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蝴蝶的新計劃
香港海域裡發生的這場風波,可謂是引發了各方的雲動,雖然已經平息,但其造成的影響卻在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依然被人們所津津樂道,而作為一切事件導火索和源頭的蝴蝶,卻是完全沒有被這場風波所影響到,除了在事情順利解決之後,老吳曾代表政府給過他一份通報,以讓他安心,對於整件事情的經過詳情以及為了解決這件事情所付出的犧牲,都沒人跟他提及,所以在他看來,這也不過就是漫長人生中的一段小小的插曲,以他那跳脫的性格,幾乎是轉頭就將這件事情給拋到了腦後。
對蝴蝶而言,他現在的精力,卻都在另一件更加好玩,也是從來沒有人玩過的事情上——他想要在這個被稱為文化荒漠的時代裡,掀起一場浩浩蕩蕩的文化娛樂戰爭,從而打響中國文化娛樂及藝術的保衛戰,甚至要發動逆襲,去攻占香港,攻占台灣,攻戰歐洲,美國,讓來自中國大陸的本土文化,真正的走向世界!
嗯,聽起來是不是很了不起?很高大尚?反正他當時就是這麼對首長們忽悠……保證的,而首長們,雖然從頭到尾就沒相信過他的這些鬼話,但想想,不管他最後能折騰成啥樣,能用這件事把他的心給收住,讓他少給國家添些亂,似乎也沒啥不好的,而且,當初給他那麼一個‘文化宣傳工作組組長’的職務,不也是衝著他這份折騰勁嗎?
那麼,為自己豎立了這樣一個偉大的,光榮的,甚至怎麼看怎麼像是異想天開的目標的蝴蝶,又準備怎麼去實現它呢?
他用的辦法很簡單,用這個時代的話來說,就是要發動一場文藝創作的‘人民戰爭’,發動人民,引導人民,讓敵人的文化作品一進中國,就陷入人民戰爭的江洋大海,絕對的政治正確,而翻譯成後世可以理解的語言……他打算在這個時代,把後世中國最為經典的一項人民娛樂工具:網絡,給開發出來。
是的,你沒有看錯,蝴蝶,他就是想要在這個連絕大多數老百姓甚至連一台電視都沒有,一台收音機都可以成為高檔電器的八十年代初,在這個家用型電腦才剛剛出現,互聯網甚至都還沒有正式的進入民用領域的時代,去推廣網絡,並要讓它提前二十年展現出自己無可阻當的氣勢,從而成為這個時代的中國人最為重要的一項精神娛樂工具。
要強調的是:他想要做的,絕不僅僅隻是把後世那些成功的網絡複製過來,然後遍地甩賣這麼簡單,他的目標,是要將網絡這種全民參與,完全沒有任何門坎,任何人都可以參與進來進行創作的模式,在這個時代進行推廣,並真正吸引和調動越來越多的本土人參與創作,從而哪怕在離開後世那些精典作品的支援之後,也能自給自足的發展下去。
所有聽到他這想法的人,都覺得他瘋了。
網絡是什麼,沒人知道,但蝴蝶的這一想法在這個時代的人看來,卻絕對是瞎扯蛋——自古以來,在中國人的觀念裡,著書立說都絕對是一件無比神聖和光榮的事情,多少文人才子一生所追求的也不過就是能有一部書稿可以傳閱於世,哪怕隻是最通俗的白話,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寫的……當然,不是說不許你寫,理論上,寫書這件事情並不違法,哪怕你隻是一個小學都沒畢業的半文盲,非要寫本書出來裝裝風雅也沒人會管你,但要想正式的出版,並讓自己的作品廣為流傳,那就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了,這種事情,也能搞‘人民戰爭’?你能想像那些連寫個作文都隻能勉強及格的泥腿杆子寫出的會是什麼樣子嗎?那畫麵實在太酸爽啊。
對此,蝴蝶自然是嗤之以鼻——這樣的質疑他一早就料到了,彆說是在這個人們的僵化思想還沒放開的時代,哪怕是在光怪陸離,網絡已經火遍全國,甚至都開始對美歐等國進行逆向的文化輸出的時代裡,國內那幫所謂的文人不是照樣對網絡各種鄙視和貶低?事實早就已經證明,隻有人民創作的作品才是最適合人民的,那些隻會躲在高高的象牙塔裡的假清高,也就隻會打打嘴炮了,反正在他的計劃裡,也從來沒指望過這幫渣渣能出什麼力,隻要彆讓他們給自己添亂就行了。
不得不說,蝴蝶的這個想法的確很有超前,但要把它變成現實,有一個問題卻是怎麼都繞不過去的,那就是他要怎麼才能解決這網絡創作和發售平台的技術性難題。
所謂的網絡,當然是依托網絡而存在的,後世網絡的創作之所以能那樣紅火,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電腦和互聯網的普及讓每個人都能輕易的將自己的作品通過上傳到網站去跟全國的讀者分享,而網絡的特點又讓這種分享幾乎毫無門坎和成本可言,但在這個時代,彆說互聯網,普通老百姓家裡連台電視機都還沒有普及呢,他拿什麼去搭建這網絡的平台?
不過,既然敢公開的提出這項計劃,蝴蝶自然也是考慮到了這點的,坐在會議室裡,他此時此刻,就正興奮的講述著自己的計劃。
“首先來說說這創作的問題,現在的出版發行,都是作者將寫完的書稿交給出版社審閱,然後在確定能夠出版後,才能獲取相應的稿酬,這對那些出名的作家當然不是什麼問題,因為他們的作品是絕對不愁賣的,但對於新人而言,他們就不得不考慮如果自己付出了巨大精力和時間所創作的作品如果得不到出版社的認可,那麼所有的心血就會全部白費,甚至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的可能,這無疑會極大的限製人們的創作熱情,所以,這份計劃的首要工作就是要替這些有誌於文藝創作的作者們解決後顧之憂,要讓任何一個打算寫書向我們投稿的作者,都不需要擔心自己的勞動會得不到回報。”
一名工作人員舉手問道:“組長,這個問題好像沒辦法解決?就算我們再怎麼降低審稿的標準,也不可能來者不拒,什麼書都能出版,對那些被斃掉的作品,難道我們也要給他稿費?”
蝴蝶打了個響指,得意的說道:“你還真說對了,這正是我想說的——如果我們能夠保證,隻要是向我們投稿的作品,不管它的質量如何,不管它能不能通過我們的審批進行出版,都會有一份最基本的稿費可拿。當然,不能出版的稿費肯定會比能夠出版的稿費要低得多,而質量好的書,稿費的標準肯定也會更高,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還需要擔心沒有足夠的作品可用嗎?”
眾人大嘩,立刻便有人提出了質疑:“這怎麼可能?不能出版的書,出版社就不能獲利,憑什麼要給他錢?如果是這樣,那豈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抄點東西來騙我們的稿費,到時就是個金山銀山也扛不住啊。”
“是啊,要說降低審核的標準還可以理解,但斃掉的書也要付錢,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到時肯定會有人來鑽空子的。”
輕咳了兩聲,蝴蝶倒是顯得胸有成竹:“你們說的這些也有道理,但這個問題其實並不需要太過擔心:首先,這個基本保障肯定也是有限製的,至少它必須是作者本人的原創作品,不能是直接抄襲的,其次,它的金額也不會太高,按字數算的話,我想大概每千字一塊錢應該是比較合適的,而我們初審的投稿要求,也會定在三五萬字左右,這樣,就算是一部再爛的作品,我們最多也就是損失個三五十塊錢,這點錢相對於要創作幾萬字所付出的精力而言,是算不了什麼的,所以不是真正有心想要進行創作的人,是吃不了這碗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