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種馬文裡的炮灰(2 / 2)

畢業後,江聞鐘順利的留校,接著他抓住機遇,辭職開了貿易公司,成了大老板。

這期間,他娶了女友,還有了不少貌美有才華的情人。

至於李家人,他動了動手,就把他們按到了泥裡再也不能翻身。

故事的最後,江聞鐘坐著豪車回鄉,在路上看和老的不行的前姐夫擦肩而過。

劉大銀氣的不行,一激靈醒來了。

她在心裡把江聞鐘再次罵了一回。

那本書上說了,兩個孫子的下場都很慘,一個因為高考前被小混混打斷了手臂,一個因為偷盜入獄。

這其實都是江聞鐘在背後搞的鬼。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為了保全家人,劉大銀充滿鬥勁。

不就是重活一輩子嗎?我都知道了你的底牌,還怕鬥不過你。

劉大銀心裡裝著事情,一路上都沒睡著。

等下了火車,劉大銀心裡已經有了計較了。

江聞鐘上大學的時候,有一位同學比他的成績還好,江聞鐘為了留校,找混混把那位同學的腿打斷了。

混混打完人後,就把人扔進了路邊,那人就被山上滾落下來的石頭砸死了。

江聞鐘一點都不覺得是自己的錯,等知道那個同學死了以後,心裡反而鬆了一口氣。

劉大銀記得清楚,是江聞鐘畢業那年的清明節,那人給父母上完墳回城的途中,在一個叫泥生壩的地方被混混打斷腿的。

劉大銀牢牢把這個地點記在了心裡。

更讓劉大銀牢記的是,今年秋天,就可以做買賣了。

以前做個小本生意叫投機倒把,抓住就要遊街受教育,甚至還要蹲大牢。

等過幾個月,就不這樣了,可以做小買賣了。

劉大銀心裡盤算著,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做個小買賣,爭取幾年時間把欠的債給還上。

畢竟要靠種地的話,也就將將掙上吃穿,債要還清,不知道要猴年馬月呢。

至於要做什麼小買賣,劉大銀還沒想好。

回來的第二天,李留柱就和江安妮去了縣城。

他們是去離婚的。

站在民政局門口,江安妮問:“你真的想好了,要和我離婚?”

她心裡還抱著那麼一絲幻想,李留柱能否認。

李留柱什麼也沒有說,率先進了派出所。

小孫子剛動完手術,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

以前都是江安妮在家看孩子,其餘人下地掙工分。

江安妮和李留柱離婚了,劉大銀就留在看孩子。

她在家裡也不閒著,找出紡車紡棉花。

去年他們家分了十八斤棉花,劉大銀都給彈了出來,準備今年冬天給家裡人做新棉衣。

現在有空,劉大銀把棉花紡成線,拿到集市上去賣。

這樣能比單純買棉花多掙幾毛錢。

在家裡想了好幾天,劉大銀決定賣燒雞。

李家祖上就是就是做燒雞的,據說還給宮裡進貢過。

她剛結婚的那幾年,公公就帶著丈夫在省城自家的小作坊裡買燒雞和鹵味,生意還不錯。

後來因為打仗,公公才關了省城的作坊,回了老家。

回家沒多久公公就因病去了。臨死前,公公還念叨著省城的招牌呢。

公公的手藝,丈夫全都學到了,家裡現在還有做燒雞和鹵味的方子呢。

江聞鐘的那本書上說了,以後的生活越過越好,人們也越來越富裕,平常都是大魚大肉的吃著,燒雞肯定也好賣。

劉大銀打定主意,就開始行動起來。

做燒雞首先要有雞。

做燒雞最好用一年以上的雞。

家裡的那幾隻雞都是今年的,雞肉太嫩,不好吃。

還要再買幾隻雞才好。

劉大銀趕緊把棉花紡好,到集市上賣了十塊錢。

她用這十塊錢買了六隻雞。

都是公雞。丈夫隨口跟她提起過,公雞的雞肉緊實有勁,比母雞的味道要好上一些。

家裡突然多了這麼多公雞,李三順和李李留心裡奇怪,飯桌上就問了起來。

劉大銀用筷子敲敲桌子:“行了,吃完飯再說。”

劉大銀在家裡當家做主,她說吃完飯說,父子兩個也就不問了。

吃完飯,收拾好桌子,劉大銀坐在板凳上,攬著小孫子,慢慢開口:“我買這些雞,是為了做燒雞用的。”

“做燒雞,做啥燒雞?”李三順瞪大眼睛問道:“你不是瘋了吧?咱們家裡平日裡連一個雞蛋都舍不得吃,你買了這麼多雞做燒雞吃?”

李留柱也問她:“娘,你怎麼想起來做燒雞啊?”

劉大銀歎了口氣:“咱們家裡為了給開林治病,借了那麼多錢,要是靠這地裡刨食,什麼時候能把錢還上!”

她把孩子換了一個舒服的姿勢,繼續說道:“種地不行,咱們還得想著做個小買賣。縣城的供銷社裡的燒雞,頂多也就二斤,就要五塊錢,還要肉票。”

“要是咱們做了燒雞去賣,不要肉票的話,肯定好賣。”

“我看你是瘋了,”李三順平日裡在劉大銀麵前話都不大聲說,這次竟然說了一句重話,看來是氣狠了:“你這是投機倒把,要是被抓住,那可是要遊街進監獄的,到時候咱們一家子都跟著抬不起頭來。”

劉大銀聲音淡淡地:“那錢還不上,你在親戚朋友,鄉裡鄉親麵前就能抬起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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