有白費,比起陳焎,無疑是巨大的成功。”

暗夭雙手緊緊抓著袖袍,身體不受控製的顫抖起來,道:“其實,自找到了扶桑神木,陳蟾就很少再打罵那個鼎器。相反,經常給他講一些往年行走江湖時遇到的趣事,偶爾還做幾道拿手好菜,雖然不像慈父,卻在鼎器的心裡,有了幾分父親的樣子。他被父母遺棄,心中一直耿耿於懷,陳蟾之前對他的種種折磨,此時也都看作是嚴父教子成器的不得已,慢慢的越來越融洽。直到再次渡海返回華夏的途中,鼎器放鬆戒心,被陳蟾用奇藥製住,鐵索綁在了桅杆上,先用刀割掉了陽峰,再用從古墓中盜出的玉琀封了口鼻和魄門,然後用銀針秘術將玉竇逐寸幽閉,從昆石、穀深、琴弦、赤珠等,皆被腹內掉下來的羞骨填充。體內真元又被陳蟾灌入的奇藥激蕩的無處可泄,身子漸漸膨脹,如同鼓起的布囊,不知什麼時候就會裂開。”

徐佑等人麵麵相覷,暗夭所說的事匪夷所思,但也像是陳蟾這樣偏執到癲狂的妄人的風格。秋分已經嚇得捂住了耳朵,閉著眼不敢再聽。履霜久經風塵,可既從風塵中脫身,比很多良家女子都要矜持端莊,和冬至聽了暗夭說的那些陽峰、玉竇、魄門之類的話,擱在平時,定然翻臉,可此時此刻,心中隻有憐憫和悲傷,並無一絲一毫的淫 邪!

何濡最先反應過來,驚歎道:“維鵲有巢,維鳩居之!陳蟾這個瘋子,竟想將鼎器的陰陽二元占為己用!”

“怎麼占?”山宗急急問道。

何濡雙眸光彩流轉,智慧乍現,道:“彆忘了,陳蟾做過天師道的祭酒!”

徐佑歎了口氣,道:“此人深謀遠慮,城府可怖至極。加入天師道,自然學到了天師道的合氣之術!”

不誇張的說,合氣術是天師道賴以立足天下的法寶之一。愚民好糊弄,玩幾手小把戲就能收攏民心,但門閥世族包括天潢貴胄,卻不是那麼好糊弄的。所以最有效果,也最能討人歡心的合氣術,讓天師道一步步的踏入了這個社會的最上層,變得根深蒂固,不可動搖。

“陰陽,陰陽!青鬼律最大的秘密是陰陽,最大的破綻也是陰陽。陳蟾不能修煉,怕走上其父陳焎的老路,所以耗儘心血和家財,也要將鼎器養成,他的真正目的,是利用合氣術奪大成的青鬼律為己用。”何濡讚不絕口,道:“天才,真是天縱奇才!”

冬至困惑道:“其翼郎君,這樣惡毒的人,千刀萬剮也不解恨,怎麼能說他是奇才呢?”

“對鼎器而言,或者對世間的道理而言,陳蟾罪大惡極,死不足惜。但對他自己而言,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傾儘才智,不甘折服,這等人,當得起!”

徐佑望著暗夭,不知道眼前這個人經曆這麼多慘事,究竟怎樣活了下來,道:“暗夭,要不要休息會?聊了這麼久,你若是累了,改日再聊不遲!”

暗夭抬頭,神色平淡,道:“徐郎君是良善之人,這份好意,我心領了!不過答應了和你們做買賣,我言而有信。”

“好吧!”徐佑又歎兩口氣,道:“繼續說,陳蟾封堵了鼎器的全身門戶,又做了什麼惡事?”

“何郎君猜的很對,陳蟾從天師道學了密不外傳的合氣術,跟道民間流傳的大不相同,欲在玉液還丹之時,采陰陽二元交彙的炁,一步登山,站到武道巔峰!”

(關於幽閉術,最早見於《尚書·名刑》,有興趣的可以查閱明朝人王兆雲和清朝人吳薌的相關論述,書中就不一一寫明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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