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好萊塢大事件(1 / 2)

“把你的計時鐘按下吧,林賽。我還是不太明白,為什麼把電視節目錄製下來是否合法,決定了索尼和環球訴訟的成敗。就從剛才說的合理使用那裡,你在給我解釋一下。”

羅納德在給自己的私人律師林賽·多爾打長途電話。這幾天好萊塢出了大事件,最高法院可能駁回第九巡回法院的判決,重新判決索尼公司和環球公司的錄像帶侵權案,索尼方獲勝。

一時間好萊塢人心惶惶,大家都在說第二次電視危機就會到來,這次會把和好萊塢徹底打趴下。

羅納德聽了些傳言,完全不得要領,也不知道誰說的對,索性打長途電話給林賽律師請教。

“好吧,羅納德,我和你梳理一下。。

首先,一九七六年的時候,環球影城起訴了索尼公司,認為他們製造的錄像機技術,被用來盜版電影,要求法院判決索尼為自動救濟條款的適用對象。

隻要環球發現有錄像帶盜版了環球的電影,就可以自動向索尼等錄像技術製造商索取相應的賠償。”

“這我明白。”羅納德點點頭,法律上如果自動救濟的判決成立,那麼今後電影製片廠無需承擔舉證責任,索尼等東瀛企業在盜版行為中被自動認為具有連帶責任。

隻要發現有人使用索尼的錄像帶盜版,索尼就得自動賠錢。這樣的話錄像帶這個產品,等於在阿美利加市場被判死刑了。

“但是一九七六年正好是版權法大修訂的時候,給個人消費者的侵權行為留了一個口子,叫做合理使用。

比如公眾電視台播放的大統領被刺殺的鏡頭,如果被用在日後拍攝這件事情的紀錄片裡,就屬於合理使用。因為紀錄片的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教育公眾。”

“這我也明白。”羅納德知道這個特例,電影要取材一些公共電視台播放的公眾事件鏡頭, 也是可以合理使用的。

“所以索尼的律師,就從這個合理使用的角度出發, 認為消費者在家裡把電視節目錄下來, 然後等自己有時間的時候觀看, 屬於合理使用。因為電視台的節目有教育意義,符合第一修正案的言論特例。

既然錄製電視節目屬於合法, 那麼也就不能禁止錄像帶企業在阿美利加銷售錄像機和空白錄像帶。這樣給個人盜版帶來了很大的方便,環球上訴到巡回法院,改判環球獲勝。索尼最後又上訴的最高法院。

地方法院裁定索尼獲勝, 第九巡回法院改判環球獲勝,而現在最高法院的情況,似乎索尼方麵贏得了多數支持,能以5:4一票獲勝,再次改判贏得訴訟。”

“可我聽經紀人說過, 最高法院是6:3支持環球的, 怎麼現在會?”

“你說的是第一次討論, 最高法院對一個案件可以有兩次討論機會。第一次討論以後, 寫少數意見的法官知道可以有機會爭取兩票, 因此把少數意見寫成了多數意見的口吻。

果然布倫南大法官就被說服,從傾向於環球,跳到了傾向於索尼的立場。最後他們又說服了現任大統領提名的, 曆史上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奧康納。所以馬上他們要寫的判決,是5:4索尼獲勝。”

“發生了什麼?林賽,這樣隨便可以翻錄錄像帶的話, 不是沒人去看電影了?”

“最高法院的意見我讀了,如果個人用戶沒時間看電視, 用錄像機錄下來等有空再看, 是合理使用。

電視台實際上是喜歡這個發明的,觀眾使用錄像機錄節目,等於電視台的節目會被更多的人看到,這樣廣告也能多賣出很多價格。”

“shxt, 那我們電影也就活該倒黴?”

“這對你影響大嗎?我聽說原告正在聯合其他六家製片廠, 在國會遊說,試圖通過立法禁止出售空白錄像帶,和私人錄像機的對拷功能。”

“我說不好,我的經紀人已經在討論是否增加演員客戶的電視劇業務了。”

……

環球可能敗訴, 錄像帶生產商可以大舉進入阿美利加市場的消息,在好萊塢越傳越廣, 很多從業者都開始思考這個判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電影演員工會甚至開始考慮組織示威。

正在給電影“渾身是勁(footloose)擔任製片工作的雪莉·蘭辛,也開始對製片的策略作出相應的調整。

“邁克爾·西米諾還沒回來嗎?”蘭辛問助理。

“他的經紀人說西米諾一直在俄克拉何馬采風,他的新版劇本已經寄出,應該很快就能到了。”

“給他經紀人打電話,一定要接通他,彆以為我不知道他在聯藝耍的那些花招,我猜他根本就沒去俄克拉何馬,現在正在洛杉磯哪個脫衣舞俱樂部逍遙呢,然後給我寄一堆上萬美元的賬單。

告訴他經紀人,要想我報銷那些賬單,就讓他把他的肥屁股挪過來。”

“我要原話告訴他的經紀人嗎?”

“原話轉述。”雪莉蘭辛揮揮手,讓助理出去。

“哎”,蘭辛用一隻手捂著額頭,長歎一聲。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來的真不是時候,自己還要不要去派拉蒙擔任副總裁職務,還得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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