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無法拒絕的提議(第四更)(1 / 2)

逆成長巨星最新章節!

自由球員市場開啟後第一天,最大的新聞無疑就是林克以5年9300萬美元的頂薪續約灰熊了。

林克在灰熊打了四年,正常來算,他就和剛剛履行完新秀合同的新秀沒有什麼區彆。

通常情況下,一個剛剛執行完新秀合同的球員和球隊簽下頂薪,哪怕頂薪薪資不算特彆高,也對得起他的身價了。

比如說和林克同年的選秀狀元“德魯大叔”歐文,他今年夏天如果和騎士續約的話,能得到的合同範圍就在8500萬至9000萬之間,與林克相仿。

雖然歐文潛力十足,但由於他尚還稚嫩,所以8500-9000萬這不到1億的價碼,還是很符合他的身價的。

但當和歐文同屆的林克被爆出9300萬與灰熊簽約時,人們卻非常驚訝。

大家總是不約而同的覺得,林克的薪水是不是太低了,他的合同怎麼才比歐文高了這麼點呢?

人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覺,其實並不難解釋。因為nba曆史上還沒有任何一個球員,能在職業生涯前四年就兩度奪冠,並且還完成了雙一陣、vp、fvp以及最佳防守球員的個人榮譽大滿貫成就!

林克雖然和歐文一樣,相當於一個剛剛執行完新秀合同的新秀,但他的成就已經不是剛剛執行完新秀合同的球員能夠比擬的了!

林克和歐文,甚至都無法被拿來相提並論,硬榮譽上實在是差得太多!

因此,人們才會覺得林克的薪金好像要低於他的實力。畢竟,上賽季連季後賽都沒進的安東尼,可是都被爆出最少能拿12億的啊!

外界,大多數人都認為灰熊是撿了個大便宜。他們僅用一個普通球星的價格,就留下了一個超級巨星!

當然,除此之外也有人認為灰熊管理層特彆腦殘。而這種觀點之所以會出現,主要就是因為合同最後的交易否決權和球員選項。

“灰熊隊的9300萬美元合同,是規則允許下最大的數額。他們不欠林克什麼,為什麼要給林克加上交易否決權呢?以後林克不好用了,他們甚至都沒法將他出手!”

“灰熊隊也許忘了,當年科比是怎麼用交易否決權折磨湖人的。這種霸王條款,可不能亂使啊。”

“kd沒有交易否決權,勒布朗也沒有交易否決權,林克卻有。事實上,不算林克的話,整個nba曆史上也就5個人有交易否決權。哈哈哈哈,灰熊隊真是可憐,這就是小城市球隊的悲哀。”

“球員選項?天呐,如果灰熊四年後不行了,林克會把他們一腳踢開!”

“灰熊隊太腦殘了,他們完全是在被林克掌控!”

“諸多的霸王條款,讓我們看到了林克商人的一麵。”

“灰熊乾脆改名叫孟菲斯林克好了。”

第二天,林克發現網絡上出現了無數吐槽這筆簽約的球迷。

大反派當久了,簽個約都會被黑。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林克拿刀架在華萊士和佩拉的脖子,逼他們把交易否決權和球員選項加上去似的。

對此,林克也是相當無語。居然還有人拿杜蘭特沒有交易否決權說事,林克真想問問說這話的球迷,杜蘭特有兩個總冠軍嗎?

總結下來就是,在金額上,那些人找不到這份合同的黑點,於是乾脆就從條款上黑。

如果林克今年夏天也能簽億元合同,肯定會有黑子跳出來說自己不值這麼多錢。

說白了,黑子們就是在表明一個觀點,“林克不值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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