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四十七章(1 / 2)

兩人密密實實地吻了好一會兒,宋然幾乎有些稀裡糊塗,一方麵,林飛羽的吻技實在太好了,靈活凶狠的舌尖仿佛捕食的蝰蛇一般,簡直有種**蝕骨的感覺,而另一方麵,他顧忌著對方的傷勢,又沒法用力推對方。

不知道過了多久,宋然才忽然想起了什麼,一口狠狠咬在對方舌尖上!

對啊,不能推還可以咬啊,林飛羽舌頭又沒受傷!

“嘶……”林飛羽疼得倒抽了一口冷氣,終於稍微退後了一點,帶血的舌尖在嘴唇上舔了一圈,不滿道,“哥哥你咬我!”

他容貌本來就極其俊美,此時此刻,舌尖帶著鮮血在嘴唇上舔了一圈,唇色愈發鮮豔得過分,宋然瞪著這張和自己極其相像的麵孔,居然有種不敢直視的感覺,隻能狼狽地偏過頭:“誰讓你偷襲我?!”

林飛羽緊緊盯著他的細微反應,忽然狡黠一笑:“之前都那樣偷襲過了,哥哥也沒把我怎麼樣。”

宋然噎了噎,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情,自己醒來的時候,林飛羽正埋頭在自己鬆散的睡衣衣襟裡……那種濡濕的感覺,簡直就像過電一般……

林飛羽勾了勾唇角,輕聲道:“哥哥在想什麼呢?”

一時之間,病房裡的氣氛曖昧得幾乎有些粘稠,宋然又是彆扭又是惱怒,這個臭不要臉的小兔崽子!簡直,簡直……反了!

就在宋然快要惱羞成怒的時候,林飛羽見好就收,立刻狠狠一把抱住他,放軟了語氣,不停地嘟噥道:“哥哥,哥哥,哥哥……”

宋然被他緊緊摟著,幾乎有種仰天長歎的感覺,隻能緩緩放鬆了身體,任由林飛羽磨蹭撒嬌,隻覺得自己被這塊大號牛皮糖粘得牢牢實實,扯都扯不下來。

林飛羽感覺到他的無奈妥協,忍不住得意地翹了翹唇角,胸口暖洋洋的,又甜絲絲的,誰讓哥哥就是這麼疼愛自己呢。

門外的宋清霜呆呆看著這一切,隻覺得整個人仿佛浸入了冰水之中,陣陣涼意刺骨。

自己聽說了瘋狂粉絲的事情,生怕大哥受到牽連,才匆匆趕來醫院,卻看到了這樣一幕……

前些日子,他還自我安慰地想,就算大哥和彆人談情說愛,但自己到底是不一樣的,自己和大哥一起生活了十幾年,是大哥最心疼的弟弟,是大哥願意以命換命的人,隻是兩人之間有太多太多的誤會,才走到了這一天。

哪怕大哥有了男朋友,哪怕大哥和彆人做了那種事情,可是自己和彆人是不一樣的,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可是,可是林飛羽居然叫大哥……“哥哥”。

自己小時候,也曾經親昵地叫大哥“哥哥”,後來到了青春期,一則不好意思,二則對大哥有了那種想法,種種複雜彆扭的心思之下,就開始把“哥哥”換成了“大哥”,再後來兩人生了極深的嫌隙,就索性直呼其名“宋然”了。

可是到了這個時候,宋清霜才發現,僅僅是一個稱呼,僅僅是一聲“哥哥”,都讓他有種鑽心般的痛楚,因為那原本是他的。

那曾經是自己的光,是隻屬於自己一個人的光,現在卻是彆人的了。

林飛羽還在黏黏糊糊地撒嬌:“哥哥,哥哥,哥哥……”

每一聲,每一句,就好像一根根利箭,狠狠紮進宋清霜的胸口。

宋清霜緊緊咬著牙關,雪白的容顏幾乎沒有一絲血色,他想不顧一切地衝進去,他想把林飛羽從大哥身上扯下來,然後狠狠弄斷對方幾根骨頭,再吻遍大哥全身,把彆人的氣息全都抹去,讓大哥隻能看著自己,顫抖著叫自己的名字:“清霜……”

宋清霜死死捏緊了拳頭,指甲深深陷進了掌心裡,他幾乎用儘了全身的力氣,才強行忍住那種暴戾的衝動,勉強控製著自己緩緩往後退去,不行,現在還不能這樣做,這樣做隻會起反效果。

自己本來已經想好了,先找理由雪藏林飛羽,然後慢慢拆散兩人,再設法把大哥弄到手,最後狠狠報複林飛羽,讓他生不如死,痛不欲生……當然,這一切不能讓大哥知道。

但是如今的情況,自己必須先找出那個瘋狂粉絲後麵的幕後黑手,確保大哥的安全,然後再用儘一切法子,讓那個該死的林飛羽付出應有的代價,碰了大哥的代價。

……

林飛羽傷勢並不嚴重,但也在醫院住了整整一周,住院期間,他仔細考慮之後,發了一條非常誠懇的長微博,向粉絲和吃瓜群眾們解釋了一切。

“大家好,我是演員林飛羽,非常抱歉占用了大家的時間,但我還是想把最近發生的一些爭議事件,向大家稍微解釋一下。

關於頒獎儀式上,那句‘感謝我的光’,並不是指我喜歡的某個人,而是指我生命中所有最美好的事物,那些讓我幸福活著的理由……這一切的一切,就是我的光。

至於那名卑鄙的襲擊者,我個人並不認為他是粉絲,他隻是一名犯罪者而已,公安機關已經逮捕了他,自然會有相應處理。

最後,希望大家像我一樣幸福,擁有自己的光。”

林飛羽這封信不過寥寥百餘字,卻非常有效,迅速安撫了躁動的粉絲。

“原來是這樣,光是指生命中的一切美好,並不是指某個人!”

“我家飛羽真的好暖!”

“哎,明星演員們也不容易,說句什麼話都被人拿出來做文章!恨不得拿著放大鏡找毛病!”

崔雪、蘇明明、陳小馨、徐玉宣等圈子裡的導演和演員們,也紛紛出來說了公道話,迅速扭轉了局勢,林飛羽的微博粉絲還增加了二十幾萬。

宋然坐在床邊,慢慢翻著微博評論,心中稍稍安定了些,這次危機總算是過去了:“小羽,你這條長微博寫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